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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为土壤环境保护献计献策

admin 2012-03-12 来源: 网
土壤污染防治成为此次“两会”上不少委员关注的议题。农工党中央递交了《关于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提案》

  “土壤污染已经到了不能忽视的地步,我国清洁土壤越来越少,最终会被植物吸收进入食物链而危害人畜健康。”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国家教育部食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刘昕说,“建议国家尽快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战略,严格控制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成为此次“两会”上不少委员关注的议题。农工党中央递交了《关于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提案》。 

  “土壤环境保护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品质、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农工党中央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壤污染具有隐蔽、相对稳定、被动承受、难逆转等特点,且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建议将土壤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完善土壤环境标准体系 

  农工党中央建议,要完善土壤环境标准体系。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1995年制定的,仅适用农林牧业用地管理且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偏少,尤其缺少关键性的有机污染物项目指标,无法满足我国土壤多样化的特点和各类土壤污染识别的需要。它所使用的全国统一标准值也不能体现土壤的区域背景和性质差异。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缺失较多,方法标准也仅有8种重金属和典型农药监测方法。 

  “建议尽快组织制订有关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场地判别、土壤环境安全等级划分、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等相关质量标准、评价标准和方法标准,为土壤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农工党中央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现行涉及土壤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款与标准很难满足实际管理的需要,很难适应土壤保护现状的改善。应尽快启动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法律制定,构建包括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污染责任追究制度、污染土壤管制制度、治理修复制度、基金制度和污染事故应急制度等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与民工党中央意见一致,他认为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及治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至关重要。 

  骆沙鸣还建议,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受重金属等污染的土壤修复的责任主体,实行土壤环保问责制度和奖惩制度。 

  创新土壤环保管理模式 

  “要创新土壤环境保护的管理模式,尽快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战略。”农工党中央建议。 

  农工党中央还建议,运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选择典型地区开展重点加密调查,查明我国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了解典型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等活动对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的风险。在此基础上,进行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土壤环境安全性等级划分,明确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为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奠定基础。同时,还要建立国家土壤质量信息数据库和区域土壤污染档案。 

  “应加快我国土壤监测网络建设。”骆沙鸣提出,建立中央、省、市(县)多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网络和建立三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中心以及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各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 

  农工党中央也提出了“加强土壤污染监测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具体涉及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测网,定期在全国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风险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土壤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建立高危行业从业风险保证金制度或高危行业环保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 

  怎样控制重金属超标? 

  “要从根本上治理重金属污染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机制,做到‘控制增量、消化存量、标本兼治’。”全国政协委员谢德体说。 

  统计数据表明,重金属污染中占耕地的比例在10%左右。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4.2万个调查点位中,近1/6的样点超标,与“七五”背景值调查相比,表层土壤污染物含量明显增加。“在超标点位中,重金属污染超标率达到80%以上,显著高于有机物污染和复合污染。”农工党中央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谢德体建议,建立重金属污染摸底排查制度。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标准值亟待重新界定,提高金属业废水、废渣排放标准,控制排放浓度和总量。 

  “为基层环保监测站配备重金属监测设备,将重金属指标作为一项强制检测指标。建立重金属污染整治和补救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土地功能区划、土壤修复和污染土地再利用制度,依据重金属影响程度将土地划分为保护、预防、修复3种类型,打破污染后再治理的怪圈。”谢德体说。 

  谢德体还提出,建立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保障机制。对于一些历史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重灾区,仅靠地方财政投入治理远远不够,必须加大国家投入。对重金属污染控制应实施地方政府负责制。 

  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 

  “化肥和农药大量不合理使用导致土壤板结、自净功能下降,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机污染问题长期存在。”农工党中央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化肥和农药的污染,不少委员和代表都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黄鸿翔表示,目前我国以占世界8%的耕地施用了世界30%以上的化肥,从而生产了占世界20%的粮食,化肥的功绩不可抹杀,但过量使用的弊病也越来越明显。 

  “根据欧美的经验,通过增施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就可以逐步减少化肥用量。”黄鸿翔说。目前,欧洲国家有机肥施用比例多为45%~60%,美国则高达60%~70%。但是按最乐观的估算,我国的有机肥施用量也不足全部施肥量的36%。 

  是有机肥肥源不足吗?黄鸿翔表示,2008年我国有机肥资源实物量为49.5亿吨,其中的氮磷钾养分含量为7405.7万吨,相当于化肥养分量的137%,但是我们仅利用了大约41%。 

  黄鸿翔说,利用率低是因为我国的畜禽养殖已逐步专业化、规模化,多数农民没有畜禽粪便使用,而畜禽养殖场又缺乏有效、合理的渠道将畜禽粪便用于农民的农田。部分畜禽养殖场利用畜禽粪便生产的商品有机肥,价格又高于化肥,而秸秆还田需要一定的机械条件,多数农民因经营规模小,不可能购置专门的还田机械,迫不得已只能一烧了之。 

  “有机肥替代化肥,虽然有巨大的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但在许多情况下并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政府应加大施用有机肥的成本投入,完善有机肥施用的配套措施,加强有机肥的科学研究。”对于具体操作,黄鸿翔表示,可以制定适合于我国有机肥施用的补贴办法,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如对实施秸秆还田的农户按还田面积进行补贴;对种植绿肥的农户提供种子与翻压经费;根据畜禽粪尿产量与处理规模对畜禽养殖场建设储存、发酵与运输设备,以及养殖场对农民进行粪尿施肥服务的面积给予补贴;对于消纳半径过大的大型养殖场,可以支持其生产商品有机肥,由于这些企业难以享受增值税返还的优惠政策,应考虑按其生产规模予以适当补贴。 

  ■资料链接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中国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辽中南和西南、中南等地区,土壤污染面积较大,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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