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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

admin 2007-04-20 来源: 网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通过旧城改造极大改善了城市面貌和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了城市竞争力。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不经过科学规划,不切实际地在旧城改造中搞一刀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通过旧城改造极大改善了城市面貌和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了城市竞争力。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不经过科学规划,不切实际地在旧城改造中搞一刀切;大拆大建,将旧城区推倒重来;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历史文化遭到较大破坏等。如何克服和纠正这些问题,在旧城改造中切实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目前举办的全国市长研究班上,来自青海西宁、河北保定、吉林松原、山东淄博、河南南阳、重庆万盛区、四川自贡的市长们围绕旧城改造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和研讨。他们认为,旧城改造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城市建设的永恒课题,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切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观念,创新建设模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之路。 

  科学合理搞好旧城改造规划 

  旧城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城市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手段。市长们认为,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是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高效利用城市各种资源,促进城市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的战略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旧城改造也一定要重视规划。要制定一个系统科学的旧城改造和建设规划,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旧城改造进行规划控制,形成明确的评价体系、目标体系及控制体系,同时要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以避免因规划控制不力而造成旧城改造中的混乱和矛盾。对旧城区的规划,应坚持审慎更新、循序渐进、有机更新的原则,改变传统的简单化的规划设计方法,努力探索适应旧城历史与现状的新的规划设计方法。 

  针对有些地方在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的问题,市长们提出,需要重点研究旧城区域拆除与保护的问题,以科学的规划指导旧城改造中哪些区域该拆除,哪些区域该保留,哪些建筑该改造,哪些建筑该修缮。只有明确了拆除与保护的关系,旧城改造工作才能有的放矢,解决改造中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同时,要防止有些地方在旧城改造中,将医院、学校等社会事业单位全部搬出旧城区,形成纯住宅区的做法,要力求做到功能的完整配套。此外,旧城改造还应当在规划中注重对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因地制宜探索旧城改造新模式 

  一个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历史,民族和区域不同的城市具有千差万别的城市特色。研讨中,市长们围绕如何保护和突出城市特色这一问题,强调在旧城改造中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择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旧城改造模式。 

  市长们将当前的旧城改造模式分为三种。一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整体保护。市长们认为,旧城中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一个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和地区独一无二的品牌形象,对于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旧城改造中对历史文化遗存应当进行合理保护和有效适度开发,发挥出城市文化的强大积聚效应,展现城市文化的独特魅力。二是部分地区整体拆除。在低洼潮湿的旧城区域,建筑物普遍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保留价值。对这些区域的建筑,就可以采取整片拆除的方法,重新整体规划,整体打造,这也是打造城市形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表现。三是部分拆除部分保留的模式。这种情况在旧城区比较普遍。对有使用价值的建筑进行旧房整治和管网配套以继续保留使用,对旧城区中破烂不堪、安全隐患严重的棚户区建筑,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市长们认为,如果全国能保留成百万、上千万平方米的旧房,将节约非常可观的资源和建设资金。 

  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 

  旧城改造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居民的具体利益。市长们认为,要把和谐的理念贯穿于旧城改造始终,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要克服盲目性和片面性,避免简单粗暴的做法,坚持“有机和谐更新”的理念,按照城市内在的发展规律,理顺城市肌理,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探求城市的更新与发展,重视旧城区作为一个有机组织的成长过程。克服旧城改造工作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拆迁安置也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市长们提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群众利益的保护,不论房屋置换还是现金补偿,不论是就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都应当尊重群众意见,多为群众的就业、居住着想,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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