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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土景观及其对现代景观设计的意义

admin 2005-09-08 来源: 网
本文探讨了乡土景观的含义,论述了解读乡土景观对现代景观设计的意义。提出乡土景观是指当地人为了生活而采取的对自然过程和土地及土地上的空间及格局的适应方式,是此时此地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大地上的投影。因此乡土景观是包含土地及土地上的城镇、聚落、民居、寺庙等在内的地域综合体。这种乡土景观反映了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乡土景观的这种理解包含几个核心的关键词:即,它是适应于当地自然和土地的,它是当地人的,它是为了生存和生活的,三者却一不可。这可以从乡土景观的主体、客体及相互关系方面来理解。解读乡土景观
  引言

  “乡土”是一个很寻常的主题,但学界对其正式的研究却只有几十年的历史。西方国家有关乡土景观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它是建筑学和考古学携手并进发展的产物(Taylor, 1992)。很多研究都隶属于文化景观的范畴。我国学者对乡土景观的关注是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的,到90年代研究队伍逐渐壮大。研究更倾向于对我国传统聚落,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地理学、建筑学、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和考古学等四个学科。西方乡土景观研究发展到今天,在内容上已经达到相当的广度和深度,方法上也百花齐放、异彩纷呈,事实上,乡土景观的研究在西方已经形成一个独立的学术领域,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从1997年开始了乡土景观的研究,当时集中在云南和西藏等地,王志芳,孙鹏等多篇研究生论文就是在此背景下形成的(见王志芳,2001;孙鹏,2001)。

  1 乡土景观概念

  1.1 以往研究对乡土景观概念的界定
  
  乡土,“Vernacular”一词来源于拉丁语“verna”,意思是在领地的某一房子中出生的奴隶(Jackson. 1984)。后来由于多种学科的需要其意思不断外延。关于“Vernacular”,国内的翻译有两种意见,一种是直接翻译成“乡土”,居主流地位;另一种则翻译成“方言”,取其长期自发形成之意(邹德侬等,2002),这里取前一种翻译。与之相适应,在国内外的各种研究中,乡土景观的概念也产生多种相关但又有所区别的理解。
  
  (1 ) “本土、地域性的景观(Local Landscape)”—与“外地、异域景观”相对应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理解,即乡村、居家和传统的事物,包括乡村、房屋以及过着平常生活的人们。最早进行这方面探讨的是建筑学家,他们将乡土建筑视为传统乡村或小城镇的居所,即农民、手工艺人员或工人的居所。通常意味着它是由工匠而不是建筑师进行设计的,其建造依循的是地方的技术、地方的材料,同时适应地方的环境:气候、传统、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它不追求形式的复杂性,只是遵循地方形式,很少接受其他区域的创新(Jackson. 1984)。可以看出这一理解的根源在于认为乡土景观是地方的、传统的,它不接受外来的文化和影响,排斥高新技术的应用,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别是很明显的。例如北京的四合院、陕北的窑洞和南方的塔楼就是不同地域的乡土景观,而城市中的各种新型住宅区和建筑群都不属于乡土的范畴。

  在此,还要介绍两个相关概念-“当代乡土”(Contemporary  vernacular)或“新乡土”(Neo-vernacular),这两个词的意思基本相同,并在最近几十年被广泛地引用。当代乡土在概念上被定义为:一种自觉的追求,用以表现某一传统对场所和气候条件所作出的独特解答,并将这些合乎习俗和象征性的特征外化为创造性的新形式,这些新形式能够反映当今的价值观、文化和生活方式(姚红梅,1999)。简言之,所谓的“新乡土”就是恰当地综合民间传统文化与全球性先进技术进行设计的形式。他们对乡土的理解仍然是“传统的”,只是在以一种“今天”的时间维度来审视“过去”的影响力,试图使所有的传统都能在不断被摒弃的过程中得以修正并被赋予新的内容(林少伟,1998)。

  (2) “乡村景观” 相对于“城市景观”

  将乡土景观(Rural Landscape)与城市景观相对立似乎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但由于研究者看待现代新技术的不同,又分成两种倾向:一种理解也包含地方的、传统的观念,排斥新技术的影响,只不过将其范围进一步缩小。有学者认为乡土环境必须具备三个要点,“第一,它是农村,是稳定的农业或牧业地区;第二,它在封建家长制社会中;第三,它处于手工农业时代”(陈志华,1999)。显然,这种定义包含了地方传统的意味,只是将属于城镇的市井生活排除在外,可以这样理解,北京郊区的四合院属于乡土景观,而城区的四合院和交易场所,如前门一条街等就不属于乡土的范畴。农村的宗祠、坟地是乡土的,而皇帝的宗祠和墓地就是非乡土的。

