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露台走红深圳楼市----高度在5.8米以上,不计入建筑面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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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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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露台被认为是2004年楼市的代表作。[center][img]/upload/news/2004414131422559.bmp[/img][/center][center]吴峻松 摄[/center] 今春以来
大露台被认为是2004年楼市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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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吴峻松 摄[/center]
今春以来,深圳地产市场上出现了不少以大露台为卖点的楼盘。市面上,不时可以见到“送露台”的广告语。眼下,刚刚上市的新盘,如海怡东方家园、金地香蜜山、鼎太风华3期等都不约而同亮出了大露台——高度在5.8米以上的阳台。
大露台设计是年度标志
据了解,目前在深圳1层高的阳台仍称为“阳台”,而将两层高(5.8米以上)的阳台称之为“露台”。地产市场上以下楼盘都设计了大露台,如水榭花都、熙园、中旅国际公馆、金地香蜜山、海怡东方、天骄华庭、港湾丽都、蓝山美墅、鼎太风华、阳光棕榈园等楼盘。在布吉桂芳园6期、水山缘2期也有少部分户型引进了露台创新产品理念。
虽然大露台设计早在2002年就出现在华业地产开发的南海玫瑰花园,此后又在多个楼盘出现,但业内认为,目前的大露台设计更成熟,分布也更广泛。深圳鼎太房地产开发公司徐治政认为:“粉色墙面罗马柱,那是欧陆风的产物;楼顶大飘板,是2000年后的现代住宅设计;若干年后,大家一看到大露台,会想到这是2004年的产物。”
大露台不计入建筑面积
世联地产通过对鼎太风华3期客户资料的分析了解到,客户对鼎太风华3期大露台感兴趣的竟达70%,由此可见消费者对大露台的关注程度。近日,海怡东方样板房开放后,其大露台户型也引起了关注。鸿威地产总经理助理李涛认为,大露台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同时也给楼盘带来了新卖点,正是在两者合力作用下,大露台才可能在市场上受宠。据了解,一般的阳台一半面积要计入建筑面积,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大露台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也就不用缴纳物业管理费,因此让业主直接受惠。
要避免对下层的干扰
一位设计师认为,大露台由于进深较大,势必影响露台下层房间的采光,所以在露台下层不应设置主要用房(如主卧室等)。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发展商可谓是费尽了心思。如海怡东方用混凝土格栅解决了上层露台对下层视线的干扰;而香蜜山的露台结合餐厅、阳台整体设计,避免了大露台对下层客厅的遮阴。
大露台,作为一个新的地产卖点,正引起越来越多发展商的关注,它反映了深圳楼市对建筑设计的精耕细作,也是地产营销从概念炒作向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优惠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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