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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为何成为百姓之痛 “两会”代表委员话说拆迁难题

admin 2004-03-10 来源: 网
[center][img]/upload/news/200431091941754.jpg[/img][/center] [B]核心提示[/B]   外面一个圆圈,里面一个大大的“拆”字——这种用红漆或白
[center][img]//m.teenabolic.com/upload/news/200431091941754.jpg[/img][/center] [B]核心提示[/B]   外面一个圆圈,里面一个大大的“拆”字——这种用红漆或白灰涂成的图案为全国城镇居民所熟知:哪幢建筑物上有了它,表明它的生命周期即将终结。   全国人大代表郑有全说,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拆迁成为不少人痛苦、烦恼甚至恐惧的记忆。由于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缺失,拆迁领域违法违规严重,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引发大量拆迁纠纷。   近年来,南方一些省市掀起了修建广场的热潮。据报道,珠三角某市已达到“一镇一广场”的目标。某些镇领导,为了建好这一形象工程,拆迁民房,投斥巨资,少则几千万,多则过亿元。然而这些耗费天文数字修建的广场,大多数都是门可罗雀。老百姓看到这种投资与使用价值很不相称的政绩工程,眼在流泪,心在痛。李亮亮/图本版稿件据新华社   [B]拆迁怎能用暴力 [/B]   病症   “2003年4月3日凌晨两点,家住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08号的少女月华被一阵砸门声惊醒。又是拆迁公司雇的人来逼迁,她急忙钻进妈妈的被窝,吓得浑身发抖。母女俩大半夜就这么睁着眼,躺在从被砸破的窗子吹来的冷风里。”一位辽宁代表叙述这件发生在他身边的事情时,眼睛里透着愤怒。   [B]新宪法令人企盼 [/B]   展望   “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则经典宪政寓言,强调的是社会对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尊重乃至敬畏。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始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使私有财产权从一般的民事权利上升到宪法权利,引起会内外的热烈反响。   [B]拆迁多想想老百姓 [/B]   药方   百姓的呼声引起决策层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要求,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必须切实严格依法办事,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2004年1月13日,“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被写进中纪委全会公报。建设部提供的消息显示,近期,很多地方加大了对拆迁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北京、江苏、浙江、河南等地一批暴力拆迁案件得到查处。   但是袁祖亮委员认为,目前房屋拆迁条例只注意到了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而忽视了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从法律上讲,土地使用权是对抗土地所有权的一种物权,拆迁补偿中忽视居民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必将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损失。    [B]“裁判”别当“运动员” [/B]   病根   全国政协委员袁祖亮认为,房屋拆迁矛盾激化的根源在于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计划经济色彩浓厚。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设立的指挥部充当拆迁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行与被拆迁人签订不平等协议,达不成协议就进行行政裁决,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全国政协委员袁祖亮认为,城市房屋拆迁可以分为公共利益拆迁和商业利益拆迁,只有为了前者,政府才可以使用强制权力。而现在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加区分地由政府强制实施,这是与政府的使命和职能相抵触的。“在很大程度上政府沦为开发商的打手,引发了拆迁领域的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袁祖亮委员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绝大多数由政府职能部门的二级机构发展而来,在人、财、物等诸多方面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加之土地开发商与评估事务所关系密切,土地高价低估现象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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