  另外一种理解不排除新技术的影响,认为农民对新技术的运用也属于乡土的范畴。这样,乡村的一切景观都称得上是乡土景观,包括茅草房和红砖瓦房及小洋房、祠堂和现代的老年活动中心、也包括土路和柏油马路。这种理解和新乡土同出一辙,只不过将范围界定在农村的领域内。

  (3 ) “寻常景观”相对于“高雅景观”相对应

  “日常的(Everyday)”或寻常的(Common,Ordinary)指的是普通居民体验的那些要素,其本身具有许多复杂的含义。从普遍意义上说,日常描述的是城市居民共享的生活体验,那些我们相当熟悉的平凡与普通的路线-乘车、工作、休闲、在城市街道和步行道之间穿梭、购物、买食物吃、随便跑步 (Chase, 1999)。目前国外研究大都将“The vernacular”视为普通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作的事情(Krishenblatt-Gimblett,1999)。以此理解为基础,寻常景观强调了寻常百姓、实用性,而非皇家的、政府的行为建构的景观形式,即官方景观、正统景观。这样,居住区、商场、广场以及传统的集市等都属于此范畴,而象博物馆、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中华世纪坛、以及各地这类大型城市广场及奥运会场等等景观则要排除在外。国外对此方面的研究的内容也很多样,包括人们与日常景观之间的关系,种族、性别、信仰、地方文化对其的影响,以及不同人对乡土景观形成的不同意象和评价等。

  寻常景观显然既包括农村景观也包括城市景观,而且在城市中很多日常景观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而形成的,而非刻意设计而成的。日常生活不仅包括必须进行的一些活动,还包括一些休闲、社交性活动,因而日常景观并不完全具备功用性。此外,该理解承认历史过程的存在,事物本身的发展处于变化之中,日常景观既有地方自身发展的过程,又有外来文化影响与渗透的过程。只要外来其他区域的技术与创新能够融入地方的生活,它们依然是乡土的。以汽车的发展为例。毫无疑问,汽车是现代化的产物,显然不属于本土的东西,但只要不把汽车当成展示自己财富与地位的象征,不使其成为政治工具,汽车也可以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它也能成为“乡土的”。美国现今比较流行的活动汽车住房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乡土景观。文丘里的“向拉斯维加斯学习”的观点就是建立在这种汽车景观作为美国现代乡土景观意义之上的(Venturi, Brown and Izenour, 1972)

  曾经是帝王贵族的正统和高雅的景观,时过境迁,也可成为寻常姓所的普通景观,所谓“朱雀桥边野花草,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刘禹锡)。

表一:三种对乡土景观不同理解的对比

 三种理解  对应景观形式  主要特点   对待新技术的观念  典型例子
 地域性景观  异域景观  地方性的、传统的、自发形成的  排斥新技术  少数民族聚落/土著聚落、各地民居、宗祠、集市、“风水”林和龙山
乡村景观   城市景观  乡村的、多是自发的 有的排斥有的接受  农村里的四合院、宗祠、小洋楼、乡村小道和机耕路,传统耕作方式下的农田、机械化耕作方式的大田景观、泥土水渠和水泥硬化水渠
 寻常(日常)景观 正统景观 大众行为、生活的、日常的、不必是自发形成的  不排斥新技术  大杂院、城中村、胡同、商业街、超市、加油站

  1.2 本文对乡土景观的认识

  我们可以把景观定义为土地及土地上的空间和物体所构成的地域综合体。它是复杂的自然过程、人文过程和人类的价值观在大地上的投影(俞孔坚,2002)。所谓乡土景观是指当地人为了生活而采取的对自然过程和土地及土地上的空间及格局的适应方式,是此时此地人的生活方式在大地上的显现。因此乡土景观是包含土地及土地上的城镇、聚落、民居、寺庙等在内的地域综合体。这种乡土景观反映了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乡土景观的这种理解包含几个核心的关键词:即,它是适应于当地自然和土地的,它是当地人的,它是为了生存和生活的,三者却一不可。这可以从乡土景观的主体、客体及相互关系方面来理解:
  
