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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摸清文物家底 延续文明血脉

admin 2007-09-19 来源: 网
  2007年9月30日,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标准时点。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2007年9月30日,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标准时点。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保护文化遗产已成全球共识。在我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文化遗产不仅是历史留下的遗产,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资源和国土、环境一样,是日益重要的国家资源。凝结着祖先智慧与汗水的文化遗产,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的重要见证,是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们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成为维系民族复兴和国家统一的精神纽带。

  然而,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还不容乐观。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生活环境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乡土建筑、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老字号等一些过去没有引起充分重视的文化遗产品类,长期未能纳入保护视野,造成较大损失。形势严峻,摸清文物家底,才能更好地加以保护。

  这次普查,将进一步掌握我国境内地上、地下及水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基本情况、保存现状和环境状况,对正确认识基本国情、维系文化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只有40万处,与我国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遗产不相称,也与广袤的国土面积以及应得到保护文物的存量和价值不相称。这次普查的视野将更开阔,不可移动文物类别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6大类59个小类。具有典型价值的乡土建筑,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卫生建筑,各类水利、林业、交通和军事设施,以及各种风格、流派、形式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都将获得特别关注。

  摸清家底,重在准确。专业人员要科学把握认定标准,把普查、登记文物和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区分开来,凡是符合认定标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都应登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确保数据准确。对专业人员通过田野调查采集的数据、得出的结论给予充分尊重,任何人不得干预、扰乱普查正常业务工作,坚决避免以主观意志决定文化遗产数量的做法。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人财物到位。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亡羊补牢难以挽救,未雨绸缪才是良策。在期待普查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更期盼以此为契机,调动全社会参与文物普查的积极性,进行一次保护文化遗产的动员教育。只有形成人人关心、参与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文明之花才会根深叶茂、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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