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宜良停止建造人工湖还地于民
admin
2011-05-18
来源:
网
县里因为急于求成,没有吃透中央保护耕地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土地租用由县政府和村委会直接签订协议很不妥,协议主体错误,违背了法定程序,也违背了部分村民不愿将土地出租的意愿。——宜良县领导
目前,施工的机械和人员已全部撤出,已经停工。图片摄于4月19日,大片农田被开挖。记者 程艺辉 摄
县里因为急于求成,没有吃透中央保护耕地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土地租用由县政府和村委会直接签订协议很不妥,协议主体错误,违背了法定程序,也违背了部分村民不愿将土地出租的意愿。——宜良县领导
坚决停止施工,废止县政府与村集体签订的租地协议,土地交还给村民,违约后果(含经济损失等)由县政府全部承担;全力配合国家调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并提供所有材料,坚决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宜良县表示认真整改
宜良县政府与当地村委会租用千亩农用地建造人工湖的事件经过本报报道后,立即引起从地方到中央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纠风办及国土资源部近日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宜良县开展调查。宜良县领导则表示深刻反思,坚决纠正违规违法用地行为,租占的土地也将交还给村民,同时按照规定给予村民一定的补偿。
整改:停止施工,土地交还给村民
截至16日,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还没有正式发布。宜良县委、县政府则承认,项目实施存在五大问题: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对政策法规理解片面;土地流转中没有做到依法遵规履程;群众工作不够深入;对新闻舆论监督重视不够。
宜良县领导表示,县里因为急于求成,没有吃透中央保护耕地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土地租用由县政府和村委会直接签订协议很不妥,协议主体错误,违背了法定程序,也违背了部分村民不愿将土地出租的意愿。
针对上述问题,宜良县表示认真整改。一方面,坚决停止施工,废止县政府与村集体签订的租地协议,土地交还给村民,违约后果(含经济损失等)由县政府全部承担。另一方面,全力配合国家调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并提供所有材料,坚决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全县所有项目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昨日下午6点左右,记者致电宜良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说,所造成的农作物经济损失,由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村民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说法,也代表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但结果暂时还没有出来。
回访:已经停工,机械全部撤出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一些土地已被挖开,希望政府恢复耕种,还地于民。目前,现场已经停工了,施工的机械和人员已全部撤出,留下了一大片深坑。“我们要求赔偿农作物的损失,并且回填深坑。”村民表示,这些良田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耕种,已经形成了肥沃的腐殖土,现在被大量的机械施工,有的地方被挖出几十米深的大坑,这些肥沃的腐殖土早就被运走了,剩在下面的都是一层层的沙子和碎石子,在上面种农作物,有可能五到十年的时间都没有收成,“需要政府部门给予相应的补偿”。
有村民则表示,如果政府确实要租地搞开发,必须与农户商量,土地承包权是农户的,怎么租、什么价,不能由县政府和村委会说了算,要与村民签订协议,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可以租给政府使用。
16日晚,记者联系上了云南省农业厅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昆明市农业局昨日上午把此事的相关调查报告上报到省厅,大致内容就是停止施工,把所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对开挖的土地进行复耕,同时还列出了七八项整改的措施。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