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生态环境保护
admin
2002-04-19
来源:
网
自然保护是联邦德国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之一,早期的自然保护重点放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点”的保护上。目前,在德国约有5000处自然保护区和6000处风景保护区,分别占德国
自然保护是联邦德国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之一,早期的自然保护重点放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点”的保护上。目前,在德国约有5000处自然保护区和6000处风景保护区,分别占德国面积的2.3%和25%。
近年来,随着对自然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欧盟动植物区系栖息地方针的指导下,联邦政府不仅致力于各州之间重要生态区的联合,实现保护区之间遗传基因的交换,而且越来越把目光投向更大的“面”上,力求通过自然化措施恢复已经破坏的地区。
生态农业
长期以来,德国农牧业生产一直追求规模化集约经营,这种生产方式,虽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突出表现在森林减少、土地退化和水体富营养化。近年来,联邦政府正在积极推行生态耕作,通过这一措施实现农业生态系统内闭合循环、防止土地退化、增加农作物品种、防止转基因产品,并使农业生产不再单纯追求产量和扩大耕地面积。
目前,德国生态农业面积已占3.2%,计划到2010年达到20%。生态耕作禁止使用矿物肥料,力求少用农药,全面选用乡土品种,对上市产品贴生态标签。在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政府按照欧盟的标准给予农民适当补贴。另一方面,充分发展民间组织在生态农业中提供咨询、产品认证和促进消费的作用。据介绍,目前,德国共有8个生态农业协会。当前制约德国生态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由于生态农业尚未形成规模,造成商品价格较高,在市场竞争中相对常规农产品处于劣势。
生态城市
近10年来,围绕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德国的德累斯顿、海德堡等城市开展了生态城市建设。他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科学规划。把城市生态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突出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海德堡作为著名旅游城市,重点围绕旅游、城建、温室气体排放和交通运输4个方面进行;德累斯顿作为原东德的一个工业城市,生态市建设的重点放在调整上,即调整城市布局,停止开发位于该市上风向的南部山区;调整工业结构,关闭化工污染大户,大力发展电子、生物工程等环保友好型产业;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行以气代煤并实行集中供热。同时,高度重视城市生态重建,如要求每个家庭院都要挖坑截留雨水,以补充城市地下水源,恢复水生态。此外,对城市河网、绿地都有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生态指标评价体系。各城市在生态指标因子的选择上没有统一的规定,主要由市政当局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城市也按照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底数清楚、又属于政府职责范围、而且通过努力能够实现主要环境指标,确定为考核内容。海德堡选择了空气、气候(二氧化碳排放)、噪声、废物、水体等5个主要指标,而德累斯顿市还选择了河流、绿地、自然保护区甚至太阳能利用等21个指标。
三是推行生态预算制。他们认为,要确保一个城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就必须严格实行财政预算制;同样,要确保一个城市资源和环境良性循环,也必须实行生态预算制。因此,这些城市进行生态预算在程序上完全与财政预算一样,先由政府提出草案,经议会审批后实施,次年再进行收支决算。目前,在德国已有7个城市开展生态预算制,并开始在欧洲其他国家推行。
矿区复垦
我们这次考察的莱比锡矿区位于德国中部,以生产褐煤为主,是德国三大煤矿基地之一。这一矿区投产于1949年,实行露天开采作业,原为民主德国国有企业,1990年两德统一后交由联邦托管局管理。近年来因煤改气发展迅速导致对煤炭需求下降,目前除少量矿坑继续开采直接用于电厂外,其余矿区停产并亟待进行复垦。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几十年复垦工作几乎停滞不前。为扭转这种状况,近年来,联邦政府针对新老矿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解决方法,取得明显成效。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矿区,联邦政府专门成立矿山复垦公司专司此项工作,复垦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拨款,并按联邦政府占75%、州政府占25%的比例分担。
