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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严控城市更新中的大拆大建,确保住房租赁供需平稳

2021-08-1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8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旨在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避免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

8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旨在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避免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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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同时“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

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具体举措有:


1. 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

2.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保持适宜密度。

3. 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4.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5. 保留利用既有建筑。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

6. 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居住区、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肌理。

7. 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井、古树、古桥等历史遗存,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点击附件查阅完整内容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doc


本文文字节选自,住建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http://www.mohurd.gov.cn/zqyj/202108/t20210810_251148.html)的通知及附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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