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推出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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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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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 %据新华社电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新近发布《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指导性文件。 《导则》提
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
%据新华社电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新近发布《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指导性文件。
《导则》提出了居住区环境综合营造标准,将居住区景观分为绿化种植景观、道路景观、场所景观、硬质景观、水景景观、庇护性景观、模拟化景观、高视点景观、照明景观等类别,并就上述每一个部分分别制定了设计标准。
建设工程应避让古树名木
《导则》明确,公共绿地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级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或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绿地率指标,新区建设应大于等于30%;旧区改造要大于等于25%;种植成活率大于等于98%。
《导则》还明确提出,居住区建设要注意古树名木保护,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
应设置隔音墙防噪音
小区的光环境、通风环境,声环境也得到了关注。《导则》提出,住区休闲空间应争取良好的采光环境;气候炎热地区需考虑足够的荫庇构筑物;住区小品设施设计时宜避免采用大面积的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减少住区光污染。
通风环境方面,住区住宅建筑的排列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应尽可能扩大绿化种植面积,适当增加水面面积。
声环境方面,城市住区的白天噪声允许值宜小于等于45分贝,夜间噪声允许值宜小于等于40分贝。靠近噪声污染源的住区应通过设置隔音墙、人工筑坡、植物种植、水景造型、建筑屏障等进行防噪。
儿童游乐场应在住宅10米外
《导则》还制定了居住区中儿童游乐设施的设置标准,要求游乐场地必须阳光充足,空气清洁,能避开强风的袭扰。应与居住区的主要交通道路相隔一定距离;考虑儿童活动产生的嘈杂声,游乐场还应离开居民窗户10米远。儿童游乐场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便于成人对儿童进行目光监护等。
居住区泳池设计必须符合游泳池设计的相关规定。儿童泳池深度为0.6至0.9米为宜,成人泳池为1.2至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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