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
admin
2011-10-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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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住建委积极争取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支持,市住建委多举措并行,积极做好住建部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推广工作。
赤峰市住建委积极争取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支持,市住建委多举措并行,积极做好住建部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推广工作。
据了解,赤峰市住建委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和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选定了中城建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支撑单位,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划》,编制了《赤峰市建筑节能总体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编制下发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技术路线和资金安排等事项;制定下发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补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程序和要求;制定下发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使用范围、补助标准、拨付程序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要求。
据赤峰市住建委介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规定自2010年6月10日以后,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实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这些新技术、新标准的采用,提升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
据了解,赤峰市住建委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和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选定了中城建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支撑单位,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划》,编制了《赤峰市建筑节能总体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编制下发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技术路线和资金安排等事项;制定下发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补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程序和要求;制定下发了《赤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使用范围、补助标准、拨付程序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要求。
据赤峰市住建委介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规定自2010年6月10日以后,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实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这些新技术、新标准的采用,提升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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