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新城运动与大伦敦规划
一、 英国新城运动
1. 三代新城特征
埃比尼泽•霍华德(E.Howard)的“田园城市”理论针对英国工业革命后大城市人口膨胀引发的问题,提出建设兼具“城市—乡村”优点的理想城市,开启了英国“新城运动”的篇章,对其后卫星城镇、有机疏散、广亩城市等具代表性的城市扩散理论具有启蒙意义。
战后英国的大规模新城建设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代新城指1946至1950年战后恢复期建设的14座新城。其最根本目的是解决住房问题。第一代新城有以下特点:一、规划规模小;二、建筑密度低,住宅模式以独立式住宅为主;三、借鉴了美国邻里理论,住宅按邻里单位进行建设,各个邻里有各自的中心,各邻里间有大片绿地相隔;四、功能分区明显;五、道路网一般由环路和放射状道路结合组成,放射状道路主要连接新城中心和邻里中心,环路连接各邻里中心,邻里内采用人车分行的雷德朋模式。哈罗新城可谓第一代新城典型。其缺点正好与其特点相对应,由于规模小,配套设施运营困难,服务水平不佳;由于密度低,缺乏城市型生活气氛,一些新城中心缺乏生气和活力。另外,过于强调就地就业平衡,为其他相关目标设置了障碍,如斯蒂文乃奇申请住房须经过当地劳动交流部门复杂的审批,以保证新城住宅主要提供给在新城就业的人群,这就使得新城人口阶层十分单一,同时排斥了低收入人群。
第二代新城指1961年至1966年建设的新城
。这一时期战后房荒问题基本解决,新城建设不仅应对住宅问题,更力图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规划模式也借鉴了第一代新城的教训。第二代新城有以下特点:一、规划规模普遍加大,密度提高;二、淡化邻里的单元式空间模式;三、更多注重景观设计;四、应对私人小汽车的增长,交通处理较为复杂,构建机动车、公交车、步行等多层次的交通系统。
第三代新城指1967年起建设的新城,止于80年代。第三代新城在区域层次的作用更趋主导,首先选址都是已有一定基础的城镇,规划规模进一步提高,基本都达到中等城市规模,功能综合性更高,独立性更强。规划模式在第二代新城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出现了一些极具创意的规划方案,如伦康新城的8字形交通组织系统,米尔顿凯恩斯的方格路网及机非分流设计等。
进入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城市郊区化和“逆城市化”现象日益严重,迫使英国城市政策发生了突然的改变。1978年工党政府通过了《内城法》,把城市建设的重心转向旧城的内城更新,标志着新城运动的结束。
2. 目标与原则
英国新城建设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建设一个“既能生活又能工作的、平衡和独立自足的新城”。这里的“平衡”有三层含义:①指总人口中要有相当数量的本地就业人员;②新城的工业岗位不能是单一性的,以防止经济上的过分依赖性和单一企业造成垄断;③新城的阶级及阶层应该是混合型的,要能吸收不同层次的人来居住和工作。“独立自足”的含义是指新城应有商业、学校、影院、公交、教堂等生活设施,要能给居民提供工作岗位。
战后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新企业获得低价土地及政府资助,使得企业的发展有了信心和保障。随着总体规划的公布、市政道路的建设,使得工厂的对外联系有了保障。一些原先坐落在市中心的拥挤地区、缺乏空间和人力的企业,都纷纷抓住这次迁往新城的机会,以求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当然,在新城建设初始,规划方案往往过于理想或不切实,同时劳动力缺乏,建筑材料配给有限,财政许诺模糊不定,资金冻结或纠纷不断。新城开发公司要花费很多精力去协调各方矛盾,以及获得理解和支持。同时,更需要政府的不断鼓励和资助,以使企业不致失去发展的信心和机会。
英国大多数新城都是根据一般的城市模式建立的。不过,与一般城市相比,也有若干方面的原则差异:①新城是由官方委任的开发机构,即新城开发公司统一规划和实施开发的。②新城必须与中心城市保持一定距离,且选用地价较低的农业用地,而不允许选用建成区边缘地带的土地。而一般的普通城市开发,往往占用建成区边缘地带的土地。③新城开发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以市场化方式来运作。新城开发公司拥有土地出售、转让、租用等权利。④新城强调配套和自给自足,力求居住与工作岗位的平衡。
就人口规模而言,战后的新城也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不同。《新城法》的规定是,新城平均人口规模应控制在2万至6万人左右。
《新城法》中还要求,在确定人口上限规模时必须考虑:①新城住宅区的居民能方便地到达工业区、商业区和中心文化区,新城规模的确定必须考虑能合理有效地使用地方公共交通系统;②新城能方便地联系周围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的居民能方便地到达新城中心;③新城能获取一般城市不具备的环境效益。
但实际上,由于英国战后的经济社会现实,许多新城的人口规模都远远超过了原先的规定。其平均人口规模在10万~25万人,最大的达50万人口,进入了英国大城市的行列。
