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首部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
今天,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2月4日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这部规划是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印发以来,首个获国务院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也是首个获批的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级重大战略的先手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国土总面积约2413平方公里,其发展目标愿景是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示范区总体规划由沪苏浙两省一市共同组织编制,并由自然资源部全程指导,先于2019年7月启动编制,后于2020年6月发布公示草案,直至2023年2月获国务院批复。同时,相关方也已启动编制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三个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据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示范区总规是我国跨省域统一规划管理体系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是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由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可为其它地区编制实施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借鉴。
在成果上,示范区总规文本共8章、65条,以及包含23张图集,58个近期重点项目。在内容上,规划重点明确了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城乡布局、历史人文与特色风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策略、管控底线和区域协同事项。
以下为国务院批复全文和示范区总规公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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