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专家热议城乡规划法
admin
2007-1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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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不仅是规划、建设系统的大事,也是国家的大事。”11月14日,建设部召开专家座谈会,部分规划老专家围绕《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与贯彻展开了热烈地讨论。
“《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不仅是规划、建设系统的大事,也是国家的大事。”11月14日,建设部召开专家座谈会,部分规划老专家围绕《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与贯彻展开了热烈地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城乡规划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即将实施,整个过程很不容易,这也是关系到整个国家发展的大事。与上一版《城市规划法》相比,《城乡规划法》从内容到涉及的范围等,都空前地增加了,对规划工作的要求更高了。
专家们建议,首先,要加强宣传工作,以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城乡规划法》;其次,要加快制定与法律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标准,重新审视和反思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三,城乡规划一些本身的法定含义要进一步明确说明;第四,要科学编制城乡规划;第五,要依法加强管理工作。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主持了座谈。他就《城乡规划法》出台的背景、宣传贯彻的工作部署等有关情况,向专家们作了详细的介绍,并对专家们多年来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表示将认真考虑和吸纳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
两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吴良镛,建设部原副部长储传亨、宋春华,建设部原总规划师陈为邦,建设部科技委委员赵士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邹时萌,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瑞珠,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研究员胡序威,全国政协委员、教授级高级规划师王东等参加了座谈。
大家一致认为,《城乡规划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即将实施,整个过程很不容易,这也是关系到整个国家发展的大事。与上一版《城市规划法》相比,《城乡规划法》从内容到涉及的范围等,都空前地增加了,对规划工作的要求更高了。
专家们建议,首先,要加强宣传工作,以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城乡规划法》;其次,要加快制定与法律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标准,重新审视和反思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三,城乡规划一些本身的法定含义要进一步明确说明;第四,要科学编制城乡规划;第五,要依法加强管理工作。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主持了座谈。他就《城乡规划法》出台的背景、宣传贯彻的工作部署等有关情况,向专家们作了详细的介绍,并对专家们多年来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表示将认真考虑和吸纳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
两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吴良镛,建设部原副部长储传亨、宋春华,建设部原总规划师陈为邦,建设部科技委委员赵士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邹时萌,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瑞珠,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研究员胡序威,全国政协委员、教授级高级规划师王东等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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