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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基本条件已具备

admin 2013-08-23 来源: 网
自山东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滨州市按照创建要求和评价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记者在市水利局了解到,目前,滨州市创城基本条件已经具备,迎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将于10月份左右接受现场考核及组织评审。

  自山东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滨州市按照创建要求和评价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记者在市水利局了解到,目前,滨州市创城基本条件已经具备,迎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将于10月份左右接受现场考核及组织评审。
  
  滨州市历届党委、政府着眼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功能,营造宜居环境,将水生态建设融入城市发展规划,创造性地提出“四环五海·生态滨州”、“粮丰林茂·北国江南”宏伟战略。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主城区“四环五海”、“五纵七横”、“三十六桥”、“七十二湖”初具规模,形成了“四环”相连、“五海”呼应、“河海”连通,36桥、72湖点缀的“水中城市”,水系总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蓄水量近1.5亿立方米;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7.7平方米;同时,注重将水文化元素融入到城市建设中,建成全国第一个地级市水文化馆,“黄河魂”、“天圆地方”、“南海观音”等文化元素遍布城区,彰显滨州特色,突显滨州“大绿地、大水面、大空间”发展特色和“人水和谐”发展理念。
  
  自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滨州市按照创建要求和评价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2013年1月10日,市政府与水利厅签署《加快推进滨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合作备忘录》;1月16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3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并印发了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初步形成了“合力”创城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滨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并通过了省专家评审和市政府批复。创城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也即将编制完成。城市防洪标准、“三条红线”管理、地下水基本采补平衡、供水保证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等基础性指标均已达到省验收标准。
  
  根据安排,今年10月份左右将对全省符合挂牌条件,并提交验收申请的市进行现场考核并组织评审。市水利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遴选确定了重点项目,对照《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依据《滨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了一批特色突出、打造提升效果明显的重点工程项目,包括南海二期扩建工程、黄河五路及泵站综合改造工程、蒲湖风景区改造一期工程、滨城区景观绿化及水系治理工程、开发区秦皇河综合治理工程、高新区生态水系治理工程,针对性选取了创城考核观摩点,并初步拟定了两套验收观摩路线。目前,各项迎查准备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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