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10年青海省农村能源建设规划概要太阳能被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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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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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要求来看,青海首先增强在全国的生态地位和资源大省地位。从生态地位上看,青海地处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是我国乃至世界上重要的生
从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要求来看,青海首先增强在全国的生态地位和资源大省地位。从生态地位上看,青海地处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是我国乃至世界上重要的生态区,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战略要地。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划分的8个类型区域中,青海就占了5个。因此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我国21世纪的可持续发展。而农村能源建设是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重点,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农村能源建设,不仅是党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保护生态环境,就要从农村能源建设抓起,把农村能源建设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牧业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同减轻农民对生物质燃料的依赖性,切实保护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把发展沼气同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发展养殖业结合起来。同时,还应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及煤碳资源的开发建设,有效增加农村能源供应量,大大缓解农村地区能源短缺的矛盾,达到保护森林、保护植被、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根据农村目前的发展基础及生态环境和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全省农村能源的规划目标为:到2010年全省太阳灶用户达到57.41万户,普及率达到81.43%,其中农户中普及率达到90%,牧户中普及率达到50%;在农户中实施能源生态模式工程达到11.08万户,普及率达20%;省柴节煤工程5.4万户,普及率达到10%;小水电太阳能光太发电2.27万户(50W/户),牧户中普有率达到15%;风力发电1.51万户,在牧户中普及率达到10%;微型税利发电160处,可装机容量达到在120万千瓦,以煤代薪工程25万户。以电代薪示范点50个;以气代薪供气站100个。
2003-2010年总投资11.7485亿元,其中用于太阳能利用工程1.6482亿元;能源生态模式工程5.817亿元;省柴节煤工程1108万元;小水电工程1.6725亿元;以煤代薪工程1.35亿元;以电代薪工程1500万元;以气代薪工程1亿元。需要中央投资9.3988亿元,占总投资的80%,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2.3497亿元,占总投资的20%。
通过农村能源建设,营造生态家园,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生活用能问题,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持续发展。使项目区户均增收2000~4000元;农民生活用能效率达到30%,优质能源占50%。
根据农村目前的发展基础及生态环境和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全省农村能源的规划目标为:到2010年全省太阳灶用户达到57.41万户,普及率达到81.43%,其中农户中普及率达到90%,牧户中普及率达到50%;在农户中实施能源生态模式工程达到11.08万户,普及率达20%;省柴节煤工程5.4万户,普及率达到10%;小水电太阳能光太发电2.27万户(50W/户),牧户中普有率达到15%;风力发电1.51万户,在牧户中普及率达到10%;微型税利发电160处,可装机容量达到在120万千瓦,以煤代薪工程25万户。以电代薪示范点50个;以气代薪供气站100个。
2003-2010年总投资11.7485亿元,其中用于太阳能利用工程1.6482亿元;能源生态模式工程5.817亿元;省柴节煤工程1108万元;小水电工程1.6725亿元;以煤代薪工程1.35亿元;以电代薪工程1500万元;以气代薪工程1亿元。需要中央投资9.3988亿元,占总投资的80%,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2.3497亿元,占总投资的20%。
通过农村能源建设,营造生态家园,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生活用能问题,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持续发展。使项目区户均增收2000~4000元;农民生活用能效率达到30%,优质能源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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