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水开发”忧思录:湖泊已不堪重负
admin
2005-02-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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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湖泊为背景进行居住新城概念规划和房产开发,似乎已成为武汉人的一种时尚。 然而,伴随一座座亲水小区的崛起,原先作为公共资源和城市景观的湖泊,正慢慢从公众的视野中
以湖泊为背景进行居住新城概念规划和房产开发,似乎已成为武汉人的一种时尚。
然而,伴随一座座亲水小区的崛起,原先作为公共资源和城市景观的湖泊,正慢慢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同时,由于亲水小区内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等等,镶嵌于城市中的“明珠”——湖泊已不堪重负。
把更多湖泊留给子孙
世界水资源专家称:全球湖泊告急!地球上已经没有一个湖泊不受人类影响,世界湖泊资源污染,10亿人饮水受威胁。中国平均每年有20个湖泊消失。武汉中心城区1995年以来平均每年减少一个湖泊!
据有关部门介绍,50多年来,在武汉城区版图上,至少有近百个湖泊消失了;湖泊的面积在缩小,现在全市水面比解放初缩小近一半;湖泊的水质在变坏,武汉这个得水独优的“百湖之市”也沦为水质性缺水城市;湖泊的库容量在降低,现在全市湖泊、塘堰的容积量只有41.44亿立方米,比不上一个密云水库。武汉人口增加与水量大大减少形成鲜明的剪刀差。
就是这样有限的湖泊景观,也慢慢地被房地产开发一点点蚕食,而逐步变成部分人的私家景观。随着一幢幢高楼的崛起,有些湖泊四周已被高楼圈围,空中俯视,就像一只只“脚盆”。有人发问:像这样“圈”下去,还会有多少湖泊留给我们的子孙?
应该承认,2002年《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有关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强,填湖行为在武汉已成为过街之鼠,原先一度猖獗的非法填湖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然而,围湖建房作为侵蚀湖泊的另一种形式,却有愈演愈烈之势,而且和传统的填湖建房相比,它的危害更隐蔽,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有识之士认为,湖泊作为城市的重要自然环境和景观,理当成为全体市民的公共资源,市民既有保护湖泊的义务,也有享受湖泊给生活带来益处的权利。少数新建楼盘对湖泊亲水地段的侵占,事实上剥夺了其他市民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削弱了市内湖泊对整个城市气候和环境的调节功用,应该受到制止。
不可热了开发冷了环保
目前,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呈现两个趋势:一是城郊接合部正在成为开发的热土;二是在商品住宅供应市场上,临湖、临水、临山、临景等自然生态环境较好的商品住宅成为消费热点。
大规模开发改变的不仅是湖滨区域环境,如果开发利用失当,就会造成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专家认为,系统性是湖滨环境保护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城市地产发展的重要因素。树立生态第一思想,应是亲水开发的核心所在。对于城市水系尤其是湖泊水体来说,如果截断其与外界的交流与联系,其自净能力和自我平衡能力将大大降低;同样,对于城市生态环境来说,其建设目标首先是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结构系统,通过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目的。
武汉市环境监理处负责人说,开发建设中应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如何防止水环境污染?那就是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规范排污行为;保护饮用水源。
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系一位教授说,目前,武汉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比较侧重于单个湖泊、山体的保护,而对整个城市水系及城市景观生态的系统性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与具体的建设策略。同样,对于开发商来说,他们比较关注自己地块内的小区环境建设,而对周边城市环境及城市环境系统建设比较漠视。
省环保局污控处副处长周水华说,一般来说,开发商对如何利用湖景、水景提高住宅的卖点和品质,做得较好,而如何保护自然水体,减少因人类活动而对原有自然水体造成的影响,考虑得较少。城市内湖边的房地产开发,必须以建立排水管网系统为前提,内湖来水少,自净能力弱,如果没有排水管网,实现雨污分离,湖泊就成了纳污的场所。如果增设雨水收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以及太阳能利用技术,就会对原有自然环境起到保护作用,增加人与自然的亲和力。
据介绍,武汉的水资源正受到城市开发建设、市民生活污水和工业排放废水的威胁。全市年自然排放的污水已达到6.8亿吨,其中3.5亿吨是生活污水,占51.5%。长江、汉江武汉段和全市的河流、湖泊都程度不同地遭到污染,出现氮、磷超标。
周水华还认为,对水环境的征用,应该建立补偿制度,所获款项用于环境改善与维护,环境资源通过价格杠杆得到体现。开发商应树立“湖景也是家的一部分”观念,除按规定不对湖泊造成危害以外,还应该出钱出力帮助政府做好湖泊污染的治理。
用制度为湖泊解“忧”
保护武汉江河湖泊,已迫在眉睫。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武汉市政府“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启动,各项水资源开发活动中,实施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水生态环境,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
让我们高兴的是,武汉市新近规划中的几座滨水新城融入了人水和谐思想,以生态第一标准来打造新的居住城。
按规划,全国最大的城中湖———东湖之滨,将崛起一座容纳10多万人的大型居住区。拟以网状形式在新城建设绿地,通过沟渠将东湖水引入社区,大大提高绿化覆盖率。在东湖新城,居住区将与商务区分离,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90%。而且,东湖四周的建筑高度将逐渐降低,让更多人看到湖滨风景。
后湖新城规划中,黄孝河现在的排污功能将由排污箱涵取代,经过净化的河水引入城西中心区,水系在城西中心区构成一个中央文化岛和一个水岸商业区,不但有助于调整市中心区的微气候,还将形成一个小型的环状水上系统,成为居民享受大自然的场所。
然而,伴随一座座亲水小区的崛起,原先作为公共资源和城市景观的湖泊,正慢慢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同时,由于亲水小区内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等等,镶嵌于城市中的“明珠”——湖泊已不堪重负。
把更多湖泊留给子孙
世界水资源专家称:全球湖泊告急!地球上已经没有一个湖泊不受人类影响,世界湖泊资源污染,10亿人饮水受威胁。中国平均每年有20个湖泊消失。武汉中心城区1995年以来平均每年减少一个湖泊!
