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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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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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实践和进展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开始生态城市研究和建设实践.1984年l2月.中国生态学会在上海举行“首届全国城市
一、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实践和进展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开始生态城市研究和建设实践.1984年l2月.中国生态学会在上海举行“首届全国城市生态科学研讨会”并成立了“中国生态学会城市生态学专业委员会”1986年我国江西省宜春市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并于1988年初开始进行生态城市试点.迈出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第一步1995年国家环保总局倡导了生态示范区建设.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建设.只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初步基础经过多年的实践.到2006年.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考核、公示和审定,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阴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市.上海闵行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区.浙江省安吉县为国家生态县目前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实践不断深化.并取得新的进展。
1.制定了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和目标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制定了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和目标。例如.上海生态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是搞好城市合理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天更蓝、气更净、水更清、地更绿、居更佳”的国际化生态城市。又如.青岛生态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以系统的生态思想为指导.努力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洁净优美、人与自然和谐,适于居住与创业的具有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市特色的生态市深圳市提出紧紧围绕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人口的有效控制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与和谐,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制定保障规划目标实现的战略措施。为保障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许多城市制定了保障规划目标实现的战略措施。例如.深圳市制定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六大战略.即可持续发展战略(包括人口控制、资源环境优化战略;城市国际化战略:区域联动发展战略和产业提升战略等)、景观生态安全格局战略、生态型社会培育战略、水资源保障与水生态安全战略、生态经济体系构建与调控战略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战略厦门生态城市发展战略为“一核、两位、三重、四控、五管”:一核是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核心的国际海港生态旅游城:两位是意识定位和时空定位.包括战略目标定位、生态优势定位、生态区性定位、生态道定位以及时间定位等:三重是以海洋型产业、生态旅游、金融商贸为生态城市发展的3个重点:四控是城市规模控制、环境质量控制、生态占用量控制以及城市系统控制:五管是规划管理、法制管理、实施管理、监督管理和科技管理。
3.构建生态城市指标体系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鼓励在全国范围内创建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这套生态城市建设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3类,涵盖生产效率、经济发展、人口结构与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资源保护等9个方面。主要反映与生态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国民经济的投入与产出、产业结构优化、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力度、人口质量与结构优化、社会保障程度与财富分配公平状况、城市化水平、环境状况与建设能力、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按照这一指标体系我国许多城市进行了生态城市建设状况测评.并对达标难度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解决方案同时我国一些城市还从生态城市的要求和市情出发.构建了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例如上海市围绕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总体目标和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构建了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4.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模式。从目前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看.具有代表性的建设模式主要有:贵阳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和北京生态与宜居城市和谐共建模式。贵阳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城市的理念为指导.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把社会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的程度.加快实现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贵阳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是构建3个体系.即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城市基础设施体系、生态保障体系。采取北京模式的依据是.宜居城市是城市走向生态化的起点.生态城市是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方式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紧紧围绕并抓住生态和宜居城市建设中的共同特征.通过促进两者和谐共建.实现城市规划中建设生态和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目前.北京正在采取积极的战略举措.加快生态和宜居城市和谐共建的步伐。
二、我国生态城市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生态城市建设中仍然面临一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1.生态城市规划和目标的确定违背自身生态特征。由于不同城市的生态特征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和目标的确立应在不违背生态城市建设原则和基本特征的前提下各有不同。但从我国目前的状况看.一些城市没有依据自身生态特征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目标.而是照搬其他城市的做法.甚至出现为单纯追求目标实现而违背生态规律的现象。例如.一些城市通过大量种植草坪提高绿化率.而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中占主导地位的树木的种植比重却较低.影响了综合生态效益的发挥又如.一些大城市从周边农村直接购买“大树”移植.对周围区域的生态环境支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
2.生态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缺乏项目支撑国际经验表明.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有明确而具体的项目支撑.同时还必须有保障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的支持。而我国一些城市的生态规划和目标的确定往往宏大而空洞.缺乏具体项目的支撑和政策保障.规划的制定和贯彻实施经常出现“两张皮”的现象.从而造成建设目标难以实现。
3.科技创新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没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我国目前还没有将生态城市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放到重要地位.虽然生态城市建设技术的各种要素并不缺乏.但由于没有进行自觉的开发和整合.迄今尚未建立起生态城市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一定程度上对生态城市建设形成技术上的制约。
