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里的湿地保卫战
admin
2003-03-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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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
———《庄子·外篇·知北游第二十二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
———《庄子·外篇·知北游第二十二》
当生态城市的概念日益成为一种时髦,珍贵的城市湿地也在日渐萎缩。
上海东北角的江湾生态园,是这座国际化都市里最后一块天然湿地,被誉为上海本土生物的“救生圈”。面对房地产商推土机的步步逼近,一大批学者、环保主义者和居民为了拯救江湾进行着长期而艰苦的努力。在北京,同样的城市命题也牵动着一批有识之士的良知。
□本报驻沪记者 沈颖 插图 老蒋
上海是一座在不断增长的湿地上逐步建立起来的大都市。
成长中的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
立交桥和高速公路以新的印迹贯穿都市。
肥沃的农田、芦苇荡一不小心就被城市征用或者变成了高尔夫球场。
你看见了吗?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标志变成了“高楼林立”。
“人们住进盒子里,看不见蓝天。”绿地被占用,古迹被拆除,文化被破坏。
在上海这样一个大都市,人们开始做梦也在想着田园风光。
最近获得大奖的楼盘尽管各有千秋,但总体上都在努力磨平城市钢筋水泥的棱角,有数据统计,建有或靠近水域的楼盘(500米以内)相比离水域较远的楼盘(500米至l000米),均价要高约5%至10%。
最近在上海市人民广场边,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开发商却在楼盘中心绿地营造l万多平方米的生态景观湖。
为了三五年建成生态城市,“大树进城”成为时尚。
生态学家问,你的城市有天然植被区吗?有多少种天然植物?生物种类要多样,本土,天然。这是当今国际上考察生态城市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我们的城市带着自己满脑子的“生态”主见,闷着头在建设的道路上飞奔,没功夫理睬生态学家。
人类在建城活动中的生态思想经历了自发、失落、觉醒、自觉四个阶段,人与自然关系也从“尊重顺应”到“控制征服”到“保护利用”直至上升到“协调共处”的演进过程。
西方城市的步子要更快些,走了三步半。中国乡村城市化着,西方城市开始乡村化。人从乡村走进向往的都市,又会向往乡村。如果没有这种欲望,也不会出现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美国的郊区化理论。
几年前的一天,号称世界上最漂亮的巴黎香榭丽舍大街整个变成了一片麦田!一行行穗粒饱满的麦子连根带土被移植到了车水马龙的香榭丽舍大道上,这是当年的巴黎市政府为了让市民亲近自然而举办的一次“巴黎麦收”行动。
去过英国伦敦考察的生态学家回来说,那里市中心的湿地公园原来是一个车站,废弃不用,长期下雨积水,就慢慢恢复了天然的地貌,英国人很自觉地把它改变成了湿地公园。
类似的情况也在德国出现。德国的一些城市公共建筑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被废弃,后来稍加整治也变成了原生态的公园。
甚至在美国,类似荒野保护协会一类的“NGO”(非政府组织),通过购买、租赁、租借等方式,取得荒野监护权或管理权,将其围护起来(一些军事禁地、保护区、国家公园及国界无人区),使大自然尽量自主地自繁自灭,使子孙后代能有机会在先辈遗留下来的荒野中,探询自然奥秘,领悟生命意义,体验挫折经历。
我们现在的城里人呢,他一听你说芦苇就害怕,因为他从小是看着芦苇长大的,好像自然就是穷,就是落后。