  (1 )乡土景观形成过程中的主体:内在者

  当地人或“内在者”(Insider)指的是长期在一地生活的人,这些当地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是融身于景观之中的( Relph, 1976)。一种文化景观的形成即可以是内在者作用的结果,也可以是外在者创造的产物,通常情况下,这两种作用力也是交融在一起。内在者出于自身生活的需要,对于所处自然环境进行影响和改造,他们的生活需要,乃是乡土景观形成的原动力。创造乡土景观的内在者应具有以下特征:

  a.普通人:即大众,具有群体共性,在一群当地人中并不显得另类和突出的那些人。这种大众的界定,直接和当地的社会构成状况相关。在西藏这样一个宗教因素已经深入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地区,所谓的普通人就不仅包括普通的藏族群众,而且还应包括喇嘛。

  b.使用者和创造者统一:一种文化景观是由人创造的,其目的就是为人所用,尽管这种使用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观看、实际使用及其他等。乡土景观的使用者和创造者必须是统一的,或者说使用者必须主持和部分参与景观的建造过程。以城市住宅和乡村住房为例,城市住宅大多是规划设计人员和工程人员的工作结果,只有在建成之后居民才会搬进来居住、生活,因而不应属于乡土的范畴;而乡村的住房多由居住者自己准备材料、选地基、并确定和安排整个建造过程,虽然靠一家人的力量无法完成建设工作,邻里乡民的帮忙也是以居住者的意志为主,随时听其安排。

  以藏区为例,寺庙建筑的建造虽然很多都是敦请尼泊尔或者汉族工匠进行的,但无论那一个寺庙的建成,都离不开当地民众和喇嘛的参与,藏族文化在寺院的建造和形成中毫无疑问起着主导作用。显然寺庙景观也应归入乡土景观的范畴。而如上图所示的堆玛尼堆的过程,是藏族民众处于自身信仰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行为,玛尼堆对于他们的习俗来说有着使用价值,因此他们堆玛尼堆的过程,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与此同时他们又在一定意义上具有使用者的身份。  

  (2 )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景中人和景外人看待景观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景观的表达,而后者是景观的印象。Jackson(1984)认为景观存在于人类的生活之中,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空间,是人与环境的有机整体。主体—内在者和客体—乡土景观相互作用的过程,也就是乡土景观的形成过程,即内在者与周围环境相互调和、相互适应的过程。任何文化景观的形成过程都是人塑造了环境,环境又塑造了人的过程。塑造的过程当然是通过主体的行为进行的,意即人类通过自身的行为创造着环境,环境又反过来通过限制人们的行为影响着我们。行为是文化景观形成过程的中介。乡土景观形成过程的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作为中介的行为的特殊性:

  a.具有功用性。乡土景观的形成过程是使用过程和创造过程合而为一的。使用者和创造者的结合使得创造过程的目的变得更为直接明了,即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这些使用者又是一些普通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基本的需求就是生活、生产。而生产、生活行为又是大众居民最常见的使用行为,这种行为又在一定程度上对既定的景观进行完善和修正,即使用行为也是一种创造行为。可以说乡土景观中的使用行为和创造行为都是有功用目的的。

  b.具有自发性。使用者和创造者的结合使景观创造的行为随时可以发生,不受其他因素的约束,只要正在进行行为的人愿意。另外,这种自发还能够从一种个体行为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行为,并产生一种综合结果。

  对于有的乡土景观来说,它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结果,似乎是属于自上而下发生的。但其本质却是一种文化的积淀,本来出于使用的实际目的,在长期的发展以后成为一种文化行为,成为一种约束性的、似乎非功用性、非自发的行为。但其本质仍然是功用的,是集体无意识的体现。

  (3) 客体:乡土景观

  根据上述对过程的分析,这里将乡土景观定义为:内在者出于生活的需要而自发创造形成的一种文化景观,这种生活需要包括文化和精神的需要在内。因此,它不仅应该包括人、建筑、各种构筑物、器具等,还应包括形成这一切的自然背景。乡土景观是包含城镇、聚落、民居、寺庙等在内的土地和土地上的物体构成的综合体,是包括自然和历史文化在内的整体系统。同时,由于创造者及其行为特征的独特性,乡土景观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a.具有实际功用性。这是区别乡土与非乡土的关键所在,即是否具有与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功能,这里主要指的是生活和生产方面的,也包括形成人们生活习惯的部分。

  b.具有多样性。它是自发或半自发形成的,因而受所处地域和创造者的影响较大,可能会随地域自然特点、创造者的民族、文化、性别的差异而发生很大的变化。

  c.具有文化意义。乡土景观是社会体验和文化含义的重要载体。这种意义是内在者所赋予的,因而必须从内在者的角度去理解。

  人类是符号的动物,乡土景观则是一个符号传播的媒体,是有含义的。它记载着一个地方的历史,包括自然的和社会的历史;讲述着动人的故事,包括美丽的或是凄惨的故事;讲述着土地的归属,也讲述着人与土地,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俞孔坚,2002)。“它是我们不经意中的自传,反映了我们的趣味,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渴望,甚至我们的恐惧。” Lewis(1988)

