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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与重生的激情碰撞

admin 2005-04-14 来源: 网
  作为世界著名遗址,圆明园如何才能实现真正的保护,在圆明园湖底铺膜,会不会造成一场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圆明园整治工程未经过环评,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北京,要保
  作为世界著名遗址,圆明园如何才能实现真正的保护,在圆明园湖底铺膜,会不会造成一场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圆明园整治工程未经过环评,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北京,要保障生态用水,是否必须改变固有的水资源管理思路…… 
  
  4月13日,在国家环保总局二楼多功能厅,长达4小时的听证会上,围绕这些问题,人们就圆明园的毁灭抑或重生进行着激烈的思想碰撞。 

  圆明园是遗址公园,这一点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认同。但是,圆明园的社会价值在于凭吊还是娱乐,它在生态上的定位是天然湿地、人工湿地,还是已经丧失了湿地功能? 

  圆明园管理处认为,国家文物局与北京市市政府分别在2000年与2001年正式批复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中明确,圆明园的性质为遗址公园。 
  
  这一点与会专家并无异议,但是,遗址公园的功能到底偏向凭吊还是娱乐,引起了广泛争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叶廷芳教授指出,圆明园管理部门的种种努力,就是要把圆明园搞成一个热热闹闹的、能吸引游客的娱乐性公园,而不是一个保持废墟状貌的、能引起人们凭吊情绪的国耻纪念地,一个侵略强盗的“作案现场”。将毁坏的东西逐一修复,肯定是不符合遗址公园的性质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李螲教授认为,圆明园遗址公园作为“遗址”需要体现的不应是圆明园管理处所强调的“圆明园盛时的基本风貌”,而应是一个被抢盗、被暴力毁坏了的中华民族历史上辉煌一时的古建筑、古园林残存的风貌。由此,才能使人们在这里感悟和反思历史,由此,“文物保护法”中的“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立法目的才能实现。 
  
  圆明园到底是水景园还是湿地,现今的圆明园到底应该是蓄水行舟还是保持在湿地状态,也引发不同的意见。 
  
  圆明园管理处认为,历史上的圆明园是一座水景园,以水为纲,圆明园不能没有水,正是供水严重不足和圆明园自身的渗漏导致圆明园生态环境逐年恶化。圆明园管理处原副主任、退休职工杨振铎说,旧时圆明园就没有自生水,湖和山都是人工的,形态也是人工的,当时由万泉河水系和玉泉山水系供水。现在这个水系已经断了,圆明园已经不是湿地了。清华大学博在衡教授也认为,目前对圆明园水体保护采取的措施,不能把构成历史园林的要素“水”孤立起来,它存在于历史园林整体之中。现在园内已经找不到历史上的“湿地”环境,当然也就没有历史上的那种生态平衡了。 
  
  圆明园事件的首位叫停者、甘肃省植物学会副理事长张正春则认为,圆明园总面积5250亩,水面2100亩,属于湿地生态系统。现在改造工程违背了原来的设计原理,破坏了以前的景观特征,破坏了其作为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北京大学崔海亭教授则认为,圆明园生态上的定位是人工湿地,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就会发生种种生态伤害事件。出于对圆明园整体的保护,应该呼吁国家环保总局和北京市保护对京城而言极其重要的人工湿地。 

  在湖底铺设防渗膜,利弊何在。给圆明园带来生态灾难的,究竟是缺水还是铺膜? 

  对圆明园定位的差异,使得圆明园管理处一方与许多专家对防渗膜的必要性有了不同的看法。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朱红认为,圆明园除了所有遗址所具备的历史教育、文化交流、科学借鉴等功能外,还有游览休息的公园功能,“以水为纲、以木为本”的圆明园已经逐渐失去其作为“水景园”的关键———水。供水严重不足和圆明园自身渗漏成为掣肘圆明园的两大因素,而在北京市水资源极度紧缺的大环境下,管理处铺膜减少渗漏,似乎是节约水资源的积极选择。朱红列举了不少缺水给圆明园带来的灾难:生态环境逐年恶化,成群的水鸟、野鸭失去了栖息地,动植物品种逐年减少。另外,圆明园湖底地下10米以上深度范围内均为砂石质,渗水性极强。而此次全部水域防渗处理后,每年可减少渗漏水150.79万立方米。在防渗做法上,采取“软防渗”并允许侧渗。防渗还留有0.5~1.5米的覆土,可以栽植水生植物,以保持良好的水生生态环境。曾经参与圆明园山形水系修复规划工作的一位园林设计专家也说,其他一些做过防渗的湖泊,植物、鸟的生长情况都很不错。 

