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发布
admin
2003-12-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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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意见应作为规划修改和审批的重要依据。昨天,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对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强调了公众意见
公众参与意见应作为规划修改和审批的重要依据。昨天,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对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强调了公众意见的重要性,违反规定编制的规划成果不予审批。
此前,南京市的规划编制工作还是比较透明的,无论大小规划都会在科技会堂亮个相,听取市民意见。但有市民质疑,公众参与的意见和建议究竟有多少被采纳,公示会不会只是“走个过场”。对此,规划部门有关负责人坦言,城市规划是个较为专业的行当,在公众参与中,一些市民的意见未必符合规划标准。但也有一些能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的市民,他们提出的建议很有建设性,也很有前瞻性,对于这样的意见,规划修改时肯定是予以采纳的。比如《南京市总体规划》修改时就吸取了不少市民的建议。
这次出台的规划管理规定更加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避免让公示变成“形式”。
除明确指出“专家评审意见和公众参与意见应作为规划修改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外,还对城市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作出了严格规定,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一般应公开展示3周,新市区、新城和重点地区的总体规划一般应公示展示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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