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强化以城市为重点的区域环保建设
admin
2002-07-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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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结束的全省环保大会上,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公布“十五”环保规划中,将重点强化以城市为重点的区域环保建设,以人为本,到2005年前在八闽大地上兴建起一批有利于身心健康
在日前结束的全省环保大会上,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公布“十五”环保规划中,将重点强化以城市为重点的区域环保建设,以人为本,到2005年前在八闽大地上兴建起一批有利于身心健康、布局合理、自然和谐、舒适宜人的生态城市、生态社区、生态乡镇。
今年是福建全面启动建设生态省的第一年。根据总体规划,对于环境污染治理将实现“四个转变”,即:逐步由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由分散的点源治理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由单纯的污染治理向依靠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尽管有着全国森林覆盖率第一、山海资源丰富等自然优势,但与此同时,福建人均耕地4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仅20%?30%、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24.3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等等。生态环境的脆弱与环保现状的落后,不仅正严重制约着该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着全省人民生活品质的进步。
为此,福建省委、省政府在此次“十五”环保规划中特别强调,要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4个城市为重点全面提高各设市城市的环境质量。从今年起,福建各地要结合城市化发展,将全面落实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把对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量纳入定量考核。根据部署,城市污染治理将重点包括污水处理、设市城市全面禁鸣喇叭、全省范围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禁止使用难降解的泡沫塑料餐具和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同时建立酸雨监测网,对二氧化硫的排放实施自动监测。
据悉,尤其是污水、垃圾和汽车尾气将是福建此次强化城市污染治理的三项重点。根据要求到2005年,福建全省23个城市至少都要建1座污水处理厂和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全省污水处理率必须要在45%以,其中福、厦、泉三市必须在60%以上。另外从今年起,对尾气不能达标的汽车将不允许在省内销售;该省生产和使用的所有机动车排气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力争于明年底前全面完成机动车排气污染。
今年是福建全面启动建设生态省的第一年。根据总体规划,对于环境污染治理将实现“四个转变”,即:逐步由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由分散的点源治理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由单纯的污染治理向依靠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尽管有着全国森林覆盖率第一、山海资源丰富等自然优势,但与此同时,福建人均耕地4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仅20%?30%、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24.3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等等。生态环境的脆弱与环保现状的落后,不仅正严重制约着该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着全省人民生活品质的进步。
为此,福建省委、省政府在此次“十五”环保规划中特别强调,要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4个城市为重点全面提高各设市城市的环境质量。从今年起,福建各地要结合城市化发展,将全面落实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把对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量纳入定量考核。根据部署,城市污染治理将重点包括污水处理、设市城市全面禁鸣喇叭、全省范围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禁止使用难降解的泡沫塑料餐具和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同时建立酸雨监测网,对二氧化硫的排放实施自动监测。
据悉,尤其是污水、垃圾和汽车尾气将是福建此次强化城市污染治理的三项重点。根据要求到2005年,福建全省23个城市至少都要建1座污水处理厂和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全省污水处理率必须要在45%以,其中福、厦、泉三市必须在60%以上。另外从今年起,对尾气不能达标的汽车将不允许在省内销售;该省生产和使用的所有机动车排气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力争于明年底前全面完成机动车排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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