据有关部门介绍,50多年来,在武汉城区版图上,至少有近百个湖泊消失了;湖泊的面积在缩小,现在全市水面比解放初缩小近一半;湖泊的水质在变坏,武汉这个得水独优的“百湖之市”也沦为水质性缺水城市;湖泊的库容量在降低,现在全市湖泊、塘堰的容积量只有41.44亿立方米,比不上一个密云水库。武汉人口增加与水量大大减少形成鲜明的剪刀差。
就是这样有限的湖泊景观,也慢慢地被房地产开发一点点蚕食,而逐步变成部分人的私家景观。随着一幢幢高楼的崛起,有些湖泊四周已被高楼圈围,空中俯视,就像一只只“脚盆”。有人发问:像这样“圈”下去,还会有多少湖泊留给我们的子孙?
应该承认,2002年《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有关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强,填湖行为在武汉已成为过街之鼠,原先一度猖獗的非法填湖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然而,围湖建房作为侵蚀湖泊的另一种形式,却有愈演愈烈之势,而且和传统的填湖建房相比,它的危害更隐蔽,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有识之士认为,湖泊作为城市的重要自然环境和景观,理当成为全体市民的公共资源,市民既有保护湖泊的义务,也有享受湖泊给生活带来益处的权利。少数新建楼盘对湖泊亲水地段的侵占,事实上剥夺了其他市民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削弱了市内湖泊对整个城市气候和环境的调节功用,应该受到制止。
不可热了开发冷了环保
目前,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呈现两个趋势:一是城郊接合部正在成为开发的热土;二是在商品住宅供应市场上,临湖、临水、临山、临景等自然生态环境较好的商品住宅成为消费热点。
大规模开发改变的不仅是湖滨区域环境,如果开发利用失当,就会造成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专家认为,系统性是湖滨环境保护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城市地产发展的重要因素。树立生态第一思想,应是亲水开发的核心所在。对于城市水系尤其是湖泊水体来说,如果截断其与外界的交流与联系,其自净能力和自我平衡能力将大大降低;同样,对于城市生态环境来说,其建设目标首先是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结构系统,通过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目的。
武汉市环境监理处负责人说,开发建设中应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如何防止水环境污染?那就是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规范排污行为;保护饮用水源。
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系一位教授说,目前,武汉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比较侧重于单个湖泊、山体的保护,而对整个城市水系及城市景观生态的系统性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与具体的建设策略。同样,对于开发商来说,他们比较关注自己地块内的小区环境建设,而对周边城市环境及城市环境系统建设比较漠视。
省环保局污控处副处长周水华说,一般来说,开发商对如何利用湖景、水景提高住宅的卖点和品质,做得较好,而如何保护自然水体,减少因人类活动而对原有自然水体造成的影响,考虑得较少。城市内湖边的房地产开发,必须以建立排水管网系统为前提,内湖来水少,自净能力弱,如果没有排水管网,实现雨污分离,湖泊就成了纳污的场所。如果增设雨水收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以及太阳能利用技术,就会对原有自然环境起到保护作用,增加人与自然的亲和力。
据介绍,武汉的水资源正受到城市开发建设、市民生活污水和工业排放废水的威胁。全市年自然排放的污水已达到6.8亿吨,其中3.5亿吨是生活污水,占51.5%。长江、汉江武汉段和全市的河流、湖泊都程度不同地遭到污染,出现氮、磷超标。
周水华还认为,对水环境的征用,应该建立补偿制度,所获款项用于环境改善与维护,环境资源通过价格杠杆得到体现。开发商应树立“湖景也是家的一部分”观念,除按规定不对湖泊造成危害以外,还应该出钱出力帮助政府做好湖泊污染的治理。
用制度为湖泊解“忧”
保护武汉江河湖泊,已迫在眉睫。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武汉市政府“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启动,各项水资源开发活动中,实施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水生态环境,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
让我们高兴的是,武汉市新近规划中的几座滨水新城融入了人水和谐思想,以生态第一标准来打造新的居住城。
按规划,全国最大的城中湖———东湖之滨,将崛起一座容纳10多万人的大型居住区。拟以网状形式在新城建设绿地,通过沟渠将东湖水引入社区,大大提高绿化覆盖率。在东湖新城,居住区将与商务区分离,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90%。而且,东湖四周的建筑高度将逐渐降低,让更多人看到湖滨风景。
后湖新城规划中,黄孝河现在的排污功能将由排污箱涵取代,经过净化的河水引入城西中心区,水系在城西中心区构成一个中央文化岛和一个水岸商业区,不但有助于调整市中心区的微气候,还将形成一个小型的环状水上系统,成为居民享受大自然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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