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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设备招投标有新规

admin 2005-02-25 来源: 网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3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发改委会同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等部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3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发改委会同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作为强制招标范围之一的货物招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占较大比重,具有与施工和勘察设计招标不同的特点。因此,制定专门的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可以为货物招标投标提供可操作的基本规则。《办法》规定,主要设备或者供货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得要求或者允许分包。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最低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 

  同时,《办法》还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配件或者售后服务量以及其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货物款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般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办法》只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活动,适用对象只限于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货物,如纯粹的办公用品、车辆的采购则由《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规章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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