对于新开发矿区,根据联邦矿山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矿区业主:必须对矿区复垦提出具体措施并作为审批的先决条件;必须预留复垦专项资金,其数量由复垦的任务量确定,一般占企业年利润的3%;必须对因开矿占用的森林、草地实行等面积异地恢复。政府每年都要派人到矿区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复垦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开发和复垦的过程中,都有严格的环保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对露天开挖出来的表土层和深土层要分类堆放以便复垦,并确保复垦后能迅速恢复地力;矿水抽出后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或湖泊,必须经过人工芦苇湿地生物处理后才允许排放;矿区要对周围的地下水位负责,矿坑恢复为人工湖的要负责管理100年;复垦为耕地的要种植作物7年并变为熟地后,才予验收。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目前已复垦的耕地、草地、森林和人工水面的错落有致,面貌焕然一新,并作为矿区可持续发展的样板在汉堡博览会上展示。
湖泊保护
博登湖为欧洲第三大湖,早在20世纪50年代,人们已开始注意到污染问题并着手治理,但到了70年代中期污染还是严重发生。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直到80年代后期水质才有明显好转,目前水质已基本恢复到50年代初期的水平。在博登湖治理过程中,一方面,他们十分重视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全流域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92.8%,工业污水几乎全部经过处理。另一方面,他们十分重视湖泊生态保护工作,并认为这是湖泊治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生态保护上采取四大举措:
一是严格控制湖泊及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在沿湖周围新开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是评价其对湖泊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适度开发湖泊资源,从湖中捕鱼、抽水和旅游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如对入湖船只要求安装太阳能电池,使用无污染的油漆、涂料。
二是保护湖滨带。他们认为,湖滨带连接陆地与水面,动植物种类繁多,是保持湖泊生态平衡的核心地带。过去为了扩大种植面积,湖边大片湿地受到破坏,芦苇隔离带消失,造成湖周污水及泥沙直接入湖,对湖泊构成严重威胁。1980年政府发布规定,明确提出要通过积极保护和恢复措施,重建湖滨带。为此,政府和有关民间保护组织,还有计划地把湖边私有耕地购买过来并将其恢复为芦苇,并建立自然保护区。目前,沿湖共建立了19个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三是减少面源污染。在20世纪70年代末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的基础上,目前又规定在距离湖面10米之内严禁施用磷肥。同时,大力宣传教育农民科学施肥,提倡在湖区周围弃耕和生态耕作,政府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补贴。
四是实行湖、河同治,大力恢复河流生态。对莱茵河这条主要入湖河流同样进行了几十年的治理,使入湖水质明显好转。同时,对自19世纪以来因航行、灌溉和防洪在河流上修建的各类工程,如河流两岸的水泥护坡,要逐步拆除并代之于以灌木、草本,对曾被裁弯取直的人工河段,要逐步恢复弯曲原貌,恢复河流的生机和活力。
近年来,随着对自然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欧盟动植物区系栖息地方针的指导下,联邦政府不仅致力于各州之间重要生态区的联合,实现保护区之间遗传基因的交换,而且越来越把目光投向更大的“面”上,力求通过自然化措施恢复已经破坏的地区。
生态农业
长期以来,德国农牧业生产一直追求规模化集约经营,这种生产方式,虽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突出表现在森林减少、土地退化和水体富营养化。近年来,联邦政府正在积极推行生态耕作,通过这一措施实现农业生态系统内闭合循环、防止土地退化、增加农作物品种、防止转基因产品,并使农业生产不再单纯追求产量和扩大耕地面积。
目前,德国生态农业面积已占3.2%,计划到2010年达到20%。生态耕作禁止使用矿物肥料,力求少用农药,全面选用乡土品种,对上市产品贴生态标签。在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政府按照欧盟的标准给予农民适当补贴。另一方面,充分发展民间组织在生态农业中提供咨询、产品认证和促进消费的作用。据介绍,目前,德国共有8个生态农业协会。当前制约德国生态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由于生态农业尚未形成规模,造成商品价格较高,在市场竞争中相对常规农产品处于劣势。
生态城市
近10年来,围绕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德国的德累斯顿、海德堡等城市开展了生态城市建设。他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科学规划。把城市生态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突出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海德堡作为著名旅游城市,重点围绕旅游、城建、温室气体排放和交通运输4个方面进行;德累斯顿作为原东德的一个工业城市,生态市建设的重点放在调整上,即调整城市布局,停止开发位于该市上风向的南部山区;调整工业结构,关闭化工污染大户,大力发展电子、生物工程等环保友好型产业;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行以气代煤并实行集中供热。同时,高度重视城市生态重建,如要求每个家庭院都要挖坑截留雨水,以补充城市地下水源,恢复水生态。此外,对城市河网、绿地都有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生态指标评价体系。各城市在生态指标因子的选择上没有统一的规定,主要由市政当局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城市也按照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底数清楚、又属于政府职责范围、而且通过努力能够实现主要环境指标,确定为考核内容。海德堡选择了空气、气候(二氧化碳排放)、噪声、废物、水体等5个主要指标,而德累斯顿市还选择了河流、绿地、自然保护区甚至太阳能利用等21个指标。
