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学会专家提出,应给予“中水”利用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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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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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有关中国水务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严峻的缺水、水污染形势,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推广建筑和住宅小区雨水收集、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快创建节水型
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有关中国水务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严峻的缺水、水污染形势,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推广建筑和住宅小区雨水收集、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快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步伐。
我国是水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占有量仅为0.22~0.27万方,列世界第88位。中水利用对我国的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经济可持续发展能起到重要作用。那么我国目前的中水利用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中水利用应有配套政策支持
据介绍,城市污水经处理设施深度净化处理后的水(包括污水处理厂经二级处理再进行深化处理后的水和大型建筑物、生活社区的洗浴水、洗菜水等集中经处理后的水)统称“中水”。其水质介于自来水(上水)与排入管道内污水(下水)之间,亦故名为“中水”。中水利用也称作污水回用。
中国生态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薛孔宽表示:“我们主要是采用生态系统工程的方法,就是说利用自然和人工湿地的自净能力,根据社区具体情况采用生态设计办法,不用高的能量投入,使污水达到一定标准,可以安全回到景观中。包括粪便水在一些项目中一样处理得很好!”
据称,目前他们主要针对一些新规划建设的社区在做一些示范工程,对老的小区改造还没有更多的时间和条件去考虑,而且在他看来,老的小区不仅缺乏配套设施和条件,更主要的是没有支持改造的经济基础和管理机制,能否实施污、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还是个大问题。新规划建设的小区,可以按照他们成熟的生态工程技术途径,进行污、废水处理和中水利用,即在充分利用自然界净化功能和处理能力的基础上,适度应用工业化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予以必要的辅助配合。
中国生态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国际科联环境问题科学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王如松表示,污水处理应将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生态工程和环境工程相结合,利用污水本身含有的一些能量,因类制宜地进行处理、回收和利用。
专家们认为,应加强中水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法规、法制体系建设。同时,中水利用还需政策护航,用法律法规规范中水的建设、使用行为。城市污水处理与沟渠水体再生利用的综合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融合了环境工程学、环境水化学、环境微生物学、城市园林景观与生态学、水利学以及市政与管理学等,需要多学科和部门的协同工作。因此,这一模式的建立尚需要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加强污水处理回用技术的研究,尤其是加大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编制的投入,是推动中水发展的有效途径。政府除了培育中水利用市场,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外,还应该提供展示中水技术的平台。比如,建设环保经济特区,将各种中水处理技术融入其中,发挥示范作用。
加强中水宣传 让居民“放心中水”
“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加强中水利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中水,了解中水,积极参与中水的使用。”专家们说,水资源管理部门要把推广使用中水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中水的节水效益、环境效益和资源效益。与此同时,向全体市民普及中水利用的技术、水质标准等常识,介绍国内外成功的中水利用实例,减少人们对污水处理回用的种种顾虑,树立使用中水的信心。
应把有关中水设施建设的规定落到实处,明确中水在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中的地位,确定其使用范围、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中水回用的奖惩办法,明确各部门在中水建设、审批、运行管理中的职责划分,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杜绝逃避建设中水设施的漏洞。采用法规形式赋予节约用水办公室监督中水使用的责任和相应的鼓励和处罚权,使居民用上“放心中水”。
我国是水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占有量仅为0.22~0.27万方,列世界第88位。中水利用对我国的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经济可持续发展能起到重要作用。那么我国目前的中水利用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中水利用应有配套政策支持
据介绍,城市污水经处理设施深度净化处理后的水(包括污水处理厂经二级处理再进行深化处理后的水和大型建筑物、生活社区的洗浴水、洗菜水等集中经处理后的水)统称“中水”。其水质介于自来水(上水)与排入管道内污水(下水)之间,亦故名为“中水”。中水利用也称作污水回用。
中国生态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薛孔宽表示:“我们主要是采用生态系统工程的方法,就是说利用自然和人工湿地的自净能力,根据社区具体情况采用生态设计办法,不用高的能量投入,使污水达到一定标准,可以安全回到景观中。包括粪便水在一些项目中一样处理得很好!”
据称,目前他们主要针对一些新规划建设的社区在做一些示范工程,对老的小区改造还没有更多的时间和条件去考虑,而且在他看来,老的小区不仅缺乏配套设施和条件,更主要的是没有支持改造的经济基础和管理机制,能否实施污、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还是个大问题。新规划建设的小区,可以按照他们成熟的生态工程技术途径,进行污、废水处理和中水利用,即在充分利用自然界净化功能和处理能力的基础上,适度应用工业化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予以必要的辅助配合。
中国生态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国际科联环境问题科学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王如松表示,污水处理应将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生态工程和环境工程相结合,利用污水本身含有的一些能量,因类制宜地进行处理、回收和利用。
专家们认为,应加强中水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法规、法制体系建设。同时,中水利用还需政策护航,用法律法规规范中水的建设、使用行为。城市污水处理与沟渠水体再生利用的综合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融合了环境工程学、环境水化学、环境微生物学、城市园林景观与生态学、水利学以及市政与管理学等,需要多学科和部门的协同工作。因此,这一模式的建立尚需要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加强污水处理回用技术的研究,尤其是加大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编制的投入,是推动中水发展的有效途径。政府除了培育中水利用市场,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外,还应该提供展示中水技术的平台。比如,建设环保经济特区,将各种中水处理技术融入其中,发挥示范作用。
加强中水宣传 让居民“放心中水”
“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加强中水利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中水,了解中水,积极参与中水的使用。”专家们说,水资源管理部门要把推广使用中水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中水的节水效益、环境效益和资源效益。与此同时,向全体市民普及中水利用的技术、水质标准等常识,介绍国内外成功的中水利用实例,减少人们对污水处理回用的种种顾虑,树立使用中水的信心。
应把有关中水设施建设的规定落到实处,明确中水在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中的地位,确定其使用范围、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中水回用的奖惩办法,明确各部门在中水建设、审批、运行管理中的职责划分,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杜绝逃避建设中水设施的漏洞。采用法规形式赋予节约用水办公室监督中水使用的责任和相应的鼓励和处罚权,使居民用上“放心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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