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奇低 体育馆易址惹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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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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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盐城市人民政府根据该市体育事业发展具体需要,经多方考虑,决定新建一所体育馆。在经过全市人民的投票选址后,最终决定将新的体育馆建设在该市区的黄金地段,同时,该建设
2003年,盐城市人民政府根据该市体育事业发展具体需要,经多方考虑,决定新建一所体育馆。在经过全市人民的投票选址后,最终决定将新的体育馆建设在该市区的黄金地段,同时,该建设规划也通过了省政府的审批。然而,就在所有有关体育馆前期准备工作都即将结束时,盐城市人民政府突然下达了一份会议纪要,决定将体育馆移至与之相隔不远的田径运动场的位置上进行重新建设。这一决定公布后,一些长期工作在盐城体育战线上的老同志、老知识分子纷纷来到本报,表述对盐城市政府将体育馆移位的有关意见和看法。记者随后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突然移址市民愕然
据这些老同志介绍,为了配合百万人口大城市建设,完善盐城市体育建设事业,加之该市还要承办2005年十运会单项比赛的急切需要。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建一处体育馆,并向全市发起了体育馆投票选址的活动。在经过长达一年的选址,并经过多方面综合考虑的基础上,2003年,盐城市政府最终决定将盐城市新体育馆的地址选定在市区比较繁华的地段———解放南路与大庆路的交界处,并着手体育馆的筹建工作。
然而,就在对新体育馆馆址开始进行地质钻探勘测、地震安全性评价、体育馆建设方案设计、扩初设计等前期工作时,2003年6月3日,盐城市人民政府第45号专题会议纪要突然决定:“体育馆原址移至现在田径场位置,原计划建设体育馆的位置改建为市民健身区。”没想到这一决定公布后,立即引起市民特别是体育界人士的一片议论。
市府要建健身广场
盐城市体育学校高级教练、市一届人大常委、省劳模朱陶华;高级教练、市政协一届常委陈广政;高级教练,市政协二、三届常委薛光发等一些老同志告诉记者,盐城市体育馆是该市800万人民投票定址的,其规划建设也是依据相关合法程序,规划建设方案等也是经过盐城市相关部门、市人大以及省政府批准的,并上报了国务院进行了备案。然而,盐城市政府一份会议纪要就将体育馆从全市人民选定的地址上移走,并规定建设在全市惟一的一个为市民开放的田径场上。这样一来,所有在原址上进行体育馆建设的前期勘测、规划等工作都停了下来,由此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就达2500万元,在体育馆原址上所投入的人力、财力也全部打了水漂了,造成了一种不必要的浪费。他们透露,盐城市政府所作出的体育馆移址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也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对于专题会议纪要所称的“原体育馆地址用来建设市民健身广场”,这些老同志称,其实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政府真正要建的是一个绿地广场,这分明是在打造一项毫无价值的形象工程。
市民将失去田径场
对于盐城市人民政府所作出的这一决定,这些老知识分子感到不能理解。“这一切来的太突然,造成了人力、财力上的极大浪费。而从市政府移址事件上,得益最大的是盐城市华崴置业有限公司。”盐城市体育学校高级教师周健这样说。
据他透露,就在盐城市人民政府作出体育馆移址田径场位置的决定之后,2003年12月,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在未经过任何规划的情况之下,以180万元的价格将体育馆原址(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用来建设市民健身区)32192平方米(约48亩)的地下使用权出让给了惟一的购买者———盐城市华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地下商城。而此黄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权早在1995年就移交给了盐城市体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体委)。
周健说,规划如此一改,全市惟一的一处田径场没有了,体育学校田径专业的学生现在训练时,只能远到近百里之外的响水、射阳等地去参加训练。此外,田径场的人为消失,对盐城市民来说,也失去了一个很好的锻炼场所。
地价低得匪夷所思
盐城市体育学校另一位高级讲师丁家国告诉记者,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所出让给盐城市华崴置业有限公司的那份土地使用证明显有问题。“这份土地使用证只有编号,但没有字号。且国土局出让的这块土地的价格也低得让人称奇,这打的是擦边球。”丁家国随后提出这样的疑惑,按盐城市国土资源局那份所谓的地下使用权证所讲,华崴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是地下商城,如果建成后,盐城市体育部门如果再在该商城上建设其他建筑物体时,地基该怎么打?为何当初政府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呢?
