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形式解决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上海市人大审议
admin
2003-1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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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城市规划条例修正案草案把中心城区的“双增双减”———增加公共绿地、公共活动空间,降低建筑容量,控制高层建筑;郊区“三个集中”——
昨天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城市规划条例修正案草案把中心城区的“双增双减”———增加公共绿地、公共活动空间,降低建筑容量,控制高层建筑;郊区“三个集中”———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力图解决以往规划难以落地的难题。
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上海中心城区建筑容积率过高,高层建筑数量过多的问题已显现出来。因此,需要对城市规划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对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加以严格控制。
为此,条例草案新增加了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和高度、公共绿地等内容。草案还规定,由区、县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规划,都应当报市政府或者市规划局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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