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密度住宅"存在两大误区 教你区分低密度
admin
200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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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低密度住宅”的概念,一直存在两大误区。一是,“低密度住宅”就是别墅或Townhouse;二是,只要是别墅或Townhouse,就一定是“低密度住宅”。 很显然,这两种观点都是
目前,对于“低密度住宅”的概念,一直存在两大误区。一是,“低密度住宅”就是别墅或Townhouse;二是,只要是别墅或Townhouse,就一定是“低密度住宅”。
很显然,这两种观点都是很不准确的。首先,别墅或Townhouse只是“低密度住宅”中的一种住宅形态,在我国人民不断增长的对良好居住环境的需求下,我们更应该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出发,更加注重研究如何发展多层低密度、高层低密度两种形态的住宅;其次,许多项目虽然冠以别墅或Townhouse的名称,但还是在一味地追求高密度、高容积率、高出房率,一方面误导了消费,一方面又破坏了环境、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国土资源部颁布国土资发<2003>45号文件,就是对这种产品结构不合理及一味追求高密度而导致浪费土地资源的政策性调整。
造成上述误区的原因之一,是我们学术界对涉及到“低密度住宅”的诸多问题,如低密度住宅的形态和分类、不同类型的低密度住宅的合理密度等缺乏广泛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对歪曲“低密度住宅”的概念、利用“低密度住宅”的名词进行炒作的行为,缺乏有力的鞭挞。
因此,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居住区规划学术委员会决定在2003年6~12月间,以专题研讨会、论文征集和评审、举办专业巡回展览、出版具有一定学术高度的研究报告,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确立若干低密度住宅示范基地或研发基地的方式,引导我国的房地产业及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行业,在学术层面上来深入研究“低密度住宅”,对当前不同类型的低密度住宅项目在设计、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优秀项目的设计和开发经验进行广泛地交流,共同探讨适应我国国情的低密度住宅的发展方向,并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研究成果,正确地引导媒体舆论,为业内树立正气,为人民的住房消费创造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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