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在四川雅安召开
admin
2012-03-21
来源:
网
2010年10月23至24日,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在四川雨城雅安市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亚洲开发银行主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协办,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政府承办。
2010年10月23至24日,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在四川雨城雅安市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亚洲开发银行主办,四川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协办,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政府承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出席了会议并作讲话。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宁,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局长克劳斯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工程院沈国舫院士、李文华院士,以及来自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海洋局、亚洲开发银行及国内外研究机构的专家和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主要目的是交流讨论我国生态补偿立法需要关注的问题、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及存在问题、各地方生态补偿实践情况及国际生态补偿立法实践经验,为推动我国《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做准备。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在会上的讲话中从生态补偿立法工作全面展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已经初步形成、生态补偿试点取得的新进展等三个方面,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并指出,生态补偿的实践正在深入开展,生态补偿立法工作也紧锣密鼓地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生态补偿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补偿主体如何定位,补偿标准测算依据和测算方法如何确定,补偿的方式如何选择,生态补偿机制和公共财政机制的关系如何处理等。要加强对这些重大问题的研究,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强调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协调发展,又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项重大的政策设计,又是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始终尊重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进行理论探索、理论创新,坚持分类指导,注意与现有政策的衔接,从而逐步构建一个完整统一的生态补偿体系。最后要求,要根据研讨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初稿,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请各位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尽快提交国务院审议。要加快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容,使试点工作更具代表性。要加快《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最近再召开会议对《条例》框架稿进行专门研究,争取年底前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
我院王金南副院长、张惠远主任、田仁生研究员、刘桂环博士、管鹤卿工程师、董战峰博士、石广明博士等7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王金南副院长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关于生态补偿立法框架的构思分析”的主旨报告,分析了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法律体系构建需把握和解决好的十大关键问题和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构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生态环境补偿法律体系框架,设计了生态环境补偿的立法框架;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生态补偿建设现状和立法现状,提出了国家生态环境补偿立法建设的路线图。张惠远主任在大会上作了“基于跨界断面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设计”的主旨报告,介绍了江西省、河北省、河南省、福建省及浙江省等地方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了目前地方实践所获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从确定跨界断面水质保护目标、考核跨界断面水质、确定流域水质生态补偿金、确定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帐户、流域水质生态补偿的保障措施等5个关键环节,设计了基于跨界断面水质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安排。
在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成功召开之际,水专项“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研究与示范”课题2010年度研讨会也同期召开。我院王金南副院长、张惠远主任、田仁生研究员、刘桂环博士等7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各子课题承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等单位代表共20余人出席研讨会。会议由张惠远主任主持,会上,各试点流域子课题承担单位汇报了试点进展情况,与会专家们展开了热烈讨论,王金南副院长对各子课题进展情况逐一点评并做了总结发言,肯定了各子课题的工作进展,并提出了课题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出席了会议并作讲话。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宁,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局长克劳斯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工程院沈国舫院士、李文华院士,以及来自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海洋局、亚洲开发银行及国内外研究机构的专家和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主要目的是交流讨论我国生态补偿立法需要关注的问题、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及存在问题、各地方生态补偿实践情况及国际生态补偿立法实践经验,为推动我国《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做准备。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在会上的讲话中从生态补偿立法工作全面展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框架已经初步形成、生态补偿试点取得的新进展等三个方面,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并指出,生态补偿的实践正在深入开展,生态补偿立法工作也紧锣密鼓地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生态补偿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补偿主体如何定位,补偿标准测算依据和测算方法如何确定,补偿的方式如何选择,生态补偿机制和公共财政机制的关系如何处理等。要加强对这些重大问题的研究,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强调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协调发展,又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项重大的政策设计,又是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始终尊重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进行理论探索、理论创新,坚持分类指导,注意与现有政策的衔接,从而逐步构建一个完整统一的生态补偿体系。最后要求,要根据研讨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初稿,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请各位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尽快提交国务院审议。要加快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容,使试点工作更具代表性。要加快《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最近再召开会议对《条例》框架稿进行专门研究,争取年底前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
我院王金南副院长、张惠远主任、田仁生研究员、刘桂环博士、管鹤卿工程师、董战峰博士、石广明博士等7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王金南副院长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关于生态补偿立法框架的构思分析”的主旨报告,分析了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法律体系构建需把握和解决好的十大关键问题和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构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生态环境补偿法律体系框架,设计了生态环境补偿的立法框架;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生态补偿建设现状和立法现状,提出了国家生态环境补偿立法建设的路线图。张惠远主任在大会上作了“基于跨界断面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设计”的主旨报告,介绍了江西省、河北省、河南省、福建省及浙江省等地方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了目前地方实践所获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从确定跨界断面水质保护目标、考核跨界断面水质、确定流域水质生态补偿金、确定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帐户、流域水质生态补偿的保障措施等5个关键环节,设计了基于跨界断面水质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安排。
在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成功召开之际,水专项“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研究与示范”课题2010年度研讨会也同期召开。我院王金南副院长、张惠远主任、田仁生研究员、刘桂环博士等7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各子课题承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等单位代表共20余人出席研讨会。会议由张惠远主任主持,会上,各试点流域子课题承担单位汇报了试点进展情况,与会专家们展开了热烈讨论,王金南副院长对各子课题进展情况逐一点评并做了总结发言,肯定了各子课题的工作进展,并提出了课题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