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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500余栋民国建筑临近强制保护最后限期

admin 2011-12-13 来源: 网
避开脚下的深坑、积水,七拐八拐,记者找到傅厚岗16号——墙上编号2009034的“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黑色大理石标牌——段锡朋(1897-1948),五四时期中国学生联合会首任主席,曾任国立中央大学代理校长、国民党中央党部训委会主任委员等职。


段锡朋旧居里斑驳的铁铸花窗。 

段锡朋旧居。 

南京傅厚岗民国建筑。

南京颐和路民国建筑群。

  避开脚下的深坑、积水,七拐八拐,记者找到傅厚岗16号——墙上编号2009034的“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黑色大理石标牌——段锡朋(1897-1948),五四时期中国学生联合会首任主席,曾任国立中央大学代理校长、国民党中央党部训委会主任委员等职。
   
  这座1946年营造的西式2层小楼,如今已被4户农民工家庭租赁、分割和改造。11月底的正午,和煦的阳光透过塌陷的房顶、断裂的椽子照进门厅。“晚上,墙上掉土,白蚁扑面,老鼠上床,没法睡。”一家4口来自阜阳的老丁叹息道。
   
   “这样的民国老房子我们有19栋。”玄武门街道百子亭社区主任何春霞介绍。
   
  南京是民国建筑的集中地。面对建筑寿命70年“大限”,如何保护垂垂老矣的南京民国建筑,不仅事关民国文化的历史传承,也牵动海内外华人关切的目光。
   
   “民国建筑”与“70年大限”
   
   “学术上,只有‘近代建筑’而无‘民国建筑’概念。”东南大学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周琦说,现在,人们约定俗成地把1911年前后到1949年之间在南京兴建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统称民国建筑,但不包括传统民居,比如老城南的普通住宅。    
  南京民国建筑知多少?南京民国建筑研究院院长、市文物局副局长杨新华说,目前,南京以民国建筑为主体的重要近现代建筑尚存900余处,共约1500余栋,其中165处被列为国家、省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都说中西合璧的南京民国建筑既精美、又牢固,怎么也有“70年大限”?
   
  周琦释疑道,民国时,西方新型建筑材料流行南京,建造了一大批钢筋混凝土建筑。按国际设计惯例,此类建筑结构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届时,原设计单位还须提前函告使用方。10年前,上海外滩建筑的使用者就陆续收到当年美、德设计公司的书面“到期”提醒。而从材料角度讲,水泥的主要成分硅酸盐70年左右就会粉化,水泥中的钢筋也会氧化锈蚀。而民国时水泥标号又不高,只相当于现在强度的三分之一。
   
  倒是那些木构结构、砖石结构为主的民国建筑,相对寿命反而长一些。因为,木构件可以替换,砖石件不易腐蚀。
   
  近5年,恰恰是不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民国建筑,鉴定为危房。此外,民国建筑抗震性能普遍薄弱,很多建筑地基需要“补钙”加固。
   
   “这里要廓清一个概念,不是民国建筑一到70年就一定倒塌,但高龄建筑此时必有危机和隐患,必须检测、修缮、加固或改造。”周琦举例说,南京中山东路1号的工商银行老大楼,是建于1935年的原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旧址。外表看不出来,可里面墙体开裂、钢筋酥化,难以支撑整个建筑。最后用钢板焊接加固,又换了上百根大梁,才将它“抢救过来”。
   
   “所谓民国建筑‘70年大限’,实质是南京民国建筑面临强制保护的最后限期。”
   
   产权多元、管理分散,是保护的第一道坎
   
  多位文物、建筑专家认为,民国建筑保护面临两只“拦路虎”:一是“人”、二是“钱”。 
 
  先说“人的问题”——
   
  由于南京民国建筑产权多元,建筑使用者隶属关系复杂,造成管理主体分散缺位,致使民国建筑保护力度不够、问题时现,并常常为舆论所诟病。
   
  现今1500余栋民国建筑的产权,五花八门。按产权性质分,单位和个人产权各占一半;按产权拥有者分,至少有五大类,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部队及干休所、房管部门代管和海内外个人。
   
   2009年前,百子亭社区尙存民国建筑27栋,产权分属省和南京市机关单位、南京军区和当地干休所、房管所以及个人。“后来悄悄拆掉了8栋,我们都不知道。房子在人家院子里,门都进不去。”社区主任何春霞向记者叹苦经。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南京民国建筑保护都有统一管理的问题。否则,过去保护中存在的隐患和教训,还会重复上演。专家呼吁,现今民国建筑保护,一定要避免以下“四乱”,否则,现存的1500余栋民国建筑仍然会“朝不保夕”。 
   
  一是乱拆迁。虽说近年大为好转,但前些年即便是《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及近现代风貌区保护名录》公示期间,上海路82号原美国大使馆新闻处和莲子营44号原姚文采寓所被拆,以及胜利电影院、江苏饭店、鼓楼百货等建筑被毁的事件,至今让人心有余悸。资料显示,1992年载入《中国近代建筑总览·南京篇》的190幢优秀民国建筑,到2002年至少有40幢在城市改造中被拆毁。“当务之急,是保住这1500余栋民国建筑毫发无损。”
   
  二是乱使用。民国建筑过度开发使用问题严重。以单位产权建筑为例,约六成建筑被开发为招待所、宾馆、饭店、幼儿园、休养所和居民住宅,约四成建筑被用作办公或者机关住房,建筑的生存环境恶劣,不利其“休养生息”。如建筑大师杨廷宝设计、建于20世纪40年代末的孙科公馆,现为“环境幽深宁静”的招待所。 
   
