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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镇化规划征意见

admin 2014-08-29 来源: 网
到2020年,济南、青岛两市城区人口达到500万左右;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市城区人口达到100-300万,其中淄博、烟台、济宁、临沂4市城区人口达到200万以上;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15个;20-50万人的小城市50个;10-20万人的小城市35个;5-10万人的小城镇约50个。

六个城镇密集区规划布局图

 

  城镇规模结构

  到2020年,济南、青岛两市城区人口达到500万左右;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市城区人口达到100-300万,其中淄博、烟台、济宁、临沂4市城区人口达到200万以上;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15个;20-50万人的小城市50个;10-20万人的小城市35个;5-10万人的小城镇约50个。

  8月28日,省政府网站公示了新近编制完成的《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公示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规划》公示稿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左右,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让农民“带资进城”

  《规划》公示稿提出,分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先存量、后增量,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先失地农业人口、后其他农业人口,先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后投靠亲友的顺序,有序推进各类群体转为城镇居民。

  为了提高农民进城能力,《规划》公示稿提出,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对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的确权颁证和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处置,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将农民在农村占有和支配的各种资源转变为资产,并将这些资产变现为可交易、能抵押的资本,提高农民带资进城能力。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针对相当多城中村居民身在城市,却享受不到市民待遇的问题,《规划》公示稿提出,通过城中村改造、集体资产改制、村改居和社会保障均等化“三改一化”的路径,到2020年基本完成6000个左右城中村改造,实现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市民化。改造后,安置住房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居民纳入城市社保、救助范围,村改居后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专职委员会成员工资等费用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清理歧视性政策

  《规划》公示稿明确,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到2020年,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9%。杜绝各类歧视性政策,不得向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

  清理各类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歧视政策,消除城乡劳动者的身份差异,实现同工同酬,到2020年,农民工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95%。依法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尽快实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慎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人口有进有退

  《规划》公示稿提出我省的省域城镇化总体空间格局为,构建一群(山东半岛城市群)、一带(鲁南城镇发展带)、双核(济南、青岛两大中心城市)六区(六个城镇密集区)。引导人口向这些地区聚集,而欠发达地区的县(市)要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引导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

  《规划》公示稿中划分的“山东半岛城市群”由2个副省级城市(济南、青岛)和11个地级市(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滨州)构成,是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载体。将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形成东部地区国家增长极,与京津冀、辽中南共同构筑世界级的环渤海城市群。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4%左右。

  鲁南城镇发展带由枣庄、济宁、日照、临沂、菏泽5个地级市构成,是落实西部经济隆起带战略、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空间载体。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

  双核,济南、青岛两大中心城市,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适当超前配置重大设施,分别建成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全省对外开放的龙头、黄渤海地区的中心城市。构建济淄泰莱德聊、青潍、烟威、东滨、济枣菏、临日六个城镇密集区。加快引导区域人口、产业、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城镇密集区集聚,提高其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城镇化载体功能。

  多年来,我省本地城镇化特征明显。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省1370万流动人口中,85%在省内流动,48%在县内转移,东部发达县(市)的近域流动比例高达70%以上。《规划》公示稿顺应这一基础,提出强化县域产业支撑,增强县城极化带动作用,到2020年,县(市)对全省城镇化的贡献率达到50%左右,县(市)城区平均人口规模达到35万人,其中50万人以上的县(市)城区达到14个。

  保留4万个行政村

  《规划》公示稿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6000个农村新型社区,保留4万个左右的行政村,建设4000个历史文化型、特色景观型、乡村旅游型、农业产业特色型村庄。

  对保留下来的村庄,《规划》公示稿提出要加强整治和特色保护,“全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建设聚落形态多样化、发展路径多元化、乡村环境生态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则要一体化。《规划》公示稿提出,提高农村地区教育、卫生、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城乡间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提出了2020年实现中心村等级公路全覆盖,2015年实现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2020年50%左右的中心村达到生态文明乡村标准等明确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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