  但还是有不少专家认为,铺膜不但不能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反而会是一场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北京大学教授崔海亭说,防渗工程伤害了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水文生态功能,切断了山水之间的联系,使多种动植物遭受生存危机,甚至可能濒临灭绝。中国地质大学教授陈鸿汉认为,防渗膜把地下水与地表水完全隔绝,对水底的生态和湖边的生态都有严重影响;从水循环角度来看,适当的湖底渗透对地下水有好处,这部分水并不是流失了,而只是一个简单的水循环原理。还有些专家对圆明园管理处的说法有所质疑,经过亲身考察,他们认定圆明园防渗已经波及湖侧。北京大学教授李迪华说,经过严密的水泥勾缝,用塑料包裹的红砖防水墙围护的挡水驳岸系统阻隔了河湖与陆地的水循环,将使干旱季节环湖树木得不到必要的生命水源,雨季又会因排水不畅而生长受阻,这将彻底破坏圆明园“天人合一”的意境,那种“浑然天成”、“自然天真”、“恬淡清雅”的美学感受将荡然无存。更令人痛心的是,园内经过上百年自然演替形成的包含乡土生物多样性的自然林,近20年来遭受了多次毁灭性的清除,并被人工草坪与不合时宜的西洋观赏树木所代替,重新恢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先铺设土工膜,再在上面覆土,就可以解决景观用水不足的问题。但是,土工膜经紫外线照射和微生物作用,是否会产生有机污染并威胁地下水? 

  圆明园管理处认为,他们进行的“软防渗”采用的材料是复合型土工膜,同时在膜上覆土,可以维持一些水生物的生长。据北京水科学研究所的李其军教授介绍,奥林匹克中心和中央党校均采用了这种铺膜的方式解决景观用水问题,效果较好。但这显然不足以让人们对防渗膜放心,有的专家干脆把这种防渗膜带到了听证会现场痛陈其弊。 
  
  地球纵观环境教育中心的李皓博士认为,无论是用水泥“硬衬”,还是用塑料膜“软衬”,对自然湖泊、河流的水环境破坏后果是一样的。塑料膜根本不是一种自然元素,在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无疑是一种生态破坏。早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北京、广州等大中城市的河流治理就出现过与在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一样的做法,即硬化河床技术,包括固化和衬砌。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德等欧美国家纷纷大规模拆除以前在河床和湖底铺设的硬质材料,可见防渗膜的使用已经逐步受到了专家的质疑。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红旗说,这种防渗膜经过紫外线照射和微生物作用,可能产生一些有机污染物,形成二次污染。而此时防渗膜拉伸力下降,将很难再通过人力把它拉出来,后果不堪设想。 

  是因为缺水导致植物大面积死亡,进而不得不砍掉枯树?还是因为砍掉乡土树种、引进草坪和景观植物,导致了对水的更大需求? 

  针对圆明园管理处在对圆明园西部实施“恢复工程”中采取的大肆砍伐树木、灌木、平整山头之后再栽种草坪的行为,北京大学教授俞孔坚明确指出,圆明园林灌正遭受“三光”政策,这是比防渗工程更令人发指的破坏。 
  
  圆明园管理处原副主任杨振铎认为,是因为缺水才导致圆明园的绿化植物大面积枯死,媒体关于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报道有失实之处,报道称圆明园现在正在砍树,但是圆明园清理的是枯死的树。天坛公园一位搞了40年园林管理工作的退休职工表示,以他几十年的实际工作经验而言,绿化植树不能停工,原来的树木死了,如果不补种,将延长形成生态效应和形成观赏景观的时间(至少是两年),这也是生态损失。 
  
  俞孔坚教授用一张张拍摄于现场的照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是1992年4月拍的照片,是圆明园没有毁坏和可能马上被毁坏的灌木林的景观,而湖底在没水的情况下,会自己演替为北京独特的灌木林景观……这是2005年4月8日,一个直径20厘米的灌木被砍伐的景象……这是一棵很大的桑树砍伐以后落下的根……这是4月8日正在遭受砍伐的灌木林……这是砍伐完的,几乎是‘三光’后的山坡……这是大面积正在砍伐、正在平整的山坡,连树根也挖掉了,大量的树根被运到园外,推土机在挖沟,大量的灌木没有了……这是后面的山坡,做成这样,最后种下草坪,这个草坪是要灌溉的。” 
  
