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内涵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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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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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城市公共空间这个宏观的层面上,以人性化设计为核心来探讨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的物理层次的关怀、心理层次的关怀、社会层次的关怀、人群细分的关怀等四个方面的内涵,从而揭示出城市公共空间必须回到人性化设计的创作本源。
所谓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的开放空间体,城市居民进行公共交往活动的开放性场所。同时,它是人类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的重要场所,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表现之处。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急剧扩张,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和建设中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传统和特色在丧失,绿地空间在减少,城市的建设和公共空间越来越让人感到是为了供他人观赏,而不是用来为公众所使用,大规模的景观广场和世纪大道却比比皆是,大型绿地蔓延成风,很少考虑从人性的尺度、人性的功能出发,离大众的情感距离也越来越远。“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正在使城市空间环境走向人性化的反面,这种现状使得探寻和研究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我国当前的城市公共空间建设中,城市公共空间正日益受到重视,然而,与其它设计领域一样仍然存在目的不够明确的根本问题,主要体现在创作思想的单向思维与封闭思维定式,以设计者主观的形式美标准作为公共空间的评价准绳,过分重视城市公共空间的视觉形态设计,而忽视了城市公共空间的终极目的—人类的生活质量。传统的评价方式一直是基于某种理论指导思想、设计师主观的审美意识和艺术价值取向,尤其在审美的层面上,与其他的艺术没有分别。但是,作为一种人类生活的承载者,城市公共空间从来也不应该服从于某种先验的美学观点,它因人的行为、心理需要而存在。人性化设计是一种注重人性需求的设计,又称人本主义设计,它最早出现在工业产品设计中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通常所说的设计人性化、设计“以人为本” 就是说设计的核心是人,所有的设计其实都是针对人类的各种需要展开的,这些需要不仅仅是物质生活需要,更是包含着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是设计本源的回归。所谓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就是如何通过构成城市空间的诸要素、空间表现特征、空间美学意义等几个层面体现人类的内在生活、精神需求问题。我们只有弄清楚最终的目的,才有可能赋予我们生存的空间以生命和情感,使其更贴近普通城市居民潜意识中的某种精神需求,心理、行为、文化应该是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研究的核心问题,人性化设计反映了“为人而设计”的本质特征。对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内涵的理解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第一方面,是物理层次的关怀,这是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内涵的基石。人性化设计是以设计的理性化和功能性为前提条件的,离开了科学结构的理性化和合理的功能性,人性化将走向极端,最终将违背人性。公共空间在考虑到日照、遮阳、通风等因素,使场所在保持人们心理、生理上的舒适的同时,还应配置各类设施以满足人们的复杂活动需求。如巴西的首府巴西利亚就是典型的功能分区明确的现代主义城市,其设计者路西欧·哥斯达以汽车交通作为新首都规划的尺度,却忽视了完整合适的步行系统。在这座尺度宏大的“汽车城市”,人们几乎很难轻松地步行游览并穿越街区,时时处处需要乘车流动。这种将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环境之间的关系简单化的结果,就难免使城市缺少活力,不能完善人的需要,特别是忽视了心理与社会因素,对公共空间也缺少关注。
第二方面,是心理层次的关怀。设计如果仅仅追求一种功能至上的原则,想以此向人性化靠拢,是行不通的。一旦理性压倒人的个性,也就偏离了人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注重物理层次关怀的同时,也关心人的心理、关怀人的情感。例如那些日光充足的室内“街道”就为身居办公室的白领和生产工人邂逅创造了条件,也促进了不同职业的人群进行沟通。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筑、构筑物的适度围合,形成积极空间,增强使用者的安全感、领域感,从而使公共空间增强场所感、领域感而对人们具有吸引力。当空间规模过大时,可利用植物、地面高差、铺地、色彩、设施等创造尺度宜人的空间环境。可见,注重心理关怀的人性化设计反映了城市公共空间“为人而设计”的本质特征。
第三方面,是社会层次的关怀,即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关怀。在我国的一些学者看来,开放空间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它包括自然风景、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和休憩空间等等,这就要求我们研究城市公共空间环境以至整个环境的演变过程以及对人类的影响,研究人类活动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影响,并探讨如何改善人类的聚居环境。加强策划与规划,从城市整体结构方面作好战略性公共空间规划,使资源、能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尽可能少地消耗一切不可再生的资源和能源、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达到自然、社会、经济效益三者的统一。
第四方面,对人群细分的关怀。弱势人群因其自身生理、心理特点和整个社会环境系统缺乏针对他们的考虑,而使他们的自由行为受到限制。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消除由于身体不便带来的障碍,即无障碍设计,且尽量满足最有可能使用该场所的群体的需要,同时也鼓励其他群体的使用,并确保群体之间的活动不相互影响,让儿童、老人、残疾人都可能享受户外公共生活的乐趣,特别是针对母婴、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要,在公共空间设计、建设时也理应给予体贴关怀,使他们也能共享现代科技文明成果。只有顾及了人类本身的内在需求并在城市空间诸要素、空间表现特征、空间美学意义等多个层面上加以设计的互动与经营,才能使城市公共空间达到与人类需求同构的形态特征和美学意境。对公共空间的酝酿、策划、营造、设计、使用、维护和改造都应以人为本,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实现对人性化的关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性化设计完全是设计本质的要求,是设计本源的回归。
