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5亿打造朱家峪民俗旅游休闲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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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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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章丘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山东鲁能集团公司近日与章丘市政府和章丘市官庄乡政府签订了合作开发朱家峪旅游度假区的协议书。按照该协议规定,鲁能集团预计在未来的3至5年
昨日,记者从章丘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山东鲁能集团公司近日与章丘市政府和章丘市官庄乡政府签订了合作开发朱家峪旅游度假区的协议书。按照该协议规定,鲁能集团预计在未来的3至5年内投资5亿元。
开发范围500公顷
该开发项目的名称叫“朱家峪民俗旅游休闲度假区”,项目定位是具有现代生活品质,体现民俗风格,集休闲娱乐、旅游度假为一体的高档次、综合性、国家级民俗旅游度假区。
合作开发范围是章丘市官庄乡309国道以南、朱家峪东河涯以西、大庆天元奶牛基地以东,包括朱家峪古村落、朱家峪新村、养军店、朱家峪西园、省林业局林木繁育中心南区、圣水灵泉、胡山景点、落雁山景点等500公顷土地范围(具体以测绘界址为准,不包括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正在建设的记者俱乐部项目)。
章丘政府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土地手续办理、农民及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鲁能集团出资在章丘市官庄乡境内注册成立朱家峪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公司(暂定名),负责度假区的规划设计、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开发、以商招商及旅游管理等工作,并对当地政府部门的部分旅游资源和部分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租赁经营。
严格按国家政策征地
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由章丘政府部门组织进行,鲁能集团配合参与,双方按国家与地方法规政策共同确定标准和总数。
按照协议,朱家峪旧村、太平庄旧村的土地,鲁能集团按旧村改造方式获得;朱家峪西园、落雁山北部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由各方共同组织挂牌出让,如鲁能集团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则由章丘政府部门优先支付鲁能集团投入的各种费用,并给予土地增值收益补偿;沿309国道的部分耕地以先租赁(转租)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由章丘市政府在5年内分期办理完毕建设用地手续,鲁能集团根据开发进度分批交纳相关款项;圣水灵泉、胡山景点、太平庄、胡山平坡、荒山以租赁方式获得。
以租赁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土地和旅游资源,租赁期是50年。
鲁能集团为唯一开发受托人
因朱家峪旅游度假区是山村独立开发、自行配套,所以鲁能集团在享受章丘市一般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享受最优惠政策。该集团为朱家峪旅游景区的唯一开发、经营受托人。
按照协议,章丘政府部门负责协调鲁能集团与各村庄、单位关系,解决涉及当地村民的各种问题,不能发生阻挠开发进度的事件,以确保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负责朱家峪旅游开发区的山体保护工作,禁止出现开采山石、破坏植被及影响旅游景观现象。鲁能集团开发过程中,要依法经营,依规开发,照章纳税,负责文物保护、环境保护、植树造林、护林防火。
据官庄乡主要负责人介绍,鲁能集团3年内只能在朱家峪从事旅游开发,3年后可以涉足房地产领域。目前,鲁能集团正准备聘请深圳等地的有关企业搞概念性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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