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综述
admin
2012-07-05
来源:
网
生态建设和保护是拉萨“创模”的一大特点,“创模”实质是拉萨国家生态城市建设前期工作。把拉萨的山山水水守住、把蓝天碧水留下,将是我们这代人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一座城市就是一个生态系统,水、空气、人居环境等各项指标反映着这个系统的生命力。每天清晨,在布达拉宫广场或宗角禄康公园里,舒展身心的人们脸上那惬意的笑容,让人不由感慨:天美、水美、树美、草美的圣城拉萨,不愧是一个全世界人们旅游的必选地。
生态建设和保护是拉萨“创模”的一大特点,“创模”实质是拉萨国家生态城市建设前期工作。把拉萨的山山水水守住、把蓝天碧水留下,将是我们这代人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构建绿色家园
拉萨市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有效整合全市绿化资源,把庭院绿化、单位绿化、街景绿化和集中绿化自然融合,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建设,一个“青山拥南北、碧水贯东西、绿脉系名城、林卡缀家园”的绿色拉萨正在形成中。
为了构建绿色拉萨,拉萨市沿拉萨河南岸建设“绿色长廊”,在夺底沟、娘热沟、堆龙德庆县和达孜县建设完善的防护林。大力开展南、北山绿化建设,恢复和保护植物多样性,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建造“共青林”、“军民林”、“巾帼林”和大力开展宅旁、路旁、村旁和水旁的“四旁绿化”,义务植树和工程造林面积大幅增加,植树成活率达到85%以上、尽责率85%以上。
据了解,拉萨市近年来完成防护林建设23778.6亩。全市土地沙化面积逐渐减少,风沙天气明显减少,风沙天数比30年前减少了32天。
保护“城市之肺”
走进夏日的拉鲁湿地,这里虫鸣鸟啼,芦苇荡漾,白云悠悠,鹤唳风鸣……“城市之肺”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呼吸,拉萨,这座高原古城,也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舒展。
为有效保护拉鲁湿地,为了让“城市之肺”自由呼吸,从1995年开始,拉萨市环保部门就开始对拉鲁湿地周边影响生态环境的采石、采砂、采矿等开发活动进行管理。2000年,拉萨市成立了拉鲁湿地管理站。同时,国家先后拨巨资实施了一、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建设工程投资9292万元、二期工程投资5999万元。
历年来,拉鲁湿地在调节气候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湿地在调节拉萨气候,吸尘防沙,美化拉萨市区环境,增加市内空气湿润程度和补充氧气,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拉萨市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统计,拉鲁湿地平均每年通过光合作用可产生近5.4万吨氧气,是当之无愧的“城市之肺”。
建设和谐矿区
据拉萨市“创模”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多布青介绍,拉萨政府对资源采取保护态度。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在统一规划下规范市场运作,提高了矿产资源的价值;更多的矿产资源则严格限制开采,以保护环境与资源为首任。
据了解,拉萨市围绕建设和谐矿区主要采取了切实明确环保第一审批职责,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各主管单位的职责分工和横向联系,减少审批环节,理顺审批程序。进一步理清环保、国土资源、安全、工商等部门之间职能的衔接,明确矿产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资源储量评审、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企业工商注册、安全生产预评估等工作的衔接程序及各部门的职责;督促各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切实建立健全本级环境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督促矿区加强环境应急机制建设,强化隐患排查,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矿区环境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指导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矿山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限期整改以及处罚措施。
生态建设和保护是拉萨“创模”的一大特点,“创模”实质是拉萨国家生态城市建设前期工作。把拉萨的山山水水守住、把蓝天碧水留下,将是我们这代人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构建绿色家园
拉萨市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有效整合全市绿化资源,把庭院绿化、单位绿化、街景绿化和集中绿化自然融合,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建设,一个“青山拥南北、碧水贯东西、绿脉系名城、林卡缀家园”的绿色拉萨正在形成中。
为了构建绿色拉萨,拉萨市沿拉萨河南岸建设“绿色长廊”,在夺底沟、娘热沟、堆龙德庆县和达孜县建设完善的防护林。大力开展南、北山绿化建设,恢复和保护植物多样性,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建造“共青林”、“军民林”、“巾帼林”和大力开展宅旁、路旁、村旁和水旁的“四旁绿化”,义务植树和工程造林面积大幅增加,植树成活率达到85%以上、尽责率85%以上。
据了解,拉萨市近年来完成防护林建设23778.6亩。全市土地沙化面积逐渐减少,风沙天气明显减少,风沙天数比30年前减少了32天。
保护“城市之肺”
走进夏日的拉鲁湿地,这里虫鸣鸟啼,芦苇荡漾,白云悠悠,鹤唳风鸣……“城市之肺”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呼吸,拉萨,这座高原古城,也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舒展。
为有效保护拉鲁湿地,为了让“城市之肺”自由呼吸,从1995年开始,拉萨市环保部门就开始对拉鲁湿地周边影响生态环境的采石、采砂、采矿等开发活动进行管理。2000年,拉萨市成立了拉鲁湿地管理站。同时,国家先后拨巨资实施了一、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建设工程投资9292万元、二期工程投资5999万元。
历年来,拉鲁湿地在调节气候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湿地在调节拉萨气候,吸尘防沙,美化拉萨市区环境,增加市内空气湿润程度和补充氧气,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拉萨市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统计,拉鲁湿地平均每年通过光合作用可产生近5.4万吨氧气,是当之无愧的“城市之肺”。
建设和谐矿区
据拉萨市“创模”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多布青介绍,拉萨政府对资源采取保护态度。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在统一规划下规范市场运作,提高了矿产资源的价值;更多的矿产资源则严格限制开采,以保护环境与资源为首任。
据了解,拉萨市围绕建设和谐矿区主要采取了切实明确环保第一审批职责,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各主管单位的职责分工和横向联系,减少审批环节,理顺审批程序。进一步理清环保、国土资源、安全、工商等部门之间职能的衔接,明确矿产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资源储量评审、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企业工商注册、安全生产预评估等工作的衔接程序及各部门的职责;督促各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切实建立健全本级环境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督促矿区加强环境应急机制建设,强化隐患排查,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矿区环境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指导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矿山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限期整改以及处罚措施。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