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现   /  时事  /  正文

筑起保护长城的

admin 2006-06-10 来源: 网
即将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城保护管理条例》首次全面划定了长城保护级别,对于跨越了11个省市及直辖市的长城而言,这个信息意味深长。今年是长城保护关键的一年:国家长
      即将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城保护管理条例》首次全面划定了长城保护级别,对于跨越了11个省市及直辖市的长城而言,这个信息意味深长。今年是长城保护关键的一年:国家长城保护工程十年规划正式启动,被呼吁已久的长城保护管理条例也终于尘埃落定。长城的现状如何?法律将对保护起什么实际作用?昨天,记者采访了刚刚结束长城现状考察的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
现状一  拆长城还有理啦?

     “这一次的考察是喜忧参半。”还未落座,董耀会就冒出第一句话,“马不停蹄地走了35天,看了40多个长城点,凡是确定为国家级保护单位的,保护得还不错,文保的‘四有’也基本能做到,其他的就不容乐观了。”

      保护级别过低造成的直观后果就是无法可依。董耀会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村民拆了长城,他们找去,村民一甩头回了一句,这是文物吗?“当时真被噎得说不出话——长城肯定是破坏了,但没有统一的长城保护法,你能拿他怎么样?《文物法》倒是有,但人家有理——这一段长城还没划进保护单位呢!”

      长城保护级别将首次全面划定

     “可以肯定的是,这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城保护管理条例》会首次对国内的所有长城段划定保护级别。”作为专家组成员,董耀会多次参与了论证,“一旦级别划定,就意味着所有的长城段都要名正言顺地进行保护了。有了这个基础,哪些行为是可做的,哪些行为是不可做的,保护责任应该落在谁的头上,保护工作出现了问题,板子应该打在谁的屁股上,都有了规范。”
现状二  “修复性破坏”比拆还令人震惊!

     “前一段时间,网上有一个给长城贴瓷砖的段子,有人觉得荒唐,其实并不是完全的空穴来风——实际在考察过程中,我们就遇到过把真的拆了,建了一个假的,这也就是我们说的修复性破坏。”董耀会说,“和过去的其他类型的人为性破坏相比,修复性破坏已经成了最新的一个破坏主因。”

      所谓的“修复性破坏”,就是在对长城进行维修和复建的过程中,不遵照历史,不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长城进行的破坏。这次在考察中,最令董耀会一行震惊的是山西右玉的杀虎口长城,当时几十个专家都被当地政府极富“创意”的一幕弄得迟迟合不拢嘴:原本土石结构的旧长城被拆了,用钢筋水泥新修了一个,还加上玻璃制造的工艺建筑等。“这和长城完全不相干嘛。我马上调过头找人问,杀虎口长城是文物保护单位吗?当地人回答,是!而且还是省级的。我又去找文物管理部门,才得知设计和施工都没有经过他们批准,就是找了一个当地的景观设计公司就搞上去了。”

      和“拆”相比,这样的“修”更令专家们哭笑不得。董耀会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位于山东境内的一段齐长城,是春秋战国的长城,有2700年的历史,但当地政府就把这段长城活生生地拆了,完全按照八达岭的样子重修了一段。“实际上他把两千多年历史的无价东西毁了,建了仿制品,这样的行为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反而作为一个政府的政绩受到了表彰。

    “修旧如旧”也有了法律保护

      归根结底,董耀会认为是和修复理念有关。“我们常说修旧如旧的原则,盲目修复是对长城的另一种破坏,长城原本承载的能让我们与古人对话的历史信息就这样被粗暴抹去了。所以说在这一块也有待于新的长城保护的法规给它进行规范性的确定,使大家有一个依据。” 

      董耀会表示,对长城应该是整体保护、重点开发,开发利用长城一定要以保护为前提。可以通过利用来加强保护,但一定要避免在开发过程中对长城景观、长城建筑造成破坏。

       长城保护的沿革与缺失

       据了解,1961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长城段占了3处,尔后又陆续公布了7处,除此之外,大部分长城的保护级别仍然比较低。

       董耀会介绍说:“国家没有明确整个万里长城是什么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所以就全国长城而言,没有一个明确的保护范围。在整个万里长城上,既有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也有省级的,还有市县级的,甚至还有很多长城保护段至今尚未定为保护单位。我们所到的长城,除了已经开发成为旅游景点的地方以外,基本上都没有保护标志。”   
11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

热门评论

相关资讯

Baidu
map