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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城市遗产保护应遵循四原则

admin 2006-09-21 来源: 网
  南京名城会即将开幕,名城保护也成了当下热门话题。昨天上午,上海同济大学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先生来南京,为南京市民作了一场生动的演讲———《中国
  南京名城会即将开幕,名城保护也成了当下热门话题。昨天上午,上海同济大学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先生来南京,为南京市民作了一场生动的演讲———《中国历史城市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记者就他演讲的相关论点,采访了阮教授。

  ○在这20多年中,城市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城市发展了,但我国原来非常富有特色的城市,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逐渐失去了记忆,千百个城市差异越来越小,面貌越来越趋同。对此现象,您认为古城保护中存在着哪些错误观点与行为?

  □有的把城市遗产保护看作是城市发展的障碍,把保护与发展看作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认为在历史古城中建设性破坏是必然的,看不到历史遗产潜在的价值,把传统特色看作是落后的,和现代化不相容;许多人认为“旧城”就是过去岁月留下的破烂摊子,是城市发展的严重包袱,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所以就常常将旧城区的老宅旧屋全部拆光,然后在平地上盖新楼。但这样一来把城市原来的文化遗存、城市风貌以及地方风情,全都一扫而光,也就是把城市的历史文脉全部割断了。有的片面理解保护古城就是恢复历史遗迹,重建古建,热衷于修庙盖塔,新建传统特色街,以致拆了真古董去建假古董;有的认为保护古城只是为了发展旅游需要,一味追求经济回报,以致出现许多短期行为。

  ○您认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有哪几种好的规划模式?

  □一种模式是保护旧城,尽量保护基础的传统风貌,不在基础内大拆大建;同时在旧城外开辟新城,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这样既满足了现代建设的需要,又缓解了旧城中人口过密、居住条件差、交通拥挤的矛盾。江苏的苏州就是采取的这种模式;另一种模式是保护旧城的主要格局和主要文物古迹,并对旧城进行改造和建设;同时向旧城四周辐射,进行新的城市建设。西安、南京等地的城市总体规划就是这一模式的实例。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您认为应遵守哪些原则?

  □我认为应遵守四个可行性原则———

  原真性。要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原先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要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整治要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维修是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原样,以求达到还其历史本来面目。

  整体性。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是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特别对于城市、街区、地段、景区、景点,要保护其整体的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的风貌。整体性还包含其文化内涵,形成的要素,如街区就应包括居民的生活活动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环境对象。

  可读性。是历史遗物就会留下历史的印痕,我们可以直接读取它的“历史年轮”,可读性就是在历史遗存上应该读得出它的历史,就是要承认不同时期留下的痕迹,不要按现代人的想法去抹杀它,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就不符合可读性的原则。

  可持续性。保护历史遗存是长期的事业,不能急于求成。要一朝一夕恢复几百年的原貌必然是做表面文章。保护古城不仅是为了保存珍贵的历史遗存,重要的是留下城市的历史传统、建筑的精华,保护这些历史文化的载体,从中可以滋养出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和城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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