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不是摇钱树
admin
200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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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批准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单的地方已经近30处,此外还有若干“非物质性文化遗产”如昆曲等。这些遗产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人类。
中国目前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批准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单的地方已经近30处,此外还有若干“非物质性文化遗产”如昆曲等。这些遗产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人类。保护这些遗产的意义不仅是珍惜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贝,也是对全人类承担着神圣的责任。
这些文化和自然遗产中,有的早已成为旅游胜地,全国和世界各地的游客通过参观游览,能够领略到中国传统文化与奇丽的自然生态之美,这两种美往往在一个地方交融得非常之充分,不仅令人心旷神怡,也能引出许多悠远深刻的联想。保护这些遗产与开放其为旅游景点,这二者之间是有矛盾的。封闭性保护省事,却使遗产失去了文化熏陶与传播的功能。对一般旅游者开放,则面临许多的风险,一是旅游者中总会有些人不知爱惜,如在禁止使用闪光灯的殿堂里用闪光灯拍照,在树木山石上乱刻“到此一游”之类的话语,甚至还有更可怕的破坏性行为;即使所有的游客都能遵守有关参观规定,在旅游旺季由于难以控制客流量,也可能派生出严重的“集体无意识破坏”。
要解决好保护与开放之间的矛盾,我以为,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明确开放参观的目的。这目的究竟应该是精神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如果将二者都确定为目的。那么哪个是首要的?哪个是次要的?当两个目的发生冲突时,哪个应该为另一个让位?
我的见解是,世界上所有确定为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地方,其对旅游者开放的目的,第一位的是对其进行文化熏陶,人文景观有这样的作用,纯自然风光也有这样的作用,当旅游者面对着壮观的大自然时,他心中生出的欢喜里,主要也是文化的因素,人与动物的不同,就是能自觉地欣赏大自然,即使是一个文盲,他对诡奇美丽的大自然,往往也会从心里生发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欢喜,这欢喜就是一种最基本的诗意感应,当然,越是有文化修养的人,他从大自然美丽景观里获取的精神滋养就越多。
我不反对以景养景,也就是在开放文化与自然遗产景观的时候,把门票收入,以及旅游配套设施的收入,作为明确的经济目的。但是,世界上大多数文化与自然遗产景区,恐怕都很难依靠自身的旅游收入来达到完好保护的目的。如果让这些文化与自然遗产“自负盈亏”,甚至竟把它们视为一处行政辖区的“摇钱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遗产吃遗产,凭借自己“手中”的“遗产”来“通吃”,那么,必定会大肆修造所谓的“旅游设施”、“游乐设施”、“疗养设施”,还有我们中国特色的“培训中心”、“会议中心”等等,其结果是,那本应引起自豪的人文景观被粗鄙的商业设施遮蔽乃至破坏得令人赧颜,那本来“只恐脂粉污颜色”的自然美景,也沦落为化妆得不伦不类的伧妇,到头来,恐怕也就只好被“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单除名。
“纳税人”的概念,在时下的中国已经普及开来,政府应将税款用于建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合理施用于公众共享的空间,也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拨款用于保护被确认为人类文化与自然遗产的项目,这不仅是政府对民族应负的责任,更是一个民族国家政府对全人类应尽的义务。
北京紫禁城的保护,尽管仍可开列出若干不足之处,但大体而言,是值得肯定的。甚至可以追溯到1949年的和平解放,解放军一方和守城者一方,都意识到包括紫禁城在内的北京古城的文物价值,作为文化遗产,它是属于全人类的,有超越一时政治得失的永恒价值,在人类的永恒价值面前心存敬畏,避免战火对这些文明瑰宝的毁坏,是千古不移的神圣原则,当然,那时候起到关键作用的,是解放军一方,终于实现了北京的和平解放。而即使在“文化大革命”的“破四旧”浩劫中,紫禁城也幸免于难,这里面固然有作为国务院总理的周恩来的个人作用,也体现出全民族包括最具破坏性的“红卫兵”的潜意识里,也毕竟还有一个底线,那就是紫禁城不可亵毁。近年来,政府用大笔税款,将紫禁城外围的杂乱房屋尽悉拆除,妥善安置了原来居住在那些房屋的居民,并疏浚了筒子河,使整座紫禁城外廓基本上恢复了明、清旧观,这就是抛开“商业眼光”,忠诚地为人类守卫一处重要文化遗产的出色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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