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经营城市”实践中的一个误区
admin
2003-03-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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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府,必须放眼城市整体环境,考虑经济发展大局,多一分冷静和慎重,少一些浮躁和盲目
时下,“经营城市”已成为不少地方城市建设的新思路,“把城市当成企业来经营”、“
作为政府,必须放眼城市整体环境,考虑经济发展大局,多一分冷静和慎重,少一些浮躁和盲目
时下,“经营城市”已成为不少地方城市建设的新思路,“把城市当成企业来经营”、“按照市场化运作城市”,也成为一些地方加快城市建设的准则。以规范化的土地招标制度等等为代表的“经营城市”理念之下的一些举措,既杜绝了暗箱操作,又为城市建设筹集了资金,可以说功不可没。
但是,各地将城市“经营”得红红火火之际,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不容我们忽视。而比较突出的,仍然出现于土地招标制度中。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商品房价格飞涨、空置率上升,甚至出现房地产泡沫征兆,就与这一制度中的不完善息息相关。
各地在这方面通行的做法是:通过修改城市规划,把大片土地集中到政府手里,“将生地做熟”,然后健全基础设施,使得土地增值,再通过公开拍卖得到巨额土地收益。虽然政府不参与土地炒作,但作为惟一的土地供应者,新的土地招标制度无形中可能助长房地产开发商失去理性的炒作。受高额利润的诱惑,许多开发商根本不考虑成本,志在必得地要把某些土地抢到手。据说,某市一地段竟由此拍出了每亩1500万元的天价!房地产价格上去了,许多开发商、投机者从中获得暴利,但房地产的最终消费者———普通住户却买不起房子。过高的土地价格使得房地产开发商倾向于开发高档次、大户型的豪华住宅,这些豪宅除少数卖给高收入者外,更多地被具有投资倾向的外地人买走。房价的走高,看似一团火热,实际上抑制了最终消费。如果房价上涨过快,造成经营、创业成本过高,对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的打击可想而知。
而且,这种办法很容易使政府形成一种逐利化倾向,这当然是十分错误的。城市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产品,本应由政府从税金中无偿提供,因为企业和公民缴纳的税金中已包含了这部分钱,土地收益只能作为补充资金。但现实情况却是,很多城市把土地收益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乃至惟一来源,财政投资逐渐退出城建领域。这相当于政府从企业二次抽税,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生存成本,削弱了投资环境的竞争力。
“经营城市”如果与惟利是图的开发商结合在一起,还将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个别地方政府强制进行的赢利性开发,引发了一波波拆迁纠纷,这种利用公权对个人资产和权利的剥夺,损害了法治原则和政府威信。同时,由于来钱容易,一些地方盲目扩大投资规模,耗巨资建成了一些中看不中用的政绩工程、“官赏”项目,浪费了大量资金。有的城市盲目加大土地供应,城市建设铺摊子,造成有的地盘“开而不发”,大片土地撂荒。
“经营城市”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各地在实践中应当尽力避免进入这样或那样的误区。最重要的,作为政府,必须放眼城市整体环境,考虑经济发展大局,多一分冷静和慎重,少一些浮躁和盲目,切不可惟利是图、与民争利,偏离城市建设的初衷。
文/李树花
时下,“经营城市”已成为不少地方城市建设的新思路,“把城市当成企业来经营”、“按照市场化运作城市”,也成为一些地方加快城市建设的准则。以规范化的土地招标制度等等为代表的“经营城市”理念之下的一些举措,既杜绝了暗箱操作,又为城市建设筹集了资金,可以说功不可没。
但是,各地将城市“经营”得红红火火之际,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不容我们忽视。而比较突出的,仍然出现于土地招标制度中。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商品房价格飞涨、空置率上升,甚至出现房地产泡沫征兆,就与这一制度中的不完善息息相关。
各地在这方面通行的做法是:通过修改城市规划,把大片土地集中到政府手里,“将生地做熟”,然后健全基础设施,使得土地增值,再通过公开拍卖得到巨额土地收益。虽然政府不参与土地炒作,但作为惟一的土地供应者,新的土地招标制度无形中可能助长房地产开发商失去理性的炒作。受高额利润的诱惑,许多开发商根本不考虑成本,志在必得地要把某些土地抢到手。据说,某市一地段竟由此拍出了每亩1500万元的天价!房地产价格上去了,许多开发商、投机者从中获得暴利,但房地产的最终消费者———普通住户却买不起房子。过高的土地价格使得房地产开发商倾向于开发高档次、大户型的豪华住宅,这些豪宅除少数卖给高收入者外,更多地被具有投资倾向的外地人买走。房价的走高,看似一团火热,实际上抑制了最终消费。如果房价上涨过快,造成经营、创业成本过高,对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的打击可想而知。
而且,这种办法很容易使政府形成一种逐利化倾向,这当然是十分错误的。城市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产品,本应由政府从税金中无偿提供,因为企业和公民缴纳的税金中已包含了这部分钱,土地收益只能作为补充资金。但现实情况却是,很多城市把土地收益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乃至惟一来源,财政投资逐渐退出城建领域。这相当于政府从企业二次抽税,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生存成本,削弱了投资环境的竞争力。
“经营城市”如果与惟利是图的开发商结合在一起,还将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个别地方政府强制进行的赢利性开发,引发了一波波拆迁纠纷,这种利用公权对个人资产和权利的剥夺,损害了法治原则和政府威信。同时,由于来钱容易,一些地方盲目扩大投资规模,耗巨资建成了一些中看不中用的政绩工程、“官赏”项目,浪费了大量资金。有的城市盲目加大土地供应,城市建设铺摊子,造成有的地盘“开而不发”,大片土地撂荒。
“经营城市”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各地在实践中应当尽力避免进入这样或那样的误区。最重要的,作为政府,必须放眼城市整体环境,考虑经济发展大局,多一分冷静和慎重,少一些浮躁和盲目,切不可惟利是图、与民争利,偏离城市建设的初衷。
文/李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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