但是你肆意把自然的东西破坏了后,自然反而成了宝贝。就像在日本,乡村大量城市化后,夏天在农村也很难见到萤火虫了,于是人工繁殖萤火虫的商店竟然发了大财。
江湾的规划方案改了又改,从最初的高密度人口的安居房,到知识型、生态型高尚住宅区,万变不离其宗,自然而松软的土地还是要板起面孔,链环式的生态系统还是要被人为地割裂。
WWF上海站的志愿者说,我们的理想模式是像香港的米埔那样打理江湾生态区。
米埔在寸金寸土的香港,是一个有着380公顷的自然保护区。
早在1976年,香港政府就为了保护米埔湿地而划设禁猎区,甚至从1980年代开始以一个基围塘80万港币的高额回馈金买回原有的土地权,到了1990年米埔保护区土地全数收回,并交由世界野生动物香港基金会管理,现在政府每年还资助超过100万的港币来协助保护区运行,虽然一年最多只开放4万人左右参观。
香港自1976年始,在城市周围因地制宜,把原始山林或湿地开辟郊野公园或自然保护区,数目已有21个之多。
它们不仅保护了4万多公顷郊野环境,成了不少香港残存的野生动物的自然庇护所,而且也让这个日渐哮喘的城市,增强了肾或肺功能。
关于江湾开发与保护的争论,一个专家说,“完全不开发做不到,只能引导性地进行开发。立法要规定什么湿地是必须完全保护的,什么湿地可以适当开发利用。”
在美国有专门的法规规定,如果房产商在建设开发过程中损坏了湿地,你得在相应区域内创建一块相同类型的湿地,比如你占用的是盐沼湿地,补偿重建的也应当是盐沼湿地。这就是湿地补偿法。把江湾自然生态破坏然后建成我们常见的公园湖泊,那并不是湿地补偿。
目前中国有森林法、海洋法,但还没有湿地法,只有保护区条例,中国在去年才开始了一个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上海也刚开始有这个意识。而且关注的主要是河口滩涂湿地,像江湾这样的内陆湖泊湿地在城市中极其少见。
上海的政府、生态专家、规划者、设计者、房地产商,是不是可以联起手来创造适合上海市情的一种城市和自然的结合方式呢?没有什么道理不让自然赐予的金子继续闪光啊。
生态城市不是一个仅用自然绿色点缀而僵死的人居环境,而是美化人、陶冶人的爱之器官,这种和谐性是生态城市的核心内容。
不知道容纳了世博、磁悬浮的上海有没有这个度量呢?
———《庄子·外篇·知北游第二十二》
当生态城市的概念日益成为一种时髦,珍贵的城市湿地也在日渐萎缩。
上海东北角的江湾生态园,是这座国际化都市里最后一块天然湿地,被誉为上海本土生物的“救生圈”。面对房地产商推土机的步步逼近,一大批学者、环保主义者和居民为了拯救江湾进行着长期而艰苦的努力。在北京,同样的城市命题也牵动着一批有识之士的良知。
□本报驻沪记者 沈颖 插图 老蒋
上海是一座在不断增长的湿地上逐步建立起来的大都市。
成长中的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
立交桥和高速公路以新的印迹贯穿都市。
肥沃的农田、芦苇荡一不小心就被城市征用或者变成了高尔夫球场。
你看见了吗?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标志变成了“高楼林立”。
“人们住进盒子里,看不见蓝天。”绿地被占用,古迹被拆除,文化被破坏。
在上海这样一个大都市,人们开始做梦也在想着田园风光。
最近获得大奖的楼盘尽管各有千秋,但总体上都在努力磨平城市钢筋水泥的棱角,有数据统计,建有或靠近水域的楼盘(500米以内)相比离水域较远的楼盘(500米至l000米),均价要高约5%至10%。
最近在上海市人民广场边,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开发商却在楼盘中心绿地营造l万多平方米的生态景观湖。
为了三五年建成生态城市,“大树进城”成为时尚。
生态学家问,你的城市有天然植被区吗?有多少种天然植物?生物种类要多样,本土,天然。这是当今国际上考察生态城市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我们的城市带着自己满脑子的“生态”主见,闷着头在建设的道路上飞奔,没功夫理睬生态学家。
