建设部关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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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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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部和深圳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第五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就要开幕了,与此同时,以“生态园林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高层论坛也将举行,与会城市市
在建设部和深圳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第五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就要开幕了,与此同时,以“生态园林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高层论坛也将举行,与会城市市长还将签署“深圳宣言”。现在我就建设部决定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情况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做一个通报: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加速推进了文明的进程。与此同时,人口剧增、资源过渡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问题成为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大问题。城市化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也给城市带来了众多问题: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城市建设面临严重的生态危机。进入新世纪,我国已经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们面前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目前,中国经济保持了高增长率,城市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认真研究并解决有关城市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问题。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因此,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尽快改变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使城市生态环境、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已成为城市建设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重要责任。
建设部自1992年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特别是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中要求“继续做好建设园林城市工作”以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和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形成了全民参与创建园林城市的热潮,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北京、杭州、
深圳、大连、厦门、石河子等五十六个城市(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区)”。建设部在总结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园林城市发展,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决定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提出一个新的目标,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积极引导城市建设向“生态城市”目标发展。
“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提出的一个概念。它的内涵随着发展,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生态城市理论也在不断发展,建立“生态城市”的话题也在世界各国广泛讲座。但迄今为止,全球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甚至对于生态城市也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和清晰的概念。一般认为“生态城市”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与城市周边紧密相连的开放系统;不仅仅只涉及城市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空气、水体、绿地、动植物等,而且也与城市人工环境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状况有关。多数研究都把“生态城市”的内容定为:经济、社会、自然三者的和谐统一。目前在我国,许多专家学者以及国家有关部门也都在对“生态城市”进行积极研究和探讨。也有相当多的城市也都在研究“生态城市”问题。
我们认为城市作为改造自然的一种人居环境,主要是满足城市人类与发展所提供的各种条件。生态城市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人类住区发展的高级阶段。如果单纯从概念或理念上探讨“生态城市”,我们可以把它等同于“可持续发展城市”,考虑到我国城市目前善与真正的“生态城市”的目标存在着很大的跳高,直接从推动工作来个目标客观条件还不具备。因此建设部此次界定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就是在继续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生态”理念,把它作为推动城市建设向“生态城市”人类居住的高级阶段的阶段性目标。
应当说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也是把建设生态良好城市作为目标。而“生态园林城市”进无论是创建指导思想,还是指标标准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园林城市”更高的一个层次。是建设生态城市的阶段性目标。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就是要利用环境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有效防治和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和各种废弃物,实施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促进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使环境更加清洁、安全、优美、舒适。
建设部已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就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提出了创建指导原则、评估办法和国家生态轖林城市标准。指导原则包括: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第二,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第三,坚持系统性原则;第四,坚持工程带动的原则;第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同时要求各地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地进行。同时要求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不能急功近利,要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的不同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方案,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和宏伟工程,坚持不懈地搞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是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需要。推动和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就是为全面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行动,要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方面贯彻“生态”理念,全面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
新闻界的朋友一直关注着城市生态环境,借此机会,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城市建设、对建设部工作的大力支持,期待各位继续予以关心与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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