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低碳城市的两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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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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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轨迹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58%-60%,届时中国的城市人口将达到8-9亿人,这势必会推动城市能源消费量和二氧碳排放量的快速增长。因此,采取低碳发展模式,实现城市向低碳化转型,已成为城市化进程的内在要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轨迹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58%-60%,届时中国的城市人口将达到8-9亿人,这势必会推动城市能源消费量和二氧碳排放量的快速增长。因此,采取低碳发展模式,实现城市向低碳化转型,已成为城市化进程的内在要求。2010年,国家启动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被列为首批试点城市。试点目标着眼于研究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但总体而言,我国的低碳城市规划发展所需关键技术尚不明晰,相关部门也很难进行有效的引导、管理和评价。目前,我国低碳城市发展应该以下述战略目标为突破口:
1、能源低碳化。一是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水能、潮汐能等清洁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二是加快研发煤炭制取氢气技术、氢气储存与运输技术、碳中和技术、碳捕获和埋存技术等,实现煤的清洁安全、高效利用。
2、经济低碳化。一是发展循环经济,将减量化放在优先位置,推进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推进节能减排,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二是实现经济结构的低碳化。经济结构决定经济发展的能耗总量和强度,也决定着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因此,应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避免重化工业过度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社会低碳化。一是推行建筑低碳化。建筑的建设和使用是刚性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目前发达国家建筑使用能耗占其全社会总能耗的30%-40%,我国的建筑使用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约28%,且还有上升趋势。二是推动交通低碳化。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创建低碳机动化城市交通模式。据测算,同等货物通过铁路运输的碳排放仅为高速公路的5%-20%;自行车作为零排放的交通工具,在城市有限空间内的通行能力是小汽车的20倍。三是引导消费方式低碳化。通过经济激励和宣传教育,促进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选择低碳产品,减少能源浪费,如:尽量使用节能电器、节能灯、新能源小排量汽车,选择公交出行等低碳消费习惯。
4、排放低碳化。排放低碳化指在温室气体从城市系统排出后,通过人为手段对温室气体进行吸收和固定。排放低碳化一是扩大碳汇,即利用林木生长吸收二氧化碳的生态功能,通过植树造林、生物固碳,提高森林捕捉、吸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二是研发和推广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技术,即通过人为技术手段捕获和固定大型发电厂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这将成为大规模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变暖的比较经济、可行的方法。
根据发展低碳城市的战略目标,提出以下具体对策建议:
1、以制度创新推动低碳城市发展。我国城市要向低碳化转型,就要在政府层面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低碳城市建设的目标体系、行动计划、推进机制,相应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政策的实施。在低碳城市的制度安排方面,应加强能源立法,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加快制定和修改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鼓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税收、贸易、产业、政府采购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利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低碳技术和产品,引导消费者选择低碳生活方式等。
2、以科学规划引领低碳城市发展。一是在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方面,应提高高碳产业的规划准入条件,降低其发展速度,加大其退出力度;加大低碳产业的规划发展力度,提高各类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和排放标准,加快经济结构向低碳化转型。二是在交通规划方面,应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优先规划低碳出行的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设施,同时保证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系统完备。三是在建筑设计方面,应充分考虑以绿色建筑替代传统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设计,采用供热计量控制和低能耗、超低能耗技术与产品,提高设计的合理性,延长使用寿命等。通过规划手段增强碳汇能力,就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多建生态景观,少建体现“形象工程”的大面积硬地广场和草坪广场,多造树林绿阴地,提高城市绿地单位面积的绿化功能和吸碳功能,保留自然山体和河湖水景,进行城市屋顶绿化等。
3、以低碳技术支撑低碳城市发展。为克服制约低碳城市发展的技术瓶颈,我国应高度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重点攻关中短期内可获得较大效益的低碳技术,尤其针对提高重化工行业能耗的新技术;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着眼于中长期,做好战略技术的储备。同时,应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争取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如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引进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等。
1、能源低碳化。一是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水能、潮汐能等清洁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二是加快研发煤炭制取氢气技术、氢气储存与运输技术、碳中和技术、碳捕获和埋存技术等,实现煤的清洁安全、高效利用。
2、经济低碳化。一是发展循环经济,将减量化放在优先位置,推进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推进节能减排,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二是实现经济结构的低碳化。经济结构决定经济发展的能耗总量和强度,也决定着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因此,应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避免重化工业过度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社会低碳化。一是推行建筑低碳化。建筑的建设和使用是刚性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目前发达国家建筑使用能耗占其全社会总能耗的30%-40%,我国的建筑使用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约28%,且还有上升趋势。二是推动交通低碳化。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创建低碳机动化城市交通模式。据测算,同等货物通过铁路运输的碳排放仅为高速公路的5%-20%;自行车作为零排放的交通工具,在城市有限空间内的通行能力是小汽车的20倍。三是引导消费方式低碳化。通过经济激励和宣传教育,促进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选择低碳产品,减少能源浪费,如:尽量使用节能电器、节能灯、新能源小排量汽车,选择公交出行等低碳消费习惯。
4、排放低碳化。排放低碳化指在温室气体从城市系统排出后,通过人为手段对温室气体进行吸收和固定。排放低碳化一是扩大碳汇,即利用林木生长吸收二氧化碳的生态功能,通过植树造林、生物固碳,提高森林捕捉、吸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二是研发和推广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技术,即通过人为技术手段捕获和固定大型发电厂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这将成为大规模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变暖的比较经济、可行的方法。
根据发展低碳城市的战略目标,提出以下具体对策建议:
1、以制度创新推动低碳城市发展。我国城市要向低碳化转型,就要在政府层面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低碳城市建设的目标体系、行动计划、推进机制,相应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政策的实施。在低碳城市的制度安排方面,应加强能源立法,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加快制定和修改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鼓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税收、贸易、产业、政府采购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利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低碳技术和产品,引导消费者选择低碳生活方式等。
2、以科学规划引领低碳城市发展。一是在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规划方面,应提高高碳产业的规划准入条件,降低其发展速度,加大其退出力度;加大低碳产业的规划发展力度,提高各类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和排放标准,加快经济结构向低碳化转型。二是在交通规划方面,应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优先规划低碳出行的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设施,同时保证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系统完备。三是在建筑设计方面,应充分考虑以绿色建筑替代传统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设计,采用供热计量控制和低能耗、超低能耗技术与产品,提高设计的合理性,延长使用寿命等。通过规划手段增强碳汇能力,就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多建生态景观,少建体现“形象工程”的大面积硬地广场和草坪广场,多造树林绿阴地,提高城市绿地单位面积的绿化功能和吸碳功能,保留自然山体和河湖水景,进行城市屋顶绿化等。
3、以低碳技术支撑低碳城市发展。为克服制约低碳城市发展的技术瓶颈,我国应高度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重点攻关中短期内可获得较大效益的低碳技术,尤其针对提高重化工行业能耗的新技术;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着眼于中长期,做好战略技术的储备。同时,应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争取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如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引进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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