三是推行生态预算制。他们认为,要确保一个城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就必须严格实行财政预算制;同样,要确保一个城市资源和环境良性循环,也必须实行生态预算制。因此,这些城市进行生态预算在程序上完全与财政预算一样,先由政府提出草案,经议会审批后实施,次年再进行收支决算。目前,在德国已有7个城市开展生态预算制,并开始在欧洲其他国家推行。
矿区复垦
我们这次考察的莱比锡矿区位于德国中部,以生产褐煤为主,是德国三大煤矿基地之一。这一矿区投产于1949年,实行露天开采作业,原为民主德国国有企业,1990年两德统一后交由联邦托管局管理。近年来因煤改气发展迅速导致对煤炭需求下降,目前除少量矿坑继续开采直接用于电厂外,其余矿区停产并亟待进行复垦。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几十年复垦工作几乎停滞不前。为扭转这种状况,近年来,联邦政府针对新老矿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解决方法,取得明显成效。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矿区,联邦政府专门成立矿山复垦公司专司此项工作,复垦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拨款,并按联邦政府占75%、州政府占25%的比例分担。
对于新开发矿区,根据联邦矿山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矿区业主:必须对矿区复垦提出具体措施并作为审批的先决条件;必须预留复垦专项资金,其数量由复垦的任务量确定,一般占企业年利润的3%;必须对因开矿占用的森林、草地实行等面积异地恢复。政府每年都要派人到矿区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复垦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开发和复垦的过程中,都有严格的环保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对露天开挖出来的表土层和深土层要分类堆放以便复垦,并确保复垦后能迅速恢复地力;矿水抽出后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或湖泊,必须经过人工芦苇湿地生物处理后才允许排放;矿区要对周围的地下水位负责,矿坑恢复为人工湖的要负责管理100年;复垦为耕地的要种植作物7年并变为熟地后,才予验收。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目前已复垦的耕地、草地、森林和人工水面的错落有致,面貌焕然一新,并作为矿区可持续发展的样板在汉堡博览会上展示。
湖泊保护
博登湖为欧洲第三大湖,早在20世纪50年代,人们已开始注意到污染问题并着手治理,但到了70年代中期污染还是严重发生。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直到80年代后期水质才有明显好转,目前水质已基本恢复到50年代初期的水平。在博登湖治理过程中,一方面,他们十分重视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全流域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92.8%,工业污水几乎全部经过处理。另一方面,他们十分重视湖泊生态保护工作,并认为这是湖泊治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生态保护上采取四大举措:
一是严格控制湖泊及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在沿湖周围新开建设项目要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是评价其对湖泊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适度开发湖泊资源,从湖中捕鱼、抽水和旅游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如对入湖船只要求安装太阳能电池,使用无污染的油漆、涂料。
二是保护湖滨带。他们认为,湖滨带连接陆地与水面,动植物种类繁多,是保持湖泊生态平衡的核心地带。过去为了扩大种植面积,湖边大片湿地受到破坏,芦苇隔离带消失,造成湖周污水及泥沙直接入湖,对湖泊构成严重威胁。1980年政府发布规定,明确提出要通过积极保护和恢复措施,重建湖滨带。为此,政府和有关民间保护组织,还有计划地把湖边私有耕地购买过来并将其恢复为芦苇,并建立自然保护区。目前,沿湖共建立了19个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三是减少面源污染。在20世纪70年代末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的基础上,目前又规定在距离湖面10米之内严禁施用磷肥。同时,大力宣传教育农民科学施肥,提倡在湖区周围弃耕和生态耕作,政府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补贴。
四是实行湖、河同治,大力恢复河流生态。对莱茵河这条主要入湖河流同样进行了几十年的治理,使入湖水质明显好转。同时,对自19世纪以来因航行、灌溉和防洪在河流上修建的各类工程,如河流两岸的水泥护坡,要逐步拆除并代之于以灌木、草本,对曾被裁弯取直的人工河段,要逐步恢复弯曲原貌,恢复河流的生机和活力。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