丁家国还告诉记者,盐城市体育实业有限公司在1993、1994年取得这块土地使用权时,每亩土地的征用价格就达3万元,而华崴现在所取得的价格明显低于现在的市场价格。
对于政府曾公开出让体育馆原址土地一说,那些老同志给予了否定,并称像这样的黄金地段,如果真的是公开出让,最终成交总价肯定远远要超过180万元。盐城市一从事建筑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听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并称:“在盐城市区黄金地段的土地出让价如此之低,实在是匪夷所思。”一位资深房地产商对记者说,按照市场价这块地皮至少值2000万。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进一步的侵害,盐城市体育实业有限公司就此事的有关情况,已经向上级主管单位盐城市体育局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同时也责令华崴置业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并以其侵害土地使用权为名,于2004年6月24日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院。
记者调查多遭婉拒
8月26日,记者应盐城市体育学校这些老同志的邀请,来到了位于新体育馆建设的施工现场,在那记者看到,盐城市民投票选定的原体育馆地址上已经被一堵围墙圈了起来,当记者向在场的工人们打听工地以及开发商负责人如何才能联系上时,他们只是摇了摇头称不知道。
9月7日,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盐城市体育局,该局办公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体育馆原来的地址的确是经盐城全市人民投票选定的,体育馆的方案设计也是聘请了东南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魏敦山先生设计的,同时,体育馆的规划也是经过省有关部门审批的。但这位工作人员随后表示,因为盐城市体育局与市政府有隶属关系,其他问题并不方便向记者说明。
记者昨天就此问题又电话咨询了盐城市规划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盐城市政府单独将盐城市体育馆原址这块地的地下空间拿出来进行拍卖,后被香港一家公司在盐城注册成立的盐城市华崴置业有限公司竞标取得,用来开发地下人防和地下商城,而上面则用来建设人防公园。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目前,这块地下土地规划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随后,记者来到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想进一步核实此事,却被告知要采访先要得到该市的“新闻协调小组”的许可后,方可进行采访,新闻协调小组的工作人员的婉拒使记者只能无功而返。
有关人士称此欠妥
有关人士对此指出,姑且不谈盐城市政府的这种做法符不符合有关程序,全市惟一的一处开放式田径运动场的消失,由此而带来的问题也不作更深的评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现在盐城市民和体育学校的学生健身、训练的场地没有了,这并不利于盐城今后体育事业的发展。盐城市政府在处理这件事上所采用的方法同时也是不妥当的。
盐城市法律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体育馆的建设地址是经过盐城全市人民投票选定的,并由江苏省政府作了批示,如果盐城市政府要想重新考虑体育馆的移址,那么还要经过江苏省政府批复,在征得同意后方可作出体育馆移址的决定。对于盐城市国土局出让给华崴置业有限公司的原体育馆地址地下土地使用权这一做法,这位法律界人士感到不可理解,因为这种情况在全国尚属罕见,在法律上也没有相关的条例和规定。在广州和上海虽然有地下土地使用权一说,但那也是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比如楼层已经建设好的地下部分作为他用时)所取得的一种使用权。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本身就属于体育中心,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发给华崴置业有限公司的地下土地使用证从法律上讲,应该属于不合法的。而且这份地下土地使用权证还有个致命的“硬伤”,那就是虽然有编号,但没有字号。盐城市政府在体育馆移址问题上考虑不够周全、细密,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也不够慎重。
目前,盐城市体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将华崴公司推上法庭,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对于法院如何判决此案,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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