  俞教授的照片和简洁有力的发言引起很大共鸣,获得现场长时间的掌声。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在读博士生竺效告诉记者,在看到俞教授出示的2005年4月8日前后拍自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现场的工人大量砍伐灌木和其他树木(据照片判断有的树木直径可能超过20厘米)的照片后,他感到非常震惊,觉得有必要提醒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与会专家以及社会公众关注一下圆明园整治工程相关的另一些重要的法律问题:其一,俞教授所出示的照片所描述的砍伐事实是否存在?其二,这一砍伐行为是否经由圆明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三,如果是圆明园管理部门组织的,那么这种砍伐林木的行为是否获得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即是否已经取得《砍伐许可证》?其四,如果已经获得许可,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面积、株数、树种、期限以及更新改造新林面积和株数等是否被严格遵守? 
  
  竺效先生说,《刑法》第345条第2款和第346条规定了“滥伐林木罪”,主要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同时,如果被砍伐的树种中包括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该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344条第2款和第346条所规定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如果俞孔坚教授作证中所指事件和竺效先生几个设问被事实和证据证明属实,那么,圆明园管理处及其有关领导就不是出现在今天的听证席上,而是可能出现在将来的被告席上了。 

  在"规划"指导下进行的整治工程,是否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环保法"等更高层次的法规?而在北京市水利部门公开承诺不再造"铜帮铁底"河的情况下,其下属单位为何依然承担了整治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圆明园管理处表示,圆明园整治工程是在《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的原则和指导下进行的。根据“规划”精神,山形水系作为圆明园“规划”的整体组成部分,应该加以保护。圆明园管理处只能按照“规划”的精神开展工作,采用土工铺薄膜的做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教授李螲认为,圆明园管理处在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名下进行的“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项目”及与项目同时进行的河道、湖底挖深、驳岸改建、游船码头修建等工程明显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关于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和进行“挖掘”的具体规定。 
  
  李螲说,按照法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是整体性保有和维护其遗存的原貌。也就是说,对“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完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只能拆除不属于古建筑的后人修在古建筑、古园林遗址上的建筑,在尽可能保有古建筑、古园林风貌的前提下维修古建筑、古园林,而不能以“恢复”为名仿建古建筑、古园林,或者是在古建筑、古园林的遗址上另修新建筑物或另造新园林,除非经国务院另行批准。 
  
  李螲说,圆明园管理处未经环境影响评估就在湖中铺设防渗膜,已造成生态环境方面和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并对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圆明园遗址原有风貌及保护单位范围内包括水的自然循环体系在内的环境构成了严重破坏。 
  
  长期参与制定规划的檀馨女士坦言,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大家学习了文物法、园林法和有关的法,这次将环保法提出来,也应该学。要遵守“规划”,政府定了,要你这么做,你就得执行,有意见仍然要拿到政府去解释。另外,一定要有专家专题论证和领导决策,然后才能实施,这一系列东西急不得,也快不得。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李文华说,北京市水利部门根据前几年河湖整治的教训,在有关领导公开承诺不再造“铜帮铁底”河的情况下,其下属研究所和工程公司依然承担了本次圆明园河湖整治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圆明园管理处表示,圆明园的工作应该坚持依法办事、科学决策,坚定不移地按照有关法规和《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圆明园铺设防渗膜事件折射出来的是北京乃至中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现实。是继续沿用原来的水资源管理思路,还是将生态用水提到应有的重要位置? 

  参加听证会的专家认为,圆明园铺设防渗膜事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通过这件事,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北京乃至中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现实,看到现在水资源管理中只注重开发利用,不重视保障生态用水的严重弊端。 
  有代表说,地下水位的下降,不能归罪于圆明园管理处,它是由大范围的大环境造成的,怎么样解决它的回灌,这是个问题。目前来看,就是500万立方米的水也解决不了这个地区的回灌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红旗说,水资源的利用问题,首要的不是堵,而是疏,现在以堵的方式来获得水资源的节约,是不科学的。应该让水循环起来,水才能高效地利用,圆明园、颐和园包括森林公园水系应该联通,使得这种水能够多次利用,重复利用。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的姜文来说,应采取措施保障具有特殊用途的生态用水。对于像圆明园这样具有特殊功能的生态用水要进行保障,要考虑因为水渗漏而带来的一些外部性问题,在水价方面应给予适当的考虑。 
  