4.缺乏公众的广泛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本质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公众的广泛参与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公众的资源环境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特别是在现行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赋予公众环境权.尽管某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环境权的某些内容.但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很难加以实施.影响了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5.尚未建立循环经济产业组织体系。循环经济模式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产业基础.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目前我国许多城市正在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已经在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国家有关部门从1999年开始。选择了10个城市、5个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先后在辽宁、贵阳、包头等省市开展生态工业园试点.但到目前尚未建立起全面系统的生产组织体系.影响了生态城市的建设进程。
6.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目前对生态城市建设具有促进和保障作用的法规政策体系还很不完善和系统在立法理念、立法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生态城市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从政策上看.目前仍存在激励和引导生态城市建设政策的不明确、不健全.使生态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得不到明确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三、加快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选择
1.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国外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法规政策保障了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生态城市建设有很强的公益性.因此.我国更要注重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一是城市政府应制定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与实施框架.确定建设方向、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及阶段目标等.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二是制定相关法规.使生态城市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总体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三是制定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应针对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如生态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政策、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
2.加强科技创新的基础作用。我国应特别重视科技创新对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一是要加强生态城市建设中各类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包括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专门技术等.对重大技术项目要组织国家级科研院所等联合攻关.并尽快拨出生态城市建设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专项资金.以支持重大关键项目的研究;二是加快建立生态城市技术体系.包括循环经济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生态工业技术、废弃物再利用技术、无害化处理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无公害实用技术等.形成全面完整的生态城市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三是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体制的建立.通过加强技术创新系统中各行为主体问的合作与协同.加快科研成果的创新和转化应用.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3.选择优先行动领域应根据。我国不同城市的生态特征和建设状况.在确定生态城市的发展规划后.积极选择优先行动领域和重点项目.促进建设目标的实现。例如.按照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首先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如交通运输结构和布局、产业结构和布局、城市建筑和居民住宅建设的规划和布局等.促进城市功能布局生态化:通过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选择工业产业中的重点领域实施能源、水资源节约和再生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项目.推进城市产业生态化发展。
4.构建生态城市交通体系鉴。于我国不同城市的交通运输和土地开发状况.当前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将改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与城市的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效率和土地开发利用率:二是调整传统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应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条件.并采取政策措施鼓励人们利用城市市区公共交通:三是应适度控制私人汽车在城市市区的使用.加快完善白行车专业设施,改善当地步行环境,实现资源节约,减少环境污染。
5.积极倡导公众的广泛参与。一是要通过各种方式发挥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使生态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通过该组织得到深入的贯彻和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二是公民的环境权应得到法律的正式确认.给公民参与环境事物更加广阔的空间:三是支持现有环保团体的发展.目前我国的环保团体在资金、人才方面还十分欠缺.因而应从政策上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四是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增强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6.强化城乡融合的建设理念和规划。借鉴发达国家城乡融合、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的模式和经验,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城乡融合的建设理念.打破行政区界限.从区域整体对生态城市建设进行统筹规划二是按照城市生态学原理,使物质资源、能量资源和信息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得到合理配置和调控.实现城乡和谐发展三是运用循环经济的原理.将城乡区域作为整体,实现资源的节约、合理和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运营对城市生态支持系统的负担.增强城市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加快循环经济产业组织体系建设。一是要大力发展生态企业。生态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在清洁生产方面。工业企业必须在产品设计、工艺采用、资源的综合利用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二是积极建设生态工业园在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选择上.要特别注意生态工业链中的核心资源的稳定性与核心产业的发展前景在生态工业园的建设上.要注意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及行业间的产业链和产品链.应在各产业问建立起多通道的产业链接.并形成互动关系。三是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构建社会化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系统.促进循环经济在全社会范围推进.为生态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8.加强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应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并借鉴国际立法经验.建立和完善生态城市法规政策体系在法律体系建设上.一是要建立对生态环境的物权法保护制度.对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加以承认和保护首先建立环境使用权.确立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民法和环境法的协调机制:其次,建立环境保护相邻权,保护环境资源相邻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制定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弥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盲区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相关法规.如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条款进行修改:要制定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相配套的《资源利用促进法》;制定有关各种特定物质循环利用的专项法规等三是对不利于生态城市建设的法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在政策体系建设上,一是根据生态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配套制定相关鼓励支持政策:二是制定资源节约和再利用的鼓励政策.