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2003年度评定合格的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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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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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评定合格的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公示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4号令)、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组织了甲级城
关于2003年度评定合格的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公示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4号令)、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组织了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评审工作,现将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甲级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名单在“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和“中国城市规划行业信息网”(http//www.china-up.com)上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对所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或未通过评审的单位需要申诉,请于2003年5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寄(送)到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管理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建设部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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