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划局将率先出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admin
2009-06-01
来源:
网
据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局光明分局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由深圳市规划局光明分局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的《光明新区全面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管理办法(试行)》,将在6月1日发布实施。
据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局光明分局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由深圳市规划局光明分局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的《光明新区全面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管理办法(试行)》,将在6月1日发布实施。这是全国范围内正式发布的第一份绿色建筑设计地方规范。有专家指出,在光明新区要求强制执行绿色建筑地方设计规范,在深圳甚至全国范围内均属首创,对国家推动绿色建筑起到了很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办法》规定,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建筑项目、光明新区光明新城中心区(约8平方公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约20平方公里)、光明新区公明中心区(约4.1平方公里)及重要路段和景观节点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办公、商场和旅馆建筑的立项、方案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和绿色建筑相关管理活动,适用该《办法》。
《办法》相对于常规绿色建筑控制政策,实施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办法》结合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发改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既有行政监管职能,对建筑项目的立项、方案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和其他绿色建筑相关管理活动中需关注的工作内容均作了要求,并结合光明新区的实际,把功能和形式类似办公建筑的研发和科技厂房纳入到了监管体系,扩大了适用范围。《办法》还在激励政策方面有所考虑,对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和建设的单位、人员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
《办法》规定,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建筑项目、光明新区光明新城中心区(约8平方公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约20平方公里)、光明新区公明中心区(约4.1平方公里)及重要路段和景观节点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办公、商场和旅馆建筑的立项、方案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和绿色建筑相关管理活动,适用该《办法》。
《办法》相对于常规绿色建筑控制政策,实施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办法》结合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发改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既有行政监管职能,对建筑项目的立项、方案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和其他绿色建筑相关管理活动中需关注的工作内容均作了要求,并结合光明新区的实际,把功能和形式类似办公建筑的研发和科技厂房纳入到了监管体系,扩大了适用范围。《办法》还在激励政策方面有所考虑,对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和建设的单位、人员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