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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百分比”重塑城市

admin 2005-12-03 来源: 网
  对于许多国家实行的“百分比艺术条例”的法律,我国业界希望公共艺术立法的呼声也很高,如上海市人大代表郑荣发就曾在2003年的人代会上提出“上海应制定公共艺术百分比政策
  对于许多国家实行的“百分比艺术条例”的法律,我国业界希望公共艺术立法的呼声也很高,如上海市人大代表郑荣发就曾在2003年的人代会上提出“上海应制定公共艺术百分比政策,加大公共艺术建设的投入”。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公共空间并非孤立的,老城区的一弄小巷,甚至一块砖、一棵树都记载着多少岁月的记忆,印证着一个“家园”———公共艺术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呢?“百分比艺术条例”在新旧交替的中国到底会遇到怎样的困境与问题呢?
    
  条例实施存在分歧

  目前,如美国、英国、法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等地都已实行“百分比艺术条例”,其做法是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公共政府,以有效的立法形式,规定在公共工程建设总经费中提出若干百分比作为艺术基金,它仅限于用作公共艺术品建设与创作的开支。
  但针对该条例的实施对象,业内也存在一定分歧。“但凡建设项目都应该纳入百分比艺术范畴。”中央美术学院副教授余丁说,他认为无论是国家工程还是地产开发商的个人工程都应纳入该条例范畴,但他补充道,“但是国家可以采取一定举措对其进行补偿,如采取减免税措施,如可以将建设方用于公共艺术建设部分的资金免税等。”
  “百分比艺术的针对对象应该是国家公共基金运作的工程。”上海当代艺术馆创意总监陆蓉之说,她将对象锁定为政府出资筹建的工程,她认为那些私营企业的建设项目不应该被强制纳入该条例管辖范畴,对他们应该采取鼓励的举措,如设立相关减免税收的方式来促使私人支持艺术事业。

  非永久设置与经费“挪用”

  目前许多建成的公共艺术并没有如其初衷起到改善环境的功效,反而造成视觉污染,而由此提出的命题就是公共艺术是否应该是永久性的?对此,陆蓉之认为,公共艺术应设立下限,如在美国等许多国家都已实行,这个下限一般为五年,如果该公共艺术建成后五年群众还在骂,就予以拆除,这对艺术家和民众都是一种尊重。公共艺术应该是开放的、公共性的,民众有权表达意见,应该是非永久性的,配合时代改变而有所改变的,不应该是纪念碑式的。
  余丁教授透露,目前台湾地区的许多建设项目都存在着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按百分比所得来的钱多到花不完,但这笔多出来的钱究竟会用到那里呢?难道将每一寸土地都堆满城市雕塑?
  “这笔剩余资金可放置到公共艺术基金中,它可以用来资助一些公共艺术基金不足的项目,或用于公共艺术的研究基金。”余丁说。
  “我们可以将这笔钱‘挪作他用’。”陆蓉之说,这里的“挪作他用”决不是纵容委员会成员中饱私囊,而是不应该将公共艺术简单地理解为艺术装饰品,即壁画、城市雕塑等,建筑灯光工程、公共家具、景观设计等都可纳入其范畴,同时这笔资金还可以用于公园、美术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这些在他国早有先例,如大名鼎鼎的洛杉矶当代美术馆就是利用公共艺术基金筹建的。 

  公共艺术不应与建筑割裂

        百分比艺术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代表了其强制性,而目前在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执行中,经常有将建筑与公共艺术割裂开来的做法,在中国,这种情况更是屡见不鲜。
  有评论界人士曾尖锐地指出:“目前的建筑设计与公共艺术完全割裂开来,那些放置在社区中的城市雕塑仿佛是硬安进去的。”
  “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几种形式,而是应该扩大公共艺术的范围。”陆蓉之说,“不仅是城市雕塑,建筑的灯光工程、路面铺张、景观设计甚至是电话亭都属于公共艺术范畴。”
  “建筑师在做设计时就已经将公共艺术纳入考虑的范畴。”青年建筑师连钦说,“我们在接到项目后,首先会规划做一个总平面,甚至我们也会考虑到在有些小区中安放城市雕塑等大型户外艺术品,这些都是属于公共艺术范畴。而具体至单体建筑而言,在上海这样的城市可能并不明显,在许多丘陵地带作项目时,我们在设计时首先就必须考虑将建筑与周边环境因素相融合的元素。”