  拉普卜特(Rapopport,1992)等通过大量的研究和归纳将意义在三个层次上表达:
 
  “高层次”意义:是指有关宇宙论、文化图式、世界观、哲学体系和信仰等方面的。如 “风水”所表达的有关中国人与环境关系的文化图式。
 
  “中层次” 意义:指有关表达身份、地位、财富、权利等,即指活动、行为和场面中潜在的而不是效用性的方面。
 
  “低层次”意义:指日常的、效用性的意义,包括有意布置的场面和因之而生的社会情境,期望行为等;私密性、可近性;升堂入室等第;座位排列;行动和道路指向等等,这些能使使用者行为恰当,举止适度,协同动作。

  1.3  研究乡土景观对现代景观设计的意义
    
  研究乡土景观对现代景观设计具有多重意义,包括:

  (1) 乡土景观是乡土经验的记载

  乡土经验是人们适应环境而生活的直接结果,它最容易随岁月的变化而逐渐消失和改变,因为它是属于平民百姓的,是平常、普通、琐碎而引不起人们的注意。它不象其他类型的文化经验一样,从其一开始就有很多相关的历史记载。很多有价值的东西都散落在民间,等待人们去挖掘去探索。任何有关乡土景观的研究都会成为其过程和发展的见证和主要载体。对中国众多少数民族而言,这种研究显得尤其重要。
    
  历史研究与记载本身就是无价的。就象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所做的工作一样,研究乡土景观只是从景观的角度去把那些很容易变化的东西记载下来,进行分析和整理,并作为人类的历史经验传承和保存。

  (2) 探讨一种景观设计的新视角:生活的景观和白化的景观

  如果说上述对解读乡土景观价值的叙说有点飘渺的话,那么当我们正在或将要对一地的乡土景观进行改造或进一步设计时,这种研究就会变得很具有现实意义。解读乡土景观有助于我们在规划设计中更好地思考该怎样尊重人,该怎样体现和满足普通人的生活和行为的需要。设计师(当然还又他们的甲方)常常把异常景观和奇特景观作为设计的追求,因为那样可以一鸣惊人,可以令人难望,可以成为纪念物和标志物。事实上,寻常景观是充满诗意的,就象白话文可以写出最优美、最动人的诗歌一样(俞孔坚,2004;俞孔坚,李伟,2004)。     写白化的“诗歌”,作寻常的景观是尊重当代人、普通人的体现。如今,很多职业规划设计师和学者都在反思以往景观规划设计的思路,试图避免在规划设计时只考虑技术和美学的因素,而更多地思考人的体验和需要。这一思路在人居环境的建设中显得尤为突出。“规划是人性的体验,是活生生的,搏动的体验”(西蒙兹,2000)。而且在尊重人的设计中,行为又是一个关键要素。景观是行为的容器, 只有能够满足行为需要的景观才是真正有价值和生命力的景观。否则,最终会为人们所抛弃。这一现象在中国的旧城和许多传统村落的保护及旅游开发中显得尤为突出。仅仅保护容器的外壳是远远不够的。很多传统村落和城镇在长期的演变中显示出有机特性, 如生长、代谢、自我调节, 完成这些“生命过程”的便是人的行为。只有空壳而没有行为的景观只是一个空荡荡的博物馆, 终究是不会有生命力的。

  那么我们进行乡土景观研究究竟对设计尊重人和注重日常人的行为、以及创造具有现代意义的景观有哪些重要意义呢?

  其一,为当地人的生活而设计:解读乡土景观是规划和设计景观的前期过程,它使我们能够更为透彻地、更深层次地了解地方的行为和景观特点及风俗, 更深层次地把握我们设计所要面对的参考系。诚如美国著名建筑诗人哲学家路易•康所言:“今天,我们生活在现代建筑园地。但同今日建筑相比,那往日奇迹般的建筑艺术于我有着一层更为密切的关系。他经常是我脑海中的一个参考系……”(转引自赵鑫珊,1998)。客观的参考系对我们的规划设计很有启发意义,我们也会尊重地方人的行为特点和禁忌,不会只为自己的理念而设计,而是为地方人的生活而设计。     

