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外滩为何遭遇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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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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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外滩是不久前市领导在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上力推海口参与“泛珠”合作的四大投资项目之一。 中新社7月15日报道称:据介绍,海口推出极具投资价
海口外滩是不久前市领导在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上力推海口参与“泛珠”合作的四大投资项目之一。
中新社7月15日报道称:据介绍,海口推出极具投资价值的四大项目包括:……二、海口外滩建设计划。通过国际招标,聘请世界著名规划设计公司进行城市规划,总面积八百二十五公顷的海口外滩将成为国际城市外滩中景观最长、最宽、最富生态美,唯一集热带风光、滨海临江与入海口型外滩。(下略)
据此介绍,海口外滩简直称得上是天下第一滩。
而在四个多月以前,有关部门对它的评价还只是“中国城市第一滩”:
相关链接:海口外滩全国四最
在目前已知的国内城市外滩或外滩景观中,海口外滩是最长、最宽、最有纵深度、最富生态美感的,还是惟一的热带风光型、滨海滨江与河溪入海口型、海滩型外滩。(作者:黎光来源:《海口晚报》2004-04-01)
据报道,海口市规划局某领导曾对记者说,正是海口外滩的众多“惟一”让外国专家“动了心”,欲借助此次规划案例打开更广阔的中国市场。(来源:同上)
既然海口外滩的规格已经升至“国际城市第一滩”,曾让外国专家“动了心”,且“极具投资价值”,理应对参加珠洽会的众多投资商、开发商产生巨大的吸引力。
可是,尽管市领导亲自出马奋力推介,却没有一位投资商、开发商为之“动心”!
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有关部门是否应该认真反思一下呢?
可以说,仅滨水区开发而言,国内投资机会其实很多。如上海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天津海河两岸综合开发改造工程,武汉汉江两岸开发,长沙湘江滨水区开发等等。
而作为投资者与开发商,他们肯定要寻求投资利润最大化。如果市场环境不理想,或项目本身缺乏足够吸引力,他们不一定要选择在海口、选择你的项目进行投资。
那么,海口的市场环境理想不理想呢?
请大家注意今年4月1日《海口晚报》特别报道中的一段话:
市委、市政府在向国际招标的同时,下决心清理整治该区域所有在建及报建项目。区域内一些不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理念的工程项目,被紧急叫停。房地产开发商们虽然心疼损失,但仍表示理解:这一切,都是为了海口外滩将来更美丽。
窃以为,开发商心疼损失仍能顾全大局固然可敬,但由于“紧急叫停”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应该全由开发商来承担呢?
比方说吧,假如某个项目在上届政府任期内手续是完备的,仅仅因为被本届政府认定为“不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理念”而被紧急叫停,那么,政府应不应该作出适当的补偿呢?
此外,断定一个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理念”,又是谁说了算呢?是相关法律,还是少数“权力精英”?
如果是后者,又有谁能够担保,下一届政府不会以不符合别的什么理念为由对今天已经或即将上马的项目紧急叫停呢?
相信稍有头脑的投资者和开发商都会作出如下选择:与其到时无奈地为造成的损失而心疼,不如防着点儿,先看看再说。
我们不妨看看上海市政府是如何操作的。
2003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其第十八条(原建设项目的处理)规定,黄浦江两岸规划批准前,已经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在建、未建项目,符合黄浦江两岸规划的,可以续建;不符合黄浦江两岸规划的,可按规定的程序调整规划设计后续建;无法调整规划设计的,应当立即停建,并通过市浦江办协同有关部门收回土地或置换土地,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未经规划批准的违章建筑,按《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反观海口,至今未见《海口湾沿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这样一类正式文件,除了“紧急叫停”,便是不加区别地让开发商独自承担所有损失。
另外,滨水区的规划尚未获得批准,而一些所谓的“启动项目”却已纷纷启动。
请问,这样的市场环境能够称得上理想么?
至于海口外滩项目是否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恐怕用不着多说了吧?
据报道,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武汉市就已经提出“建设上海外滩、浦东陆家嘴”。
而投资1.6亿元后因违反国家《防洪法》于2002年初被强行拆毁的房地产项目--外滩花园,早在1995年8月举行的一次省市联席会议上就被确立为武汉市开发“上海外滩”和“浦东陆家嘴”的启动项目。(来源:2002-01-25《南方周末》)
而海口市的“造滩”设想,最早是2002年12月17日《海口晚报》一篇题为“水是海口的亮点”的报道披露的:
在海口世纪大桥,市政府总规划师胡德瑞介绍了我市拟将新港建成游艇码头和将海甸溪两岸改造成“外滩”的设想。
而正式推出海口外滩建设计划,则在去年四月初。与武汉市相比,至少晚了八、九年。
说句不中听的话,在席卷全国的“造滩”运动中,咱海口只是赶了趟末班车。
试想,这种缺乏新鲜感的东西,对于刻意求新求变的商家来说,能有多大的吸引力呢?
也许有关部门领导会说,咱“海口外滩”的命名可是全国首创呀?你看天津塘沽区,在海河边一块面积与外滩差不多的区域里搞开发建设,宣传时打的旗号也是“海河外滩”什么的,可去年竣工时,其正式名称却是“海河外滩公园”。
恕偶直言,其实这恰恰体现了塘沽人的高明。该名称既借了外滩的光,又未违反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法规,由专名(“海河外滩”)和通名(“公园”)两部分组成一个标准地名。
咱“海口外滩”能算得上是标准地名么?“外滩”怎么成了通名呢?
至于那几个“最”,一个“唯一”什么的,还是别再提了,羞死人了。
君不见,那些个“最”、“唯一”什么的,博鳌不是同样具备么?只不过人家没有像咱一样,将40余平方公里的滨水区命名为“琼海外滩”之类罢了!
再说了,博鳌还有个玉带滩,南北走向全长8500米,东西最宽处约300米,最窄处涨潮时仅10多米,万泉河、九曲江、龙滚河三江交汇于此,堪称博鳌神奇的一景。1999年6月以“分隔海、河最狭窄的沙滩半岛”而列入大世界基尼斯纪录。
有报道说,今年四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在实地检查和调研黄浦江、苏州河两岸规划和综合开发工作进展情况时强调,全市人民要共同建设“人民之江”。要加强地方立法,确保规划和综合开发依法推进;要注重形态和功能、经济和文化的统筹,使形态中有文化、文化中有功能,创造一个水清岸绿、环境优美的生活空间,把黄浦江、苏州河和城市水系建成具有浓郁历史风貌、国际都市特征、贴近市民生活、展示上海形象的“窗口”。(来源:2004-04-05《东方卫视》)
与上海相比,海口湾沿岸、海甸溪两岸的规划和综合开发,是否同样具有“浓郁历史风貌”?是否同样注重“贴近市民生活”?能不能真正成为展示海口形象的“窗口”呢?
显然,这些问题如不认真研究,是无法吸引投资者与开发商参与开发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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