  并非放之四海皆准

  “百分比艺术”是舶来品,来自欧美国家,早已有建筑与艺术紧密相关的传统。如欧洲的那些古老的历史建筑布满了雕塑与绘画,文艺复兴以后,建筑已与雕塑、绘画分离了,壁画仍然需要附属于建筑物的墙上,但雕塑已经脱离建筑,成为建筑延伸出的户外空间中的重要组成元素,如凡尔赛宫后院的雕刻虽然与建筑分离,但是却成为其建筑轴线上不能缺少的妆点,雕刻表达的主题也配合了围景的精神。
  百分比艺术的宗旨就是希望营造具有文化气息的公共建筑,但是目前的经费往往会与建筑脱节,台湾地区成功大学建筑系王明衡教授曾在以“寻找市民美学”为主题的论坛上提到:“百分之一的公共艺术,有时候是百分之百的多余!”该观点被众多业内人士引用,而其提出的疑问就是:究竟哪些建筑是需要公共艺术的呢?公共艺术是否放之四海皆准的事物呢?
  有业内人士认为,真正需要艺术品美化的建筑物,只有在都市空间中占有相当重要地位,附有重要公共户外空间的公用建筑,也就是要与人群的活动有关。至于一般街面的建筑,或土木工程,实在没有必要花一笔美化的经费。污水处理场就是那种“公有”而不是公众使用的建筑,原本是没有设置艺术品的必要的。可是依法要拿出百分之一的艺术品经费,真不知怎么花才好。何况公共工程的建筑费用通常高过一般公共建筑。如果缺乏对公共艺术的认知,反而会造成视觉污染,妨碍公众行动的问题,在欧美国家,民众对公共艺术的设置,破坏建筑和谐、阻挡户外动线或视线,表示了极大不满。

  态度

  如果百分比艺术条例实施……
   

  百分比艺术条例虽已经在国外许多国家实施,但在我国内地尚处于论证阶段,记者以“如果百分比艺术条例在中国实施了”为假设走访了几位上海房地产界、建筑设计界等方面的人士,却得到了不同的回答。
  “我们当然会支持。”上实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副经理李戈说,“上实做的项目一直致力于公共艺术的建设,如海上海商业街,仅海上展馆、海上讲堂和海上剧场三座公共建筑的造价就达到了2亿元,商业街中路面铺张、街景雕塑等公共设施的造价也不菲。”
  当记者问及如果百分比艺术的资金并不是投入在开发商的小区楼盘或是周边地区,而是用作其他地方的公共艺术建设时,上实会怎么做?李戈考虑了一会说:“我们也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所以即使不是在我们的楼盘周边做公共艺术,我们也会不遗余力地支持。就像我们在崇明东滩有一块地,这块地如果用来旅游开发会赚很多钱,但我们却把这块地用作了湿地公园的建设,如果仅以经济利益为前提的话我们决不会这么做的。”
  与上实公司不同的是,对于百分比艺术条例实施的假设,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小型房产开发商激烈地说:“凭什么要让我们出这笔钱?公共艺术这和我们开发商有什么关系!”
  针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青年建筑师连钦分析道,资金雄厚的开发商,如上实、瑞安、万科和绿地等集团,他们的品牌本身就具备一定含金量,而他们所作的项目又试图卖文化、卖氛围、卖生活概念,所以他们愿意把钱投入到公共艺术中,这样可以使楼盘增值,当然也不能排除开发商本人具有社会责任感,他们就会将有些资金用作公益事业,其中也包括兴建一些公共艺术设置,支持艺术事业等。相比较而言,一些规模较小的开发商本来资金就很短缺,他们在开发楼盘时并不会将品牌因素考虑在内,“廉价”才是他们主打的卖点,所以他们会认为做公共艺术只是多此一举,同样也会对百分比艺术条例有一定抵触情绪。

  观点

  视野之内的残墙古井
  
许江 中国美术学院院长

    今日中国之城,无外两种形态。一种是老城,这类老城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前就已成形,均有百年甚至千年的建城历史。在日新月异的今天,这种纯粹的老城区日见鲜少。老城区最重要的变化在于老居民的迁出,街区的城市中心化和商业化。在这样的时候,老城区的历史的公共记忆显得尤为重要。这种公共记忆往往并不在于添加了什么,而在于保存了什么。那一座老公寓,一段残墙,一口古井……都应归入公共空间的关注的视野之中。因为,在它们身上存留着这座城、这个区的今人熟悉的历史表情,牵挂着人们与土地及不可见历史的氤氲淳化、相熟相亲的家园感觉。在它们身上记载着都市人集体的、公共的乡愁。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城市都属新的城区。这里所讲的另一种城市形态的新城区,所指是1990年代以来重建和新建的区域。在这些区域的公共空间中,塑造区域新聚人群的公共记忆,显出某种新街区的形象特征,当是公共空间艺术品创造的基本的出发点。今日上海与许多都市营造之复杂,正在于新区与老区相楔,互相交错在一起,不同历史断代的建筑,成了城市可见的断代轮廓线,成了城市的外观皮层,此起而彼伏。在这样的街区建造公共艺术,尤应重视具体的环境因素和整体层次的打造。

