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专家谈旧城保护与改造-保护城市特色 延续历史文脉
admin
200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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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片旧城区被推平,一幢幢高楼大厦平地起,大马路替代了狭窄的街道,多姿多彩的住宅楼替代了危陋旧房,目前我国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城市旧貌换新颜。然而,专家指出,令人遗憾的是,很
一片片旧城区被推平,一幢幢高楼大厦平地起,大马路替代了狭窄的街道,多姿多彩的住宅楼替代了危陋旧房,目前我国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城市旧貌换新颜。然而,专家指出,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城市特色的消失和历史文脉的断裂。
日前,在天津参加住房与规划论坛的专家指出,在城市现代化和乡镇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面貌日趋千篇一律,而这种单一面貌的文化还在吞噬着以历史城镇、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为标志的城市空间特色和民族文化特色。
从重点保护到区域保护
一位德国历史学家针对北京的旧城改造曾说:“我们现在有的,你们将来都会有;而你们现在有的,我们永远不会有。”这句意味深长的话提醒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审视对待旧城的观念。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石坚指出,保护与合理利用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各国城市发展战略,目前对历史地区保护与更新理论的认识,已经从简单的保护重点建筑转向保护成片的街区,从简单的保留硬体设施向硬件与活动、文化氛围共同恢复。
“过去人们只注重对文物古迹、重要的建筑进行保护,而现在必须改变思路,对能够代表和反映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或一种生活环境的区域整体进行保护。”石坚说。某些单位建筑尽管并不是很特殊,但它们共同形成的一个群体与其所处的环境、所包容的生活形成了一个不可复制、不可再生的独特文化现象,更能生动地反映历史的真实景象,所以是非常值得保护的。“只有再现其独特的人文环境的氛围和气息,建筑这个凝固的历史才能使人读出深刻的内涵来,人们在接近它们时才能有‘恋千古之悠悠’的思绪。”
近来,“整体保护”被很多城市所重视。北京市提出了要保护25片老城区不再大规模改造。周庄历经900多年岁月沧桑而完整地保留了江南水乡集镇的建筑格局,被誉为江南水乡古镇的典范遗存。专家指出,现在许多城市却仍然用一些与城市的历史毫无联系的规划手法搞建设,隔断了历史文脉。当一个全新的城市建设起来后,这个城市年轻得几乎没有历史,没有文化内涵,甚为可惜。
开发与保护并不矛盾
“北京四合院,天津小洋楼”。作为九国租界地和首都北京的门户,天津曾是清廷遗老遗少、下野政客和各界名流隐居的最佳选择,为此造就了中国近代城市最大规模的富人区,使天津获“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美誉。据统计,天津尚存小洋楼1000多幢,其中名人故居100多处。
“五大道”地区是天津风貌建筑最为集中的地区,汇聚着英、法、意等国风貌建筑230多幢、名人名宅50余座。仅长2.08公里的睦南道两旁有风貌建筑74幢、名人故居22处。由于处于老城区,很多建筑被老城居民占用,年久失修。天津市特别成立了保护风貌建筑领导小组,先后投资3亿多元,对特色建筑进行修缮,拆除了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和影响“五大道”整体风格的建筑,甚至从每一处围墙和路灯入手,坚持修旧如旧,恢复小洋楼风貌建筑区原有的文化氛围。
在天津,不管多重要的工程与项目,都必须首先考虑周围的风貌建筑。为保护李叔同故居,天津市投资2000万元,计划将1400平方米的旧居整修复原;为保留具有奥式风情的袁世凯、冯国璋故居,海河开发指挥部不惜耗巨资调整河岸主干道的走向。
以前,建设拆迁指挥部文保意识淡漠,破坏、拆除了名居名宅后毫不心疼;现在,拆迁指挥部要拆要动什么地方,总是要先召集相关文保专家研究协商,对名居名宅进行合理的处理与开发利用。天津正在用实践证明:只要重视起来,城市建设与旧城区保护并不矛盾。
消除旧城保护三大误区
专家指出,目前在很多城市甚至是规划部门人员的头脑里,还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误区,而这些误区将对旧城区的保护、改造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误区一:挂了牌的古建筑才应该保护。保护挂牌古建筑无疑是对的。但不少城市由于历史的原因,都有相当一批近代建筑、当代建筑,也相当有价值,其中不少还是该市的标志性建筑,标志着一段历史,标志着一个时期的建筑风貌。对这些建筑无疑也必须严格保护。如果借口未挂牌而不加以保护,也必将产生难以挽回的后果。
误区二:破旧传统街区影响市容和城市发展,只好拆除。专家认为,实际上,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传统街区,这些街区历史悠久,知名度高,极富特色,应该保留其原风貌,修旧如旧,使之成为旅游、怀旧、购物、拍影视剧等于一体的特色街区,发扬越老越香的优势。
误区三:孤零零的一座建筑,与周围不协调。专家指出,保护好此类建筑,关键是转变思维定式。如果反过来行之,即先考虑保护它,以它为中心去做规划,必是另一番情景。上海陆家咀中心绿地中有一座近代建筑,就保留得很好,并没有随原来的大片旧房子拆掉,而是和中心绿地融合为一体。我们的规划部门、决策者,应该都学会用这种思维去处理旧的标志性建筑。
规划先行立法保护
经济要发展,城市也必须发展,如何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以及保护的关系,如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住城市发展的文脉?
首先,从根本上要制定一个有利于保护自己历史文脉的规划,及早根据具体情况把该保护的都保护起来。专家建议,像需要保护的重点文物、历史街区、各种人文遗迹、代表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性建筑乃至大的城市格局等等,都要在规划中予以保留,从而形成一个凸显的保护主线。
其二,要有必要的手段确保规划的正确贯彻。有规划不执行也是城市文脉保护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专家指出,其实不按规划行事的主要违规者,往往是城市的领导者和管理部门。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首先管住领导者的随意行为,加强对规划的立法,坚持依法办事,切实改变“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的状况。
同时,专家也指出,按照目前情况,对旧城区的改造绝对不能只依赖于某方面单独完成。必须依靠多方的共同协作,明确各方面的利益和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保护的关键意义在于探讨新的思路和办法,采取积极的保护和更新策略,赋予旧城生命力,使其重新焕发出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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