  三是乱改造。将民国建筑立面进行商业装潢,破坏其完整性。无序搭建、改建民国建筑,如张治中公馆拆除后改建、黄埔军校大礼堂的改造等,都损坏了建筑结构,破坏了历史原貌和文物价值。
   
  四是乱管理。如江南水泥厂“近现代建筑风貌区”接连发生两次火灾,民国厂房损毁严重。再如南京总统府正门前长约17米的大照壁,2002年修建南京图书馆时被拆除,当时有关部门承诺将在原址复建,可至今没有下文,也无人过问和问责。
   
  这“四乱”,将同民国建筑保护长期共存并持续博弈。

  缺资金、置换难,是保护的第二道坎
   
  再说“钱的问题”——
   
  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是“谁使用、谁修缮”。对165处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民国建筑来说,保护和维修的主体法定而明确,并且还有部分专项经费保障。那余下的1335栋民国建筑,谁出钱保护?
   
   2006年12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规定,非“文保”的民国建筑视同“文保”建筑保护,也即“谁管理、谁拥有、谁维修”。
   
  保护其实就是“花钱”。“如果产权单位保护意识强、建筑现状又好,钱,似乎不是问题。‘差钱’一般是三类情况:一是保护单位领导喜欢追求显绩,有钱不愿往‘死房子’上投;二是有些企业性质的保护单位经济拮据,心有余而‘钱’不足;三是许多房管托管房和民宅,真差钱。”南京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赵辰教授分析道。
   
  鼓楼区有民国建筑533栋,占全市三分之一强。区文物管理所所长张殿亮说,“调查发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名下民国建筑的维护状况,明显差于机关、部队的维护水平,其中七成建筑因资金匮乏而维修不力——只是见坏修坏,缺少整体性维修和保护。”
   
  玄武区有民国建筑百余栋,其中约50栋“名花无主”,产权无法落实到人,如王耀武旧居落实政策发还后,一直联系不上其后人。近30年来,这些建筑都由区房产经营公司(房管所)代管,并租赁给居民。由于居住权不断转移,现存建筑大多沦为“大杂院”,保护难度相当大。    
  实施保护就需要对居民先行安置,可安置的钱从哪里来?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经营科长刘宁诉苦:公司300来号人,国家不拨钱,全靠“以租养房”,发工资都难。这些老房子无三天不报修,维修的钱不知超过房租多少倍。公房租金多年不上调,每平方米租金一到两块钱,退休人员再减免30%,“每月交房租三四十元,也就是一包水泥的钱。”
   
  这些老房子要得到根本保护,必须把原产权置换出来,把里面的居民搬出来,彻底大修。可周边商品房每平方米两万元,你是租得起还是买得起?再说,还有大量承租户漫天要价,或者坐等房屋“老去”时国家安置。“我们仅能做到急报急修、延长房屋寿命,谈不上长效和全面保护。”刘宁一脸无奈。
   
   “保、用一体”,创新多元保护才是出路
   
  由于大多数民国建筑目前依然承担实际使用功能,因此,对其保护的总体思路是“活保”而非“死保”,即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保护,将保护与利用有机统一。实践证明,不为老房子的未来着想,一味守株待兔式的“保”,反而保不住。
   
  如何化解产权多元、管理分散的保护难题?杨新华认为,首先要摸清家底,将保护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并公布民国建筑保护名录,建立保护档案,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民国建筑保护专家评审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同时,建立统管统保机制,军地联动,强化依法保护的责任意识。“民国建筑保护的基本支撑是法。目前,法律保护框架基本成形,包括文物保护法、南京市的保护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关键是严格执法,尤其是对那些‘强势单位’。”
   
  如何突破资金紧、置换难的保护瓶颈?周琦认为,要全面创新保护机制,设立专项保护基金,形成保护模式多元化、保护主体多元化、筹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新格局。
   
  南京近年也探索了多种保护模式。比如鼓楼区与市国土部门合作,投入4亿多元,对颐和路公馆区12片区32栋民国建筑,采取回购、租赁、产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实行“腾笼换凤”式的“有机改造”,打造“民国风”总部经济基地。目前,已有海内外60家企业集团签订了入驻意向协议。
   
   “相比较而言,慧园里、钟岚里一带的民国建筑群还是大杂院,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周琦希望这些地方不要都改造成旅游特色街区,而是在产权置换后,搬迁部分居民,恢复其独院独栋的居住功能,不仅保护单体建筑,还要保护历史街区。“不是所有民国建筑区都能打造成‘1912’或‘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引入市场机制开发,不等于到处建‘风情街’,满耳叫卖吆喝声。保护要留白,给人创造面对民国历史沉思、感悟的空间。不能用商业绑架民国建筑的保护,或借机行房产开发之实。”
   
   10月中旬,南京市出台《关于坚持文化为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计划用3到5年时间,保护、修缮和整治9大历史文化街区和22片历史风貌区,其中包括100栋民国建筑。对此,赵辰认为,这是打造人文南京的民心之举。他提醒,对于面广量大的民国建筑,政府“保不起”也“保不过来”,必须发动社会民间组织和个人广泛参与,使保护成为社会大众的自发要求和改善居住环境的有效途径。
   
  南京工业大学历史建筑研究所汪永平教授特别强调保护的“原貌性”和“整体性”,反对“洗洗脸”、“整整容”、外立面“出出新”的保护。“这是形式主义的保护,也是对民国建筑尊严的亵渎。”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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