  丑陋的欧洲雕塑模仿品
  
邵大箴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有一种现象颇值得我们重视,那就是有人以为,只要有雕塑品陈列,就表明有了艺术和有了文化,结果在一些城市的公共场合出现了不少貌似雕塑而实际上离雕塑艺术甚远的东西。其中最普遍的是欧洲古典雕塑模仿品的大量出现。暂且不说这些模仿品制作水平极端低劣,歪曲了原作的样貌和精神,就是复制得惟妙惟肖,把它们陈列在我们当代的城市环境里也是不伦不类,因为它们离我们时代太远,和我们的文化环境极不协调。用“附庸风雅”来形容我们一些人的心态并不过分。有人问,欧洲一些城市的公共场所不是也安放一些古典雕塑复制品吗?是的,确实有,那或者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遗迹,或者是根据特定环境的需要,选用一些水平较高的复制品。他们在现代城市的公共环境里一般置放现代人做的有现代气息的艺术品。
  从这里引申出至少两个需要硏究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做文化、做雕塑,首先应该有自己的文化立场和文化态度,不要盲目地跟着人家走。其次,我们的领导部门和决策人,不要为显示自己有文化修养而一意孤行。凭自己对艺术问题的一知半解去发号施令,肯定会做出反文化的事来。

  城市史是背井离乡的历史
  
刘士林 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从某种义上讲,中国的现代化主要是一个城市化的革命过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不仅在历史上因袭着悠久农业文明传统,在现实中还实际承载着更加沉重的农业人口负担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挑战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城市化本身是无法避免的,另一方面,“城市的历史又是人们背井离乡的历史”。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必然要丧失他的故园、乡土、童年以及内心深处珍爱的一切。
  如何在城市化的必然进程中,以积极的艺术创造努力协调人自身的心理分裂与精神失落,无疑是当代城市文化与艺术再生产过程中一个最值得关注的方面。也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要求下,当代公共艺术才获得一个更高的发展目标与实现自身的现实契机。(以上观点整理自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文广局主办的“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学术论坛”发言)

  个案

  海上海商业街的公共空间

 
  这是一条小街,但是通过分布其中的木制造、红砖制造、玻璃制造、金属制造、水泥制造的“魔方建筑”,演绎出一个关于正方形的故事。一个正方形作为母体被开发以后就呈现出了无限可能性,它在形态上被重叠、旋转、交切、并列、突出、拉长,Z字形的街道突破了直线形街区的模式,借用了传统文化中的空间要素将公共空间进行理解、思考和解读。
  这也是一片建立在老工厂(上海工具厂)废墟上的魔方建筑,拆除的厂房,散落的建筑构件,高低起伏的红砖墙,通过建筑材料、混凝土建构、工厂基地的轮廓使建筑实现了时间与空间、空间与时间的记忆碎片的保留,这不是对产品的保留,也不是新天地式的建筑保留,而是仿若一种对城市文脉意象动态式的保留,可以让你感受到传统文化在不经意间悄悄地浸淫。
  上海国际创意产业活动周于本周在海上海商业街开幕,有了创意作品的点缀,这个似街非街、似建筑非建筑的规划因此有了一些表演的意味。
  设计师周伟试图将这条街组合成正方形与园林之间的游戏,Z形的街道给人以连续的视觉,并组成了五个场景节点呈块状院落形态构建成流动的园林,它们以其建材的不同分别命名为水泥院、金属院、玻璃院、红砖院和木制院,在商业街的主入口处还规划有海上讲堂、海上会馆和海上建筑。
  海上讲堂的外形构思为漂浮的瞬间,通过虚实两个漂浮运动的体量瞬间交切,获得带来视觉意外和心理震动的形式美感,长长的走廊与讲堂在外扭转十字叠交,在获得张力表达的同时,也谋和了阶梯状讲堂内部的使用空间,由于带有一种仪式上的意境,因叠交而倾斜的讲堂更给人一种殿堂的影响。
  海上剧场外形构思为“打开的瞬间”,整个造型主体由一个正被打开的方盒子的瞬间场景构成,折褶的钢板与正方形金属网格形成打开的视觉表象。打开的方体在玻璃盒子上的扭转并通过色彩连廊与架构式入口的连接获得有意味的形式。故事的发生与事件的展开在打开瞬间被隐喻。场内具有完善的内部配套设施,在这里人们不仅能看到戏曲、歌剧、实验话剧,还能看到各国专题电影以及上海各大艺术院校的师生作品。外形如小冰淇淋拼接的海上展馆的构思为“冰裂的瞬间”,由两个叠加的体量水平旋转运动的视觉瞬间构成,线形透明玻璃构成的底部方体抽象地表达着水的语言,上部方体被冰裂花纹分割的镀膜玻璃包裹,有序地形成运动中的镜像和镜像中的运动,各种富有创意的展示在这里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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