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形象工程” 造绿也得讲实际
admin
2003-05-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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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城市如果有这样两种城建方案,你将如何选择:一种是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宽阔的道路、宏伟的广场;另一种是各种规模缩小不少,但花钱少,也符合城市实际。浙江省湖州市的城
一个小城市如果有这样两种城建方案,你将如何选择:一种是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宽阔的道路、宏伟的广场;另一种是各种规模缩小不少,但花钱少,也符合城市实际。浙江省湖州市的城建选择了后者———广场只建了2万平方米,理由很简单:“够用了。”这种从实际出发考虑城市建设规模的做法,使其成为建设部向全国推广的典型。
但这并不是湖州市决策层的最初规划。在1998年、1999年的道路拓宽建设中,初期规划曾提出宽度为60米;最近修建中心广场时也曾提到要建成5万平方米,提出者觉得惟有如此才能“体现城市的气魄和形象”。湖州市决策层感到脱离实际要误事,他们特地请来专家,经过反复论证后认为,过宽的道路、过大的广场并不符合湖州未来20年的发展需要,而且势必造成浪费。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谁都想在任期内有所作为,轰轰烈烈干一场,建康庄大道,造美丽广场,筑绿色草坪。遥想当年苏东坡、白居易筑堤,其“形象工程”建在山河,树在民心,使老百姓脱离涝旱之苦,并非为图一时之名。“政绩”二字,重在实事求是、造福于民。政府如在财力允许、科学决策的前提下,积极修建公共绿地、公园、图书馆、立交桥等公益性设施,这样的“形象工程”不仅使百姓受益,也可彰显官员的行政理念、能力和魄力。但为官从政者须知:“形象”必须留在群众的心目中,切莫在浮躁和狂热中行事,那样无疑会劳民伤财。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掀起了新一轮的建设高潮,各地政府都开展了以城市绿化等市政建设为龙头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一件好事,它表明太平盛世,我们国家兴旺发达,一日千里。在城市市政建设过程中,真正有“利为民所谋”、“时刻想着人民利益”思想的决策者在城建工程设计时,自然能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各路专家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并且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坚实基础上“破土动工”。总之,一切要从实际出发,任何好大喜功的决策和行为,只会是劳民伤财,贻误事业。
湖州市不为“形象工程”所累的事例,这是当地领导坚持了两项原则的结果,一是“以民为本”的原则,以百姓受益作为最高目标;二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原则,即政府的任何投资、投入,都建立在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无论是在城市绿化等市政建设中,还是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我认为,这两条都是必不可少的。(许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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