人类在建城活动中的生态思想经历了自发、失落、觉醒、自觉四个阶段,人与自然关系也从“尊重顺应”到“控制征服”到“保护利用”直至上升到“协调共处”的演进过程。
西方城市的步子要更快些,走了三步半。中国乡村城市化着,西方城市开始乡村化。人从乡村走进向往的都市,又会向往乡村。如果没有这种欲望,也不会出现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美国的郊区化理论。
几年前的一天,号称世界上最漂亮的巴黎香榭丽舍大街整个变成了一片麦田!一行行穗粒饱满的麦子连根带土被移植到了车水马龙的香榭丽舍大道上,这是当年的巴黎市政府为了让市民亲近自然而举办的一次“巴黎麦收”行动。
去过英国伦敦考察的生态学家回来说,那里市中心的湿地公园原来是一个车站,废弃不用,长期下雨积水,就慢慢恢复了天然的地貌,英国人很自觉地把它改变成了湿地公园。
类似的情况也在德国出现。德国的一些城市公共建筑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被废弃,后来稍加整治也变成了原生态的公园。
甚至在美国,类似荒野保护协会一类的“NGO”(非政府组织),通过购买、租赁、租借等方式,取得荒野监护权或管理权,将其围护起来(一些军事禁地、保护区、国家公园及国界无人区),使大自然尽量自主地自繁自灭,使子孙后代能有机会在先辈遗留下来的荒野中,探询自然奥秘,领悟生命意义,体验挫折经历。
我们现在的城里人呢,他一听你说芦苇就害怕,因为他从小是看着芦苇长大的,好像自然就是穷,就是落后。
但是你肆意把自然的东西破坏了后,自然反而成了宝贝。就像在日本,乡村大量城市化后,夏天在农村也很难见到萤火虫了,于是人工繁殖萤火虫的商店竟然发了大财。
江湾的规划方案改了又改,从最初的高密度人口的安居房,到知识型、生态型高尚住宅区,万变不离其宗,自然而松软的土地还是要板起面孔,链环式的生态系统还是要被人为地割裂。
WWF上海站的志愿者说,我们的理想模式是像香港的米埔那样打理江湾生态区。
米埔在寸金寸土的香港,是一个有着380公顷的自然保护区。
早在1976年,香港政府就为了保护米埔湿地而划设禁猎区,甚至从1980年代开始以一个基围塘80万港币的高额回馈金买回原有的土地权,到了1990年米埔保护区土地全数收回,并交由世界野生动物香港基金会管理,现在政府每年还资助超过100万的港币来协助保护区运行,虽然一年最多只开放4万人左右参观。
香港自1976年始,在城市周围因地制宜,把原始山林或湿地开辟郊野公园或自然保护区,数目已有21个之多。
它们不仅保护了4万多公顷郊野环境,成了不少香港残存的野生动物的自然庇护所,而且也让这个日渐哮喘的城市,增强了肾或肺功能。
关于江湾开发与保护的争论,一个专家说,“完全不开发做不到,只能引导性地进行开发。立法要规定什么湿地是必须完全保护的,什么湿地可以适当开发利用。”
在美国有专门的法规规定,如果房产商在建设开发过程中损坏了湿地,你得在相应区域内创建一块相同类型的湿地,比如你占用的是盐沼湿地,补偿重建的也应当是盐沼湿地。这就是湿地补偿法。把江湾自然生态破坏然后建成我们常见的公园湖泊,那并不是湿地补偿。
目前中国有森林法、海洋法,但还没有湿地法,只有保护区条例,中国在去年才开始了一个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上海也刚开始有这个意识。而且关注的主要是河口滩涂湿地,像江湾这样的内陆湖泊湿地在城市中极其少见。
上海的政府、生态专家、规划者、设计者、房地产商,是不是可以联起手来创造适合上海市情的一种城市和自然的结合方式呢?没有什么道理不让自然赐予的金子继续闪光啊。
生态城市不是一个仅用自然绿色点缀而僵死的人居环境,而是美化人、陶冶人的爱之器官,这种和谐性是生态城市的核心内容。
不知道容纳了世博、磁悬浮的上海有没有这个度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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