二、 大伦敦规划
1. 二战前与二战中
1935年,英国政府组建了田园城市审核评估委员会,全面评价了田园城市建设的利弊得失之后,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支持开发“卫星新城”的政策。1937年英国政府为解决伦敦人口过于密集的问题成立了“巴罗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40年提出了“巴罗报告”,认为应疏散伦敦中心区的工业和人口;1943年又编制了《伦敦郡规划》,从交通、住房、土地、城市蔓延及市郊化五个方面为伦敦的重建提出了解决方案。
2. 大伦敦规划(1945)
1942年起,由伦敦大学艾伯克隆比教授主持编制大伦敦规划。1944年,完成了大伦敦的轮廓性规划和报告,其后又陆续制定了伦敦市和伦敦郡的规划。
大伦敦的规划结构为单中心同心圆封闭模式,其交通组织采取放射路与同心环路直交的交通网。根据大伦敦规划方案,在距伦敦中心半径约为48公里的范围内,由内到外划分了四层地域圈,即内圈、近郊圈、绿带圈与外圈,规划的期限为20年。规划的主导思想是分散人口、工业和就业岗位。采取的措施包括:第一,规划所确定的内城需要向外迁移工业,以降低人口密度;第二,规划所确定的近郊圈不再考虑增设新的开发项目;第三,介于近郊圈和农业区之间的绿带圈,是作为城市建成区的边界进行严格控制;第四,外圈布置了若干处居住区(以后实施时改为8个新城),解决内城分散出来的人口和工业。
大伦敦规划对控制伦敦市区的自发性蔓延、改善原先混乱的城区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个规划只是在静态的区域观念基础上形成的,它所提出的缓解人口拥挤、加快建设卫星城和阻止工业用地扩张等建议,既没有考虑到伦敦产业功能的变化趋势,也没有考虑到相关因素的复杂性。
3. 大伦敦规划(1969)
1964年“大伦敦议会”的设立,提供了一个专门负责大伦敦规划管理与发展的战略性机构。1969年“大伦敦议会”编制了《大伦敦发展规划》:经济上,规定各产业平衡发展、合理布局;交通上,试图改变1944年大伦敦规划中同心圆封闭布局模式,使城市沿着三条主要快速文通干线向外扩展并形成三条走廊地带,以期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解决经济、人口的合理布局问题。因此,这一时期的分散政策主要体现在沿着交通线,并以绿带为控制手段把新城设置在伦敦通勤范围外,即在伦敦圈新城之外发展第二圈新城。
由于一直采取疏散政策,导致了1970年代后期内城的相对萎缩,英国政府于1978年通过了“内城法”,开始实行大规模的内城区援助计划。此时新城的功能也从转移过剩人口和工业转向协助恢复内城经济。
伦敦规划演进与新城建设
三、 伦敦新城案例——米尔顿•凯恩斯
米尔顿凯恩斯(Milton Keynes),是英国英格兰白金汉郡的一座新镇,距离伦敦约80公里(50英里)。1967年1月23日,米尔顿凯恩斯被英国政府规划为新镇,总规划面积为88平方公里(34平方英里)。
米尔顿凯恩斯位置
1944年大伦敦规划提出在伦敦周围地区建立8个卫星城镇,以接纳从伦敦地区疏散出来的过剩人口和工业。至1974年,英国先后设立32个新城。米尔顿凯恩斯是英国最后一批第三代新城,自1967年进行规划编制,1971年开始建设,原有人口4万,现有20万。
米尔顿凯恩斯规划图
在米尔顿凯恩斯的首期开发中,把3个小镇联系在一起,新城开发和老城改造相结合,新城主要以简单廉价的住宅为主,小区通过采取人车分流,考虑住宅良好朝向,供暖减免50%的费用以吸引低收入者入住。到1980年代经济调整时期,新城兴建火车站,并在城市中心建立欧洲第一个综合型购物中心,使原本20万人的小镇每周吸引60万人来此购物。较之1970年代以前的新城,第三代新城已不仅仅是中心城市的郊区住宅,而是向功能配套完善化发展。
米尔顿凯恩斯新城的规划理念是:(1)创建一个具有相当大灵活性、根据经济发展变化进行调整的城市。(2)注意物质和社会的平衡和多样性。新城范围内居住地区和就业地区就近布置,商业办公、商业配套位于城中心,居住位于周边,设置有商务中心、儿童游乐城、娱乐中心等设施。规划未来将建设新的购物中心、戏院、人造滑雪场。(3)注重景观设计,使新城成为具有吸引力和标志性的城市。新城公园用地占20%,设计呈线性串联成片,10多个人工湖点缀其间,风景秀美,环绕城镇设置茂密的森林。(4)规划引入网格式道路,机非分流。每个网格1平方公里,1个网格就是1个社区,在社区内部,通过较小的网格形成更密集的道路网络。非机动网络系统,全长约30公里,注重慢行交通。
米尔顿凯恩斯鸟瞰图
类似米尔顿凯恩斯的第三代新城与伯明翰、伦敦起到功能互补的作用,建造大规模住宅区,提供完善的生活服务和文化娱乐设施,并建立了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预留大量土地,为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备用空间。其目前拥有2万个就业岗位,大约1/3居民就业在伦敦,1/3的职员从新城外涌入,2/3就近办公,其职住平衡的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导致大量的出行交通,增加了城际交通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