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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回用河湖景观的安全性亟待重视

admin 2006-04-27 来源: 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圆明园使用再生水补充水景的方案已初步确定,补水后水位将会有明显的增高。但令公园方担忧的是,目前再生水的水质虽然符合国家标准,但与环保的要求还有一定的
  近日有媒体报道,圆明园使用再生水补充水景的方案已初步确定,补水后水位将会有明显的增高。但令公园方担忧的是,目前再生水的水质虽然符合国家标准,但与环保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使用中水后很有可能会因水质的变化而带来安全问题。

  无独有偶,在前不久北京市水务局召开的再生水利用建言会上,北京大观园管委会副主任刘德俊对于再生水用于河湖景观存在的安全性问题,也表示了同样的忧虑,引起了与会专家、再生水生产运营商、市民代表的广泛关注。

  中水安全令人忧 

  刘俊德反映,大观园管委会从2002年开始使用再生水,中水使用范围包括消防、卫生、戏水、绿化、景观用水五项。经过几年的实践,再生水用于前四项基本没有问题,而用于景观时则存在氮磷钾严重超标的问题。最短一个星期左右,水质就会发生变化。湖水不再是清澈见底,而是发红变黑,出现各种颜色,散发出的味道就如同进入菜市场,水中动物几乎绝迹,观赏鱼变异……游客的投诉不断。 

  再生水用于河湖景观为何会出现变质的现象?专家指出,这是由水体的富营养化造成的,而再生水回用的景观水体比天然河流、湖泊更易发生富营养化问题。由于再生水来源于处理过的城市污水,而且再生水用于河湖景观,尤其是公园和住宅区的水景时,大多为非连续流动水体,流速缓慢,有的甚至是完全静止的,这就为藻类和其他浮游生物的迅速繁殖提供了稳定的水环境。这些藻类大量繁殖迅速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结果就使水体发生富营养化,水质变差,透明度下降,水中生物死亡,臭味弥漫,丧失观赏功能。 

  如何保证再生水回用于河湖景观时的安全性?与会专家形成了共识,即应从细化再生水水质标准和建立监管体系两方面入手。 

  水质标准应细化 

  目前,我国再生水水质的标准制定得不是很高,一般再生水处理工艺完全能达到标准,而且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再生水用于绿化、冲厕、冲洗道路、景观等不同用途时,均采用同一水质标准,这就使得再生水在实际应用时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比如,同一水质的再生水用于冲洗道路和绿化如果有点色度对整个道路清洗影响甚微,但是冲洗厕所的水如果有些色度或有机物,本来很洁白的卫生洁具可能一段时间后就会泛黄甚至有青苔,而用于河湖景观时就容易出现水质安全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在实际应用中,再生水的使用用途不一样,其处理的标准也应该不一样。还应将再生水标准细化,以满足不同使用用途的工艺需求,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再生水的推广与使用。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工程咨询公司经理甘一萍指出,国家标准是按照全国的共性来考虑制定的。而各个地方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北京应该制定一些适合北京市使用的不同的再生水用途的标准和指南。其中,再生水用于河湖景观的回用量相对较大,再生水用于补充河湖景观用水的标准应该进一步细化,同时应研究制定具体的标准。只有制定更加严格的水质标准,才能保证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美观性和安全性。 

  监管体系不可缺 

  除了提高和细化水质标准外,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吕鑑指出,由于再生水的水质是波动的,不是不变的,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是再生水安全使用的有效保证。而目前,在我国再生水安全使用的监管体系是不完整的。政府需要在监管方面加大力度,制定一套适合国情的完善、配套的政策。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杭世珺指出,监管体制必须是第三方的、公平的,而且不但能够保证再生水的安全,在水量、水压等方面也应为使用者提供全方位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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