  其二,感情与态度的交流:解读乡土景观是规划设计者与地方居民交流情感与态度的过程。设计者与使用者对景观的感知存在差异性。拉普卜特(1997)的研究表明设计者与用户、与不同的用户群体,对环境有不同的察觉和评价,以致设计者预期的意义可能不为人所察觉;如察觉了,却不被理解;即使在既察觉又有所理解的情况下,却又可能被人所抵制拒绝。

  其三,没有设计师的设计:建成环境和其内所发生的社会实践和生活之间在有意和无意中彼此相互影响。乡土景观作为一种自发或半自发形成的景观形式,有助于我们发现什么是我们不能或不应规划的,没有建筑师的建筑和没有景观设计师的的景观从一定程度上讲能够弥补规划设计的弱点。那些未经过刻意规划设计的景观、或者未经过我们时代设计体系中设计师之手的景观能够告诉我们当地人喜欢怎样利用自己的空间形式,能告诉我们怎样的空间形式在当地更为适合。这样我们也就能够为其发展和使用留出一定的空间。规划设计的缺陷能从乡土中得以体现。两种规划设计的自觉与不自觉的过程是互补的(Krishenblatt-Gimblett,1999)。

  其四,新形式的灵感源泉:乡土景观是当地人适应地域气候、土地上的自然几人文过程的适应的物质形态的表露。利用和回避风的形式、利用和回避太阳光的形式、利用和回避水的形式、利用和回避动物及人流的形式、以及多样化的乡土形式所给人的独特体验都为设计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景观提供了不尽的源泉。

  一种理想的景观,无论是没有设计师的、基于经验的前科学设计,或是基于科学理论和方法的现代设计,最终都将走向天地、人、神的和谐(俞孔坚,1998,2000)。理解乡土景观如同掌握最现代的科学和技术一样,都有助于景观设计师的作品离理想景观更近些。

参考文献
[1]Chase, J.,Crawford ,M. (eds.), 1999 Everyday Urbanism. New York: The Monacelli Press, Inc.
[2]Jackson, J. B. 1984. Discovering the Vernacular Landscape. Yale University Press, New Haven, MA.
[3]Lewis. 1988,Peirce. ‘Axioms for Reading the Landscape: Some Guides to the American Scene’, in Meinig, ed. The Interpretation of Ordinary Landscap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Relph, E. 1976. Place and Placeless. London, England, Pion Limited.
[4]Venturi, R., Brown, D. S. and  Izenour, S. 1972.  Learning From Las Vegas. The MIT Press, Cambridge, MA.
[5]阿摩斯•拉普卜特著,黄兰谷等译,1992,《建成环境的意义——非语言表达方法》,北京:中国建筑
[6]陈志华,1999,说说乡土建筑研究,《北窗杂记》,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7]孙鹏,2001,传统汉族村落乡土景观形成过程研究,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硕士论文王志芳,2001。
[8]王志芳,2001,哈尼族乡土景观研究,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硕士论文王志芳,2001。
[9]R.文丘里,2002,建筑作为一种交流的手段,在清华大学的演讲.
[10]姚红梅,1999,关于当代乡土的几点思考,《建筑学报》,1999(11),52-53。林少伟,1998
[11]俞孔坚,1998,《理想景观探源:风水与理想景观的文化意义》,北京:商务印书馆。
[12]俞孔坚,2002,景观的含义,时代建筑,1:14-17。
[13]俞孔坚,2000,追求场所性:景观设计的几个途径及比较研究,《建筑学报》,(2),43-48。
[14]俞孔坚,2004,寻常景观的诗意,中国园林, 12:25-28
[15]俞孔坚、李伟,2004,续唱新文化运动之歌:白话的城市与白话的景观,建筑学报,08, 5-8
[16]约翰•O•西蒙兹著,俞孔坚、王志芳、孙鹏译,2000,《景观设计学——场地规划与设计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7]R.文丘里,2002,建筑作为一种交流的手段,在清华大学的演讲
[18]赵鑫珊,1998,《建筑是首哲理诗》,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
[19]邹德侬等,2002,中国地域性建筑的成就、局限和前瞻,建筑学报2002(5) 

作者介绍:

俞孔坚,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土人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首席设计师。
    1997年获北京林业大学硕士学位,园林专业,1995年获美国哈佛大学设计学博士。
王志芳,2001年获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硕士学位,2001至今,美国Michgan大学在读博士,景观设计专业。
黄国平,2002年获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硕士学位。2002至今,美国哈佛大学在读设计学博士,攻读城市与景观规划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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