参考文献:
①何晓佑、谢云峰:《人性化设计》,江苏美术出版社,南京,2001。
②傅刚、费菁:《都市生活》,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③邵龙、赵晓龙:《走进人性化空间》,河北美术出版社,石家庄,2003。
④(美)芭芭拉·科瑞丝普:《人性空间》,孙硕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北京,2000。
⑤(丹麦)扬·盖尔:《交往与空间》,何人可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2002。
在我国当前的城市公共空间建设中,城市公共空间正日益受到重视,然而,与其它设计领域一样仍然存在目的不够明确的根本问题,主要体现在创作思想的单向思维与封闭思维定式,以设计者主观的形式美标准作为公共空间的评价准绳,过分重视城市公共空间的视觉形态设计,而忽视了城市公共空间的终极目的—人类的生活质量。传统的评价方式一直是基于某种理论指导思想、设计师主观的审美意识和艺术价值取向,尤其在审美的层面上,与其他的艺术没有分别。但是,作为一种人类生活的承载者,城市公共空间从来也不应该服从于某种先验的美学观点,它因人的行为、心理需要而存在。人性化设计是一种注重人性需求的设计,又称人本主义设计,它最早出现在工业产品设计中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通常所说的设计人性化、设计“以人为本” 就是说设计的核心是人,所有的设计其实都是针对人类的各种需要展开的,这些需要不仅仅是物质生活需要,更是包含着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是设计本源的回归。所谓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就是如何通过构成城市空间的诸要素、空间表现特征、空间美学意义等几个层面体现人类的内在生活、精神需求问题。我们只有弄清楚最终的目的,才有可能赋予我们生存的空间以生命和情感,使其更贴近普通城市居民潜意识中的某种精神需求,心理、行为、文化应该是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研究的核心问题,人性化设计反映了“为人而设计”的本质特征。对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内涵的理解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第一方面,是物理层次的关怀,这是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内涵的基石。人性化设计是以设计的理性化和功能性为前提条件的,离开了科学结构的理性化和合理的功能性,人性化将走向极端,最终将违背人性。公共空间在考虑到日照、遮阳、通风等因素,使场所在保持人们心理、生理上的舒适的同时,还应配置各类设施以满足人们的复杂活动需求。如巴西的首府巴西利亚就是典型的功能分区明确的现代主义城市,其设计者路西欧·哥斯达以汽车交通作为新首都规划的尺度,却忽视了完整合适的步行系统。在这座尺度宏大的“汽车城市”,人们几乎很难轻松地步行游览并穿越街区,时时处处需要乘车流动。这种将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环境之间的关系简单化的结果,就难免使城市缺少活力,不能完善人的需要,特别是忽视了心理与社会因素,对公共空间也缺少关注。
第二方面,是心理层次的关怀。设计如果仅仅追求一种功能至上的原则,想以此向人性化靠拢,是行不通的。一旦理性压倒人的个性,也就偏离了人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注重物理层次关怀的同时,也关心人的心理、关怀人的情感。例如那些日光充足的室内“街道”就为身居办公室的白领和生产工人邂逅创造了条件,也促进了不同职业的人群进行沟通。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筑、构筑物的适度围合,形成积极空间,增强使用者的安全感、领域感,从而使公共空间增强场所感、领域感而对人们具有吸引力。当空间规模过大时,可利用植物、地面高差、铺地、色彩、设施等创造尺度宜人的空间环境。可见,注重心理关怀的人性化设计反映了城市公共空间“为人而设计”的本质特征。
第三方面,是社会层次的关怀,即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关怀。在我国的一些学者看来,开放空间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它包括自然风景、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和休憩空间等等,这就要求我们研究城市公共空间环境以至整个环境的演变过程以及对人类的影响,研究人类活动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影响,并探讨如何改善人类的聚居环境。加强策划与规划,从城市整体结构方面作好战略性公共空间规划,使资源、能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尽可能少地消耗一切不可再生的资源和能源、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达到自然、社会、经济效益三者的统一。
第四方面,对人群细分的关怀。弱势人群因其自身生理、心理特点和整个社会环境系统缺乏针对他们的考虑,而使他们的自由行为受到限制。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消除由于身体不便带来的障碍,即无障碍设计,且尽量满足最有可能使用该场所的群体的需要,同时也鼓励其他群体的使用,并确保群体之间的活动不相互影响,让儿童、老人、残疾人都可能享受户外公共生活的乐趣,特别是针对母婴、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要,在公共空间设计、建设时也理应给予体贴关怀,使他们也能共享现代科技文明成果。只有顾及了人类本身的内在需求并在城市空间诸要素、空间表现特征、空间美学意义等多个层面上加以设计的互动与经营,才能使城市公共空间达到与人类需求同构的形态特征和美学意境。对公共空间的酝酿、策划、营造、设计、使用、维护和改造都应以人为本,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实现对人性化的关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性化设计完全是设计本质的要求,是设计本源的回归。
参考文献:
①何晓佑、谢云峰:《人性化设计》,江苏美术出版社,南京,2001。
②傅刚、费菁:《都市生活》,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③邵龙、赵晓龙:《走进人性化空间》,河北美术出版社,石家庄,2003。
④(美)芭芭拉·科瑞丝普:《人性空间》,孙硕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北京,2000。
⑤(丹麦)扬·盖尔:《交往与空间》,何人可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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