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文物"还是房产 老洋房保护面临种种难题
admin
2004-07-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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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建筑到底算是文物还是房产?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是文物,就应该被好好地保留,不能轻易更改,更不能拆除;但若是房产,就应该发挥其经济价值
那些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建筑到底算是文物还是房产?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是文物,就应该被好好地保留,不能轻易更改,更不能拆除;但若是房产,就应该发挥其经济价值和安全居住的功能。
[B]向“保留说”开炮[/B]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绝大多数的上海近代建筑很难用一种纯粹的样式或风格来定位其建筑形态,融合多个国家和流派的建筑符号是这些建筑的一大特点。人们常说“一千年看北京,一百年看上海”,这些融合了东西方文化特征和民族色彩的老洋房,是上海近代史的概括和东西方经济文化交融的结晶与见证,对其进行改造往往难以真正延续历史沉淀下来的韵味。
但是,针对这种“保留”的观点,也有很多人提出质疑,新天地改造的成功就是他们最有力的佐证。
上海市建筑学会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常务理事钟永均曾向记者提出过不同于“保留说”的看法,还介绍了两年前作为改造试点被拆除重建的淮海中路某新式里弄。据介绍,该弄曾是上海新式里弄的样板小区,但到2002年改造之时,原先设计的30个居住单元已经住了143户居民和7个单位;建筑物的内部格局大多被改动过,违章搭建随处可见;后来开凿的各种管道、新接的各种线成了安全隐患。如此“百病缠身”的建筑群,如果还把它当作文物来进行保护管理,而不进行改造,那么对居住在这里的居民来讲,安全性极难保证。于是,有关部门对该弄堂作了系统的分析和规划,最后形成了“基本拆平重建,容积率不变,保留原有绿化状况,保留建筑主立面及弄堂两侧立面外形,增设半地下室和地下车库,并以租赁的形式进入市场”的方案。按钟教授的话来讲,这种保护性改造,“既能保留它独特、富有价值的建筑形态,又能实现这一地块、房产的使用功能和经济价值。”
[B]保护建筑能否卖给个人[/B]
对具体的保护建筑,应施以不同的保护方式。同济大学教授罗小未提出,对于那些居住有“72家房客”的老洋房,经常性的修理是很好的保护方式。的确,那些独门独院的老洋房一般都用了比较好的建筑材料,哪里有问题补哪里是保护房屋、延长房屋寿命的有效途径。
但是,对于“72家房客”来说,绝大多数是以前政府分配入住的,每月缴纳的房租远远不能承担对洋房进行保护的经费。有部分专家提出,可否将老样房“卖给个人”,以充分发挥其保护老洋房的积极性。
业内人士认为,将老洋房整体卖给个人,买主按照自己的要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来进行修复保护,同时遵守有关部门规定的保护原则。这样,房产是自己的了,新业主必定会对其尽心尽力地保护,那些出上千万元资金购买的人,看中的就是建筑特色和内外环境,一般不会大作修改。但是,这种方法只能用于那些没有被列入“建筑(或文物)保护单位”的老洋房,而这部分在全市的老洋房中所占比例相当小。
[B]空关亦会造成损坏[/B]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难道老洋房的现状都是历史造成的吗?一位老人的讲述叫人深思。
退休老人刘先生曾经居住在淮海中路某老洋房内,独立的两层车库房和两层佣人房显示了房主曾经的荣耀。刘老先生从刚解放那年就住了进去,最早是他们研究所的宿舍,慢慢就成了“家属楼”,主楼加两幢辅楼共住了近20户人家。由于里面住的都是些老知识分子,那时候的损坏并不严重,“真正的损坏是在近一两年”,刘老先生说。
该楼曾经在2000年动迁过一次,迁走了6户人家,其他的住户因为种种细节原因一直没迁,直到去年才又开始动迁。在这两年多时间内,原本的10年一大修和平时小修都取消了,原本负责花园修整的园林单位也不再登门,更可惜的是主楼二楼因为住户搬空,两年时间一直空关着,“那楼里的用料真是好啊,我家的地板住了50多年都没有变形,可二楼的木楼面就在这空关的时间里变酥、起壳,真叫人心痛啊!”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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