使企业向资源节约和综合开发利用方向发展;三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促进社会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加强政策的系统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开始生态城市研究和建设实践.1984年l2月.中国生态学会在上海举行“首届全国城市生态科学研讨会”并成立了“中国生态学会城市生态学专业委员会”1986年我国江西省宜春市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并于1988年初开始进行生态城市试点.迈出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第一步1995年国家环保总局倡导了生态示范区建设.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建设.只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初步基础经过多年的实践.到2006年.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考核、公示和审定,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阴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市.上海闵行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区.浙江省安吉县为国家生态县目前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实践不断深化.并取得新的进展。
1.制定了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和目标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制定了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和目标。例如.上海生态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是搞好城市合理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天更蓝、气更净、水更清、地更绿、居更佳”的国际化生态城市。又如.青岛生态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以系统的生态思想为指导.努力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洁净优美、人与自然和谐,适于居住与创业的具有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市特色的生态市深圳市提出紧紧围绕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人口的有效控制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与和谐,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制定保障规划目标实现的战略措施。为保障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许多城市制定了保障规划目标实现的战略措施。例如.深圳市制定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六大战略.即可持续发展战略(包括人口控制、资源环境优化战略;城市国际化战略:区域联动发展战略和产业提升战略等)、景观生态安全格局战略、生态型社会培育战略、水资源保障与水生态安全战略、生态经济体系构建与调控战略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战略厦门生态城市发展战略为“一核、两位、三重、四控、五管”:一核是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核心的国际海港生态旅游城:两位是意识定位和时空定位.包括战略目标定位、生态优势定位、生态区性定位、生态道定位以及时间定位等:三重是以海洋型产业、生态旅游、金融商贸为生态城市发展的3个重点:四控是城市规模控制、环境质量控制、生态占用量控制以及城市系统控制:五管是规划管理、法制管理、实施管理、监督管理和科技管理。
3.构建生态城市指标体系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鼓励在全国范围内创建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这套生态城市建设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3类,涵盖生产效率、经济发展、人口结构与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资源保护等9个方面。主要反映与生态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国民经济的投入与产出、产业结构优化、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力度、人口质量与结构优化、社会保障程度与财富分配公平状况、城市化水平、环境状况与建设能力、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按照这一指标体系我国许多城市进行了生态城市建设状况测评.并对达标难度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解决方案同时我国一些城市还从生态城市的要求和市情出发.构建了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例如上海市围绕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总体目标和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构建了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4.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模式。从目前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看.具有代表性的建设模式主要有:贵阳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和北京生态与宜居城市和谐共建模式。贵阳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城市的理念为指导.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把社会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的程度.加快实现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贵阳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是构建3个体系.即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城市基础设施体系、生态保障体系。采取北京模式的依据是.宜居城市是城市走向生态化的起点.生态城市是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方式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紧紧围绕并抓住生态和宜居城市建设中的共同特征.通过促进两者和谐共建.实现城市规划中建设生态和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目前.北京正在采取积极的战略举措.加快生态和宜居城市和谐共建的步伐。
二、我国生态城市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生态城市建设中仍然面临一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1.生态城市规划和目标的确定违背自身生态特征。由于不同城市的生态特征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和目标的确立应在不违背生态城市建设原则和基本特征的前提下各有不同。但从我国目前的状况看.一些城市没有依据自身生态特征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目标.而是照搬其他城市的做法.甚至出现为单纯追求目标实现而违背生态规律的现象。例如.一些城市通过大量种植草坪提高绿化率.而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中占主导地位的树木的种植比重却较低.影响了综合生态效益的发挥又如.一些大城市从周边农村直接购买“大树”移植.对周围区域的生态环境支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
2.生态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缺乏项目支撑国际经验表明.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有明确而具体的项目支撑.同时还必须有保障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的支持。而我国一些城市的生态规划和目标的确定往往宏大而空洞.缺乏具体项目的支撑和政策保障.规划的制定和贯彻实施经常出现“两张皮”的现象.从而造成建设目标难以实现。
3.科技创新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没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我国目前还没有将生态城市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放到重要地位.虽然生态城市建设技术的各种要素并不缺乏.但由于没有进行自觉的开发和整合.迄今尚未建立起生态城市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一定程度上对生态城市建设形成技术上的制约。
4.缺乏公众的广泛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本质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公众的广泛参与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公众的资源环境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特别是在现行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赋予公众环境权.尽管某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环境权的某些内容.但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很难加以实施.影响了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5.尚未建立循环经济产业组织体系。循环经济模式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产业基础.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目前我国许多城市正在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已经在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国家有关部门从1999年开始。选择了10个城市、5个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先后在辽宁、贵阳、包头等省市开展生态工业园试点.但到目前尚未建立起全面系统的生产组织体系.影响了生态城市的建设进程。