  环保组织“地球村”负责人廖晓义说,政府应该在水的问题上做大动作。澳大利亚有一个法,所有的水包括地下水和河面水,40%必须保证生态用水,就是给荒野的,就是给那些枯树的。相比之下我们确实忽略了生态用水。 
  
  清华大学的吴良镛院士说,解决水资源危机,不可能只是调水,还应包括节约水、摄取天然雨水等。在国外的城市设计当中,上世纪80年代以后,就提出已铺地要跟湿地成比例,我们现在没有这个概念,这不利于收集天然雨水。圆明园的问题给我们亮出了一道黄牌,北京的水资源危机已经危及到各个方面,污水处理和再利用问题,必须提上议事日程。一位北京市民代表发言时也说,圆明园这么缺水,为什么不能使用中水?北京每年大量的污水得到处理,有大量的中水,但是被利用的中水非常少。 
  
  清华大学的钱易院士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解决中国的水资源短缺,特别是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短缺,可以用“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3句话概括,这样才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可持续利用。 

  在防渗膜已经基本铺设完毕的情况下,只有拆掉防渗膜并彻底恢复湖底原状,才能确保圆明园的生态价值不受损害。亦或,保留防渗膜,并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才是保护其生态价值的现实选择?    

  圆明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环评,并根据环评结果,继续按“规划”进行环境整治。 
  
  曾经去过50多次圆明园的北大教授俞孔坚则坚决要求全部拆除防渗膜。在听证会上,他出示了自己不同时期在圆明园的留影,并痛陈防渗膜的铺设对圆明园独特乡土群落的灾难性破坏,认为此膜不除,将造成圆明园的现代悲剧。 
  
  但是,铺设防渗膜毕竟已经耗费了3000万元,这使不少人想到以折衷的方式来避免防渗膜可能对生态造成的不利影响。有些专家认为,防渗对于严重缺水的北京来说是必要的,但不一定要采取铺防渗膜这种方式。可是既然已经铺设了,就应该力求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清华大学水利系沈志良教授给圆明园管理处支招:可以打适当数量的排水井,随时调节排水量,以此来解决湖底渗漏的问题。连中国少年儿童手拉手地球村11岁的小记者高梦雯也告诉记者另一个“亡羊补牢”的办法:北京还有许多人工湖,把圆明园的那些膜拆出来,可以用于其他湖的防渗。 
  
  任何人都知道“亡羊补牢”的道理。有的代表呼吁,经过科学验证、专家分析后,不正确的事情就应该停止;现在不停止,将来面对的损失或许就不是现在所能估量的。 

  圆明园整治工程曾邀请文物保护、道路、水电、植物、水资源规划等方面专家进行论证,但是直到工程持续数月,公众仍然毫不知情?公众和专家在重大问题面前究竟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据圆明园管理处介绍,关于圆明园整治工程,指挥部依据“规划”,采取专家论证、领导决策、联合小组设计、专业监理监督、管理处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聘请了专家顾问组,成立了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设计组,邀请文物保护、道路、水电、植物、水资源规划等专家对各项工程进行论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教授李螲认为,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询”;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圆明园管理处的这种违法行为持续数月,竟然完全处于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关和文物保护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视线之外,动用了数千万纳税人的钱用于环境违法行为,而公众却毫不知情。 
  
  圆明园管理处表示,圆明园的保护利用是综合的、多学科的,需要方方面面的专家共同参与。它不仅是环境问题,不仅是文物问题,也不仅是社会学的问题,它是综合的、全方位的。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圆明园,为圆明园各项工作出谋划策,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希望与持不同观点的专家学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圆明园是属于国家的,属于人民的,也是属于世界的,不是某个人的。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所教授张正春说,圆明园所有争论都是立足点的问题,是立足于整体考虑圆明园问题,还是从局部或者从各自的利益来考虑。既然是召开公众听证会,就应该从公众的利益角度来考虑,如果从每个人的个人利益来考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不清楚,所以希望用一个长远的眼光来考虑。 
  
  尽管国家环保总局一再延长时间,但听证会还是在短短的4个小时后结束了。然而,这次听证会的意义,绝不能仅仅靠这短短的4个小时和73名代表来承载。 
  
  中国的公众、专家和政府,正在学习用更好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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