6.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目前对生态城市建设具有促进和保障作用的法规政策体系还很不完善和系统在立法理念、立法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生态城市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从政策上看.目前仍存在激励和引导生态城市建设政策的不明确、不健全.使生态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得不到明确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三、加快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选择
1.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国外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法规政策保障了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生态城市建设有很强的公益性.因此.我国更要注重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一是城市政府应制定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与实施框架.确定建设方向、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及阶段目标等.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二是制定相关法规.使生态城市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总体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三是制定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应针对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如生态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政策、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
2.加强科技创新的基础作用。我国应特别重视科技创新对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一是要加强生态城市建设中各类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包括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专门技术等.对重大技术项目要组织国家级科研院所等联合攻关.并尽快拨出生态城市建设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专项资金.以支持重大关键项目的研究;二是加快建立生态城市技术体系.包括循环经济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生态工业技术、废弃物再利用技术、无害化处理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无公害实用技术等.形成全面完整的生态城市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三是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体制的建立.通过加强技术创新系统中各行为主体问的合作与协同.加快科研成果的创新和转化应用.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3.选择优先行动领域应根据。我国不同城市的生态特征和建设状况.在确定生态城市的发展规划后.积极选择优先行动领域和重点项目.促进建设目标的实现。例如.按照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首先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如交通运输结构和布局、产业结构和布局、城市建筑和居民住宅建设的规划和布局等.促进城市功能布局生态化:通过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选择工业产业中的重点领域实施能源、水资源节约和再生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项目.推进城市产业生态化发展。
4.构建生态城市交通体系鉴。于我国不同城市的交通运输和土地开发状况.当前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将改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与城市的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效率和土地开发利用率:二是调整传统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应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条件.并采取政策措施鼓励人们利用城市市区公共交通:三是应适度控制私人汽车在城市市区的使用.加快完善白行车专业设施,改善当地步行环境,实现资源节约,减少环境污染。
5.积极倡导公众的广泛参与。一是要通过各种方式发挥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使生态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通过该组织得到深入的贯彻和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二是公民的环境权应得到法律的正式确认.给公民参与环境事物更加广阔的空间:三是支持现有环保团体的发展.目前我国的环保团体在资金、人才方面还十分欠缺.因而应从政策上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四是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增强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6.强化城乡融合的建设理念和规划。借鉴发达国家城乡融合、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的模式和经验,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城乡融合的建设理念.打破行政区界限.从区域整体对生态城市建设进行统筹规划二是按照城市生态学原理,使物质资源、能量资源和信息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得到合理配置和调控.实现城乡和谐发展三是运用循环经济的原理.将城乡区域作为整体,实现资源的节约、合理和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运营对城市生态支持系统的负担.增强城市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加快循环经济产业组织体系建设。一是要大力发展生态企业。生态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在清洁生产方面。工业企业必须在产品设计、工艺采用、资源的综合利用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二是积极建设生态工业园在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选择上.要特别注意生态工业链中的核心资源的稳定性与核心产业的发展前景在生态工业园的建设上.要注意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及行业间的产业链和产品链.应在各产业问建立起多通道的产业链接.并形成互动关系。三是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构建社会化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系统.促进循环经济在全社会范围推进.为生态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8.加强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应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并借鉴国际立法经验.建立和完善生态城市法规政策体系在法律体系建设上.一是要建立对生态环境的物权法保护制度.对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加以承认和保护首先建立环境使用权.确立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民法和环境法的协调机制:其次,建立环境保护相邻权,保护环境资源相邻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制定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弥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盲区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相关法规.如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条款进行修改:要制定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相配套的《资源利用促进法》;制定有关各种特定物质循环利用的专项法规等三是对不利于生态城市建设的法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在政策体系建设上,一是根据生态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配套制定相关鼓励支持政策:二是制定资源节约和再利用的鼓励政策.使企业向资源节约和综合开发利用方向发展